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布線技術教程與實訓第5章 綜合布線系統(tǒng)設計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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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5章 綜 合 布 線 系 統(tǒng) 設 計 方 案5.1 綜 合 布 線 工 程 的 設 計 概 述 5.2 工 作 區(qū) 子 系 統(tǒng) 的 設 計 5.3 水 平 干 線 子 系 統(tǒng) 設 計 5.4 管 理 間 子 系 統(tǒng) 設 計 5.5 垂 直 干 線 子 系 統(tǒng) 設 計 5.6 建 筑 群 子 系 統(tǒng) 設 計 5.7 設 備 間 子 系 統(tǒng) 的 設 計 5.8 綜 合 布 線 系 統(tǒng) 設 計 方 案 5.9 綜 合 布 線 系 統(tǒng) 的 管 槽 設 計 5.1 綜 合 布 線 工 程 的 設 計 概 述 5.1.1 綜 合 布 線 設 計 的 一 般 步 驟 1) 收 集 工 程 設 計 的 基
2、 礎 資 料 和 有 關 數(shù) 據(jù) 。2) 調 查 了 解 智 能 化 建 筑 各 方 面 對 綜 合 布 線 系 統(tǒng) 的 要 求 。3) 用 戶 信 息 點 和 業(yè) 務 需 要 的 預 測 估 計 。4) 綜 合 布 線 系 統(tǒng) 的 總 體 方 案 設 計 。5) 各 部 分 和 布 線 子 系 統(tǒng) 的 具 體 設 計 。6) 編 制 工 程 設 計 文 件 。 7) 將 初 步 的 系 統(tǒng) 設 計 和 估 算 成 本 通 知 用 戶 。 8) 在 收 到 最 后 合 同 批 準 后 , 完 成 含 有 以 下 系 統(tǒng) 配 置 的最 終 設 計 方 案 。 5.1.2 建 筑 物 結 構 對
3、布 線 系 統(tǒng) 的 影 響 1.確 定 設 備 間 的 位 置 和 大 小 。2.設 置 管 理 間 的 位 置 和 大 小 。3.設 計 垂 直 干 線 子 系 統(tǒng) 。4.確 定 從 管 理 間 到 工 作 區(qū) 的 水 平 布 線 路 由 。5. 纜 線 入 口 位 置 。 5.1.3 綜 合 布 線 系 統(tǒng) 與 公 用 網(wǎng) 的 配 合 在 綜 合 布 線 系 統(tǒng) 設 計 時 , 與 公 用 通 信 網(wǎng) 的 連 接 方 式 除 具 有 結 合 本 身 網(wǎng) 絡 結 構 和 所 用 纜 線 等特 點 外 , 還 需 考 慮 當 地 公 用 通 信 網(wǎng) 絡 結 構 , 采用 的 纜 線 和 設 備
4、 以 及 工 程 范 圍 (如 單 幢 建 筑 或建 筑 群 體 )等 因 素 。 此 外 , 須 注 意 今 后 維 護 和業(yè) 務 管 理 的 分 界 , 以 利 于 分 工 負 責 維 修 和 管 理 。為 此 , 具 體 連 接 方 式 的 細 節(jié) 必 須 與 當 地 公 用 通信 網(wǎng) 的 單 位 進 行 協(xié) 調 配 合 , 商 討 決 定 較 為 合 理的 方 案 。 5.1.4 綜 合 布 線 與 其 它 系 統(tǒng) 的 配 合 1.與 有 線 電 視 系 統(tǒng) 和 民 用 閉 路 監(jiān) 視系 統(tǒng) 的 配 合 。2.與 建 筑 自 動 化 系 統(tǒng) 的 配 合 。3.關 于 消 防 通 信 系
