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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盤錦市名師教育咨詢有限公司員工聘用合同 姓名: 部門: 職務: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方(聘用單位): 盤錦市興隆臺區(qū)名師教育咨詢有限公司地址: 乙方(受聘人): (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第一條 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有效期為壹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聘用期滿,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xù)訂合同。第二條 聘用職務及職責 一、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二、甲方可以根據工作、業(yè)務需要及乙方的能力和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和職務。 三、乙方應當盡
2、最大的努力,以主動和積極的態(tài)度,按時完成甲方規(guī)定的工作職責及質量標準。第三條 工作時間 甲方執(zhí)行活動工時制,除國家規(guī)定法定節(jié)假日外,正常情況下不存在停工,由于氣候影響和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施工經公司領導安排予以調休。第四條 工作條件及勞動保護 一、甲方實行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規(guī)定及有關實施辦法中規(guī)定的工作制度。 二、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工種、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勞動安全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執(zhí)行各項勞動安全衛(wèi)生規(guī)程。第五條 勞動報酬 一、甲方有權根據市場工資指數及乙方的工作崗位、職務及技能發(fā)生變化時,對乙方工資標準及相關福利待遇作出調整。
3、 二、甲方進行調整不得低于盤錦市興隆臺區(qū)公布的最低工資標準。 三、甲方發(fā)放工資的日期為每月的10日(節(jié)假日可順延或提前),支付時間不能超過約定的 時間的10天,甲方不得克扣或者拖欠員工工資。第六條 福利待遇 一 、乙方享有政府規(guī)定的法定節(jié)假日,享有婚假、產假等有薪假期。第七條 培訓規(guī)定 一、甲方將為乙方安排入職培訓及自身素質培訓,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和完善培訓制度,制訂培訓計劃,乙方必須接受職業(yè)培訓,提高職業(yè)技能。 二、如乙方接受甲方安排外地培訓或高級職業(yè)培訓,乙方須另行簽訂協議。培訓協議的條款與合同中的相關條款想抵觸時,以培訓協議為準。 三、從學校畢業(yè)直接加入到本公司或原行業(yè)與現職不同的
4、,沒有相應工作經驗的 ,須接受甲方的上崗培訓,在該培訓期內乙方工作將可能以其崗位技能和熟悉程度,由雙方另行商議確定。第八條 工作紀律及獎懲辦法 一、甲方依法制訂各項規(guī)章制度,乙方應嚴格遵守執(zhí)行。 二、甲方對于模范遵守規(guī)章制度的員工予以獎勵,對于違反規(guī)章制度的員工予以懲處。第九條 聘用合同的解除 一、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并無須給予任何補償,乙方如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1)在聘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規(guī)章制度的; 3)乙方玩忽職守、營私舞弊或有不誠實行為,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乙方違反本合
5、同第八條,泄露商業(yè)機密的; 6)乙方違反本合同各項承諾,并在甲方書面通知其違約行為后三十天內未予糾正的。 7)乙方提供虛假、偽造、冒用的入職資料、證件等的; 8)乙方年累計曠工10天以上者,或連續(xù)無故曠工3天以上者,或事假累計超過14天者,病假累計超過30天者。 9)乙方在沒提交書面或口頭辭職前,曠工2天包括以上則不發(fā)當月工資。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1)甲方依法被宣布破產的; 2)甲方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銷的; 3)乙方死亡的; 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立即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無須給予任何補償: 1)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甲方未按合
6、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第十條 聘用合同的終止 一、在合同期滿前七天雙方都需主動以書面形式告知對方對合同續(xù)簽或終止之意見。 二、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合同自行終止。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的必須承擔違約責任,由此而造成對方經濟損失或負面影響的,應向對方做出賠償。有關賠償數額應根據違約責任大小及令對方造成的損失程度確定。第十二條 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二、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三、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而發(fā)生爭執(zhí),按法律規(guī)定,先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甲方代表(簽章): 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