5、 統(tǒng) 問 題 。 5.2 工 作 區(qū) 子 系 統(tǒng) 的 設 計 5.2.1 工 作 區(qū) 子 系 統(tǒng) 設 計 概 述 工 作 區(qū) 子 系 統(tǒng) 由 終 端 設 備 及 其 連 接 到 水平 子 系 統(tǒng) 信 息 插 座 的 跳 接 線 ( 或 軟 線 ) 等組 成 。 它 包 括 信 息 插 座 、 用 戶 終 端 和 連接 其 所 需 要 的 跳 線 。 常 見 的 終 端 設 備 有電 話 機 、 計 算 機 、 儀 器 儀 表 、 傳 感 器 和各 種 各 樣 的 信 息 接 收 機 。 5.2.2 工 作 區(qū) 子 系 統(tǒng) 設 計 要 點 1) 工 作 區(qū) 內(nèi) 路 由 、 線 槽 要 布 放 得
6、 合 理 、 美 觀 ;2) 安 裝 在 墻 壁 上 的 信 息 插 座 應 距 離 地 面 30cm以 上 ;3) 信 息 插 座 與 計 算 機 終 端 設 備 的 距 離 保 持 在 5m以 內(nèi) ;4) 每 一 個 工 作 區(qū) 至 少 應 配 置 一 個 220V交 流 電 源 插 座 ,工 作 區(qū) 的 電 源 插 座 應 選 用 帶 保 護 接 地 的 單 相 電 源 插座 , 保 護 地 線 與 零 線 應 嚴 格 分 開 ;5) 終 端 網(wǎng) 卡 的 類 型 接 口 要 與 線 纜 類 型 接 口 保 持 一 致 ;6) 估 算 好 所 有 工 作 區(qū) 所 需 的 信 息 模 塊 、
7、 信 息 插 座 、 面板 的 數(shù) 量 ;7) 在 使 用 雙 絞 線 跳 線 時 所 需 的 RJ-45水 晶 頭 數(shù) 量 ; 5.2.3 信 息 插 座 連 接 技 術 要 求 信 息 插 座 是 終 端 (工 作 站 )與 水 平 子 系 統(tǒng) 連 接 的 接 口 , 每個 工 作 區(qū) 至 少 要 配 置 一 個 插 座 盒 。 對 于 難 以 再 增 加 插座 盒 的 工 作 區(qū) , 要 至 少 安 裝 兩 個 分 離 的 插 座 盒 , 如 圖5.1所 示 。 5.2.4 工作區(qū)子系統(tǒng)的設計方法1.工 作 區(qū) 子 系 統(tǒng) 信 息 插 座 安 裝 位 置 的 確 定 。2.工 作 區(qū) 子
8、 系 統(tǒng) 的 布 線 方 法 1) 埋 入 式 2) 高 架 地 板 布 線 式 3) 護 壁 板 式 4) 線 槽 式 5.3 水 平 干 線 子 系 統(tǒng) 設 計 水 平 干 線 子 系 統(tǒng) 設 計 的 主 要 內(nèi) 容 有 6點 : 1) 確 定 線 路 走 向 ; 2) 確 定 線 纜 、 槽 、 管 的 數(shù) 量 和 類 型 ; 3) 確 定 電 纜 的 類 型 和 長 度 ; 4) 訂 購 電 纜 和 線 槽 5) 如 果 打 吊 桿 走 線 槽 , 則 需 要 計 算 出 用 多 少 根 吊 桿 ; 6) 如 果 不 用 吊 桿 走 托 架 , 則 需 要 計 算 出 用 多 少 根
9、托 架 5.3.1 水平干線子系統(tǒng)設計概述 1.水 平 子 系 統(tǒng) 的 基 本 要 求 。 水 平 布 線 線 纜 的 長 度 等 于 樓 層 配 線 間 到工 作 區(qū) 信 息 插 座 的 纜 線 長 度 。 根 據(jù) 我 國通 信 行 業(yè) 標 準 規(guī) 定 , 水 平 布 線 子 系 統(tǒng) 的雙 絞 線 最 大 長 度 為 90 m。 圖 5.2給 出 了 水平 布 線 系 統(tǒng) 中 各 部 分 的 距 離 限 制 。 2.水 平 子 系 統(tǒng) 技 術 要 求 。當 水 平 布 線 通 道 內(nèi) 同 時 安 裝 電 信 電 纜 和 電 源 電纜 時 , 電 纜 敷 設 要 符 合 以 下 的 要 求 :
10、1) 屏 蔽 的 電 源 電 纜 與 電 信 電 纜 并 線 時 不 需 要 分隔 ;2) 可 以 用 電 源 管 道 ( 金 屬 或 非 金 屬 ) 來 分 隔 通信 電 纜 與 電 源 電 纜 ; 3) 對 非 屏 蔽 的 電 源 電 纜 , 敷 設 時 的 最 小 距 離 為 100mm ;4) 在 工 作 站 的 信 息 口 或 間 隔 點 , 電 信 電 纜 與 電源 電 纜 的 距 離 最 小 應 為 6cm; 3.水平子系統(tǒng)審美要求 在 水 平 布 線 部 分 , 每 一 樓 層 的 電 纜 從接 線 間 到 工 作 區(qū) 敷 設 時 , 纜 線 經(jīng) 常 要 隱 藏在 天 花 板
11、、 線 槽 或 地 板 內(nèi) 。 如 果 暴 露 在 外的 話 , 要 保 證 電 纜 排 列 整 齊 。 力 求 使 電 纜在 屋 角 內(nèi) 以 及 天 花 板 內(nèi) 和 護 壁 接 合 處 走 線 。 5.3.2 水 平 子 系 統(tǒng) 的 布 線 路 由 1.在 天 花 板 吊 頂 內(nèi) 敷 設 纜 線 的 方 法 。 1) 分 區(qū) 布 線 法 。 2) 內(nèi) 部 布 線 法 。 3) 電 纜 槽 道 法 。 2.在 地 板 下 敷 設 纜 線 的 方 法 。 1) 地 板 下 預 埋 管 路 布 線 法 。 2) 地 面 線 槽 布 線 法 。 3) 蜂 窩 狀 地 板 布 線 法 。 4) 高 架
12、 地 板 布 線 法 。 5) 地 板 下 管 道 布 線 法 。 3.走 廊 槽 式 橋 架 方 式 。 對 一 座 既 沒 有 天 花 板 吊 頂 又 沒 有 預 埋管 槽 的 己 建 建 筑 物 , 水 平 布 線 通 常 采 用 走廊 槽 式 橋 架 和 墻 面 線 槽 相 結 合 的 方 式 來 設計 布 線 路 由 。 當 布 放 的 線 纜 較 多 時 , 走 廊使 用 槽 式 橋 架 , 進 入 房 間 后 采 用 墻 面 線 槽 ;當 布 放 的 線 纜 較 少 時 , 從 管 理 間 到 工 作 區(qū)信 息 插 座 的 布 線 也 可 全 部 采 用 墻 面 線 槽 方式 。
13、 4.墻 面 線 槽 方 式 。 墻 面 線 槽 方 式 適 用 于 既 沒 天 花 板 吊 頂 又沒 有 預 埋 管 槽 的 己 建 建 筑 物 的 水 平 布 線 , 如 圖 5.7 所 示 。 圖 5.7 墻 面 線 槽 方 式 5.3.3 水 平 子 系 統(tǒng) 的 信 息 插 座 表 5-1 通 信 引 出 端 (信 息 插 座 )的 配 置 原 則 插 圖 表 5-1 5.3.4 水 平 子 系 統(tǒng) 的 線 纜 類 型 的選 擇 和 材 料 核 算 1.線 纜 類 型 的 選 擇 。 線 纜 類 型 的 選 擇 由 用 戶 要 求 和 布 線 環(huán) 境 決 定 , 在 水 平 干線 布
14、線 系 統(tǒng) 中 , 可 供 選 擇 的 線 纜 有 4種 :1) 100 非 屏 蔽 雙 絞 線 (UTP)電 纜 ;2) 100 屏 蔽 雙 絞 線 (STP)電 纜 ;3) 50 同 軸 電 纜 ;4) 62.5 125 m光 纖 電 纜 ;2.材 料 核 算 。 在 核 算 水 平 子 系 統(tǒng) 所 需 的 線 纜 時 , 必 須 考 慮 線 纜 介 質 的 布線 方 法 和 線 纜 走 向 , 確 認 到 設 備 間 的 接 線 距 離 , 并 預 留 端 接 容 差 。 5.3.5 設 計 水 平 子 系 統(tǒng) 時 應 注 意的 問 題 應 盡 量 根 據(jù) 用 戶 提 供 的 辦 公 家
15、 具 布 置 圖 進 行 設計 , 避 免 線 槽 或 管 道 的 出 口 被 辦 公 家 具 擋 住 。必 要 時 一 定 要 考 慮 未 來 發(fā) 展 的 需 要 , 留 有 一 定的 備 用 線 路 和 端 口 。 選 型 時 應 選 擇 一 些 有 工 程 經(jīng) 驗 的 廠 家 , 其 產(chǎn) 品要 通 過 國 家 電 氣 屏 蔽 檢 驗 , 避 免 強 、 弱 電 通 路對 數(shù) 據(jù) 傳 輸 產(chǎn) 生 的 影 響 ; 敷 設 地 面 線 槽 時 , 廠家 應 盡 量 派 人 現(xiàn) 場 指 導 , 避 免 打 上 墊 層 后 再 發(fā)現(xiàn) 問 題 而 影 響 工 期 。 5.4 管 理 間 子 系 統(tǒng)
16、設 計 管 理 子 系 統(tǒng) 的 設 計 可 以 分 成 三 大方 面 : (1) 管 理 子 系 統(tǒng) 在 配 線 間 的 接 線 ; (2) 管 理 子 系 統(tǒng) 在 設 備 間 的 應 用 ; (3) 標 記 方 案 的 實 施 ; 5.4.1 管 理 子 系 統(tǒng) 的 基 本 要 求 根 據(jù) 信 息 點 的 分 布 、 數(shù) 量 和 管 理 方 式 , 來 確 定樓 層 配 線 架 ( FD) 的 位 置 和 數(shù) 量 , 對 于 信 息 點多 、 使 用 功 能 近 似 的 樓 層 , 為 了 便 于 管 理 和 操 作 ,可 多 個 樓 層 共 用 一 個 樓 層 配 線 間 , 但 FD的
17、接 線模 塊 應 有 10%20% 的 余 量 , 根 據(jù) 光 纜 的 芯 數(shù) 、規(guī) 格 確 定 光 纖 終 端 盒 的 規(guī) 格 和 形 式 , 配 線 間 的 位置 一 般 要 求 選 在 弱 電 井 附 近 的 房 間 。 每 幢 建 筑 至少 有 一 個 設 備 間 , 建 筑 物 配 線 架 ( BD) 數(shù) 量 根據(jù) 信 息 點 數(shù) 量 、 主 干 線 纜 對 數(shù) 和 外 線 接 入 線 纜 對數(shù) 來 確 定 , 設 備 間 內(nèi) 應 留 有 一 定 的 余 量 , 以 滿 足未 來 交 換 設 備 擴 充 的 需 要 。 5.4.2 管 理 子 系 統(tǒng) 的 管 理 方 式 1.標 識
18、的 管 理 1) 電 纜 標 識 2) 場 標 識 3) 插 入 標 識 4) 管 理 方 案 5) 標 簽 種 類 6) 標 簽 印 刷 2.交 接 管 理 (1) 單 點 管 理 單 交 連 : (2) 單 點 管 理 雙 交 連 : (3) 雙 點 管 理 雙 交 連 : (4) 雙 點 管 理 三 交 連 : 5.4.3 管 理 子 系 統(tǒng) 的 硬 件1.管 理 間 設 備 作 為 管 理 間 一 般 有 以 下 設 備 ; (1) 機 柜 ; (2) 集 線 器 ; (3) 信 息 點 集 線 面 板 ; (4) 語 音 點 S110集 線 面 板 ; (5) 集 線 器 的 整 壓
19、 電 源 線 。 2. 110型 交 連 系 統(tǒng) 110A型 : 跨 接 線 管 理 類 , 是 在 對 線 路 不 進 行 改 動 、移 位 或 重 新 組 合 的 情 況 下 使 用 的 端 接 式 系 統(tǒng) 110P型 : 插 入 線 管 理 類 , 是 在 經(jīng) 常 需 要 重 新 安 排 線路 連 接 方 式 的 情 況 下 , 使 用 的 插 拔 式 系 統(tǒng) 。 5.4.4 管 理 間 子 系 統(tǒng) 設 計 步 驟 步 驟 1: 選 擇 110型 硬 件 并 確 定 其 規(guī) 模 。 步 驟 2: 確 定 話 音 和 數(shù) 據(jù) 線 路 要 端 接 的 電 纜 對 總 數(shù) , 并 分 配 好
20、話 音 或 數(shù) 據(jù) 數(shù) 線 路所 需 的 墻 場 或 終 端 條 帶 。步 驟 3: 管 理 間 的 信 息 點 連 接 是 非 常 重 要 的工 作 , 它 的 連 接 要 盡 可 能 簡 單 , 主 要 工作 是 跳 線 。步 驟 4: 管 理 標 記 方 案 的 實 施 。 5.4.5 管 理 間 子 系 統(tǒng) 設 計 時 應 注 意的 問 題 在 設 計 管 理 間 子 系 統(tǒng) 的 時 候 , 應 該 注 意以 下 問 題 : 1) 確 定 干 線 通 道 和 管 理 間 的 數(shù) 目 , 應 從所 服 務 的 可 用 樓 層 空 間 來 考 慮 . 2) 管 理 間 兼 作 設 備 問
21、時 , 其 面 積 不 應 小于 10m2。 3) 管 理 間 采 用 110PB型 配 線 架 與 水 干 線 纜端 接 , 可 為 多 系 統(tǒng) 應 用 提 供 最 大 靈 活 性 ,整 個 系 統(tǒng) 采 用 雙 點 管 理 。 4) 為 了 在 管 理 間 內(nèi) 建 立 一 個 經(jīng) 過 仔 細 調 節(jié) 的 、 安 全 而又 得 到 保 護 的 環(huán) 境 , 建 議 要 做 到 以 下 幾 點 : (1) 溫 保 持 在 18 27o之 間 、 相 對 濕 度 保 持 在 30 55 (需要 采 用 非 冷 凝 型 空 調 )而 且 每 7天 , 每 24小 時 均 是 如 此 要 求 ; (2)
22、 室 內(nèi) 無 塵 , 通 風 良 好 , 亮 度 至 少 達 到 30英 尺 燭 光 ; (3) 安 裝 合 適 的 、 符 合 法 規(guī) 要 求 的 消 防 系 統(tǒng) 。 (如 果 采 用 濕型 消 防 系 統(tǒng) , 則 不 要 把 噴 灑 頭 直 接 對 準 電 子 裝 置 ); (4) 使 用 防 火 門 , 至 少 能 耐 火 1小 時 的 防 火 墻 (從 地 板 到 天 花板 )和 阻 燃 漆 ; (5) 提 供 合 適 的 門 鎖 , 至 少 有 一 扇 窗 留 作 安 全 出 口 ; (6) 提 供 離 地 板 至 少 2.55 m高 度 的 無 障 礙 的 空 間 , 門 的 大
23、小至 少 為 210cm 90cm(高 寬 ), 地 板 的 載 重 能 力 至 少 為500kg/m 2; (7) 凡 是 要 安 裝 布 線 硬 件 的 地 方 , 墻 壁 均 要 覆 蓋 涂 有 阻 燃 漆的 3 4in(1.90cm)厚 的 膠 合 板 , 或 者 采 用 耐 火 膠 合 扳 , 視 當 地情 況 決 定 。 5.5 垂 直 干 線 子 系 統(tǒng) 設 計 干 線 子 系 統(tǒng) 由 設 備 間 子 系 統(tǒng) 、 管 理 子 系 統(tǒng) 和 水平 子 系 統(tǒng) 的 引 入 設 備 之 間 相 互 連 接 的 電 纜 組 成 。垂 直 干 線 子 系 統(tǒng) 包 括 : (1) 各 樓 層
24、管 理 間 與 設 備 間 之 間 的 電 纜 走 線 ,使 用 的 豎 向 或 橫 向 的 通 道 ; (2) 設 備 間 和 網(wǎng) 絡 接 口 之 間 的 連 接 電 纜 或 設 備 間與 建 筑 群 子 系 統(tǒng) 各 設 施 間 的 電 纜 ; (3) 干 線 接 線 間 與 各 遠 程 通 信 (衛(wèi) 星 )接 線 間 之 間的 連 接 電 纜 ; (4) 主 設 備 間 和 計 算 機 主 機 房 之 間 的 干 線 電 纜 。 5.5.1 垂 直 干 線 子 系 統(tǒng) 的 基 本 要 求 干 線 子 系 統(tǒng) 由 設 備 間 或 管 理 區(qū) 與 水 平 子系 統(tǒng) 的 引 入 口 之 間 的
25、連 接 線 纜 組 成 。 垂直 干 線 是 建 筑 物 內(nèi) 綜 合 布 線 的 主 饋 線 纜 ,是 用 于 樓 層 之 間 垂 直 線 纜 的 統(tǒng) 稱 。 干 線子 系 統(tǒng) 設 計 的 目 標 是 選 擇 干 線 線 纜 最 短 、最 合 理 、 最 安 全 和 最 經(jīng) 濟 的 路 由 。 5.5.2 垂 直 干 線 子 系 統(tǒng) 的 介 質 選 擇 在 干 線 子 系 統(tǒng) 中 可 采 用 以 下 4種 類 型 的線 纜 : (1) 100雙 絞 電 纜 ; (2) 150 STP電 纜 ; (3) 8.3 125m單 模 光 纜 ; (4) 62.5 125m多 模 光 纜 。 5.5.3
26、 干 線 子 系 統(tǒng) 的 布 線 距 離 (1) 采 用 單 模 光 纜 時 , 建 筑 群 配 線 架 到 樓 層配 線 架 的 最 大 距 離 可 以 延 伸 到 3000m; (2) 采 用 五 類 雙 絞 電 纜 時 , 傳 輸 速 率 超 過100Mb s的 高 速 應 用 系 統(tǒng) , 布 線 距 離 不 宜超 過 90m, 否 則 , 宜 選 用 單 模 或 多 模 光 纜 ; (3) 在 建 筑 群 配 線 架 和 建 筑 物 配 線 架 上 , 接插 軟 線 和 跳 線 長 度 不 宜 超 過 20m, 超 過 20m的 長 度 應 從 允 許 的 干 線 纜 最 大 長 度
27、中 扣 除 。 5.5.4 垂 直 干 線 子 系 統(tǒng) 的 設 計 方 法 確 定 從 管 理 間 到 設 備 間 的 干 線 路 由 時 , 應選 擇 干 線 路 徑 最 短 、 最 安 全 、 便 于 施 工 維護 和 最 經(jīng) 濟 的 路 由 。 在 大 樓 內(nèi) 敷 設 干 線 路由 通 常 有 如 下 兩 種 方 法 : (1) 電 纜 孔 方 法 : 如 圖 5.19所 示 (2) 電 纜 井 方 法 : 如 圖 5.20所 示 圖5.19 電纜孔路由結構 圖 5.20 電 纜 井 路 由 結 構 5.5.5 干 線 子 系 統(tǒng) 的 接 合 方 法 主 干 線 路 的 連 接 方 法
28、(包 括 干 線 交 接 間 與二 級 交 接 間 的 連 接 )主 要 有 點 對 點 端 接 、分 支 連 接 和 混 合 連 接 三 種 。 1.點 對 點 端 接 2.分 支 連 接 3.混 合 式 連 接 5.5.6 干 線 子 系 統(tǒng) 接 合 和 敷 設 時注 意 事 項 (1) 當 決 定 干 線 的 規(guī) 范 時 , 可 以 從 衛(wèi) 星 接線 間 的 白 場 分 出 兩 條 電 纜 , 一 條 用 于 傳輸 語 音 信 號 , 另 一 條 用 于 數(shù) 據(jù) 的 傳 輸 ;(2) 在 一 般 地 點 , 把 電 纜 或 電 纜 組 引 入 干線 , 通 過 干 線 通 道 下 降 或
29、 上 升 到 相 應 的目 的 樓 層 , 即 到 達 設 備 間 和 計 算 機 機 房 ; (3) 在 必 要 時 可 以 在 目 的 樓 層 的 干 線 分 出部 分 電 纜 , 把 它 們 橫 向 敷 設 到 各 個 房 間 ,并 按 照 系 統(tǒng) 的 要 求 對 電 纜 進 行 端 接 ;(4) 如 果 建 筑 物 只 有 一 層 , 沒 有 垂 直 的 干線 通 道 , 則 可 以 把 設 備 間 內(nèi) 的 端 接 點 ,用 作 計 算 距 離 的 起 點 , 然 后 再 估 算 出 電纜 到 達 衛(wèi) 星 接 線 間 必 須 走 過 的 距 離 ; (5) 如 果 在 上 述 路 由
30、中 存 在 著 某 些 較 大 的彎 道 , 應 記 錄 該 彎 道 的 性 質 與 位 置 。 5.5.7 干 線 子 系 統(tǒng) 的 材 料 核 算 1.確 定 干 線 子 系 統(tǒng) 規(guī) 模 . 2.確 定 每 層 樓 的 干 線 . 5.6 建 筑 群 子 系 統(tǒng) 設 計 建 筑 群 子 系 統(tǒng) 也 稱 樓 宇 管 理 子 系 統(tǒng) 。 建筑 群 子 系 統(tǒng) 是 由 連 接 各 建 筑 物 之 間 的 傳輸 介 質 和 各 種 支 持 設 備 (硬 件 )組 成 的 綜 合布 線 子 系 統(tǒng) 。 建 筑 群 主 干 布 線 子 系 統(tǒng) 是智 能 化 建 筑 群 體 內(nèi) 的 主 干 傳 輸 線 路
31、 , 也是 綜 合 布 線 系 統(tǒng) 的 骨 干 部 分 。 它 的 系 統(tǒng)設 計 好 壞 、 工 程 質 量 高 低 、 技 術 性 能 優(yōu)劣 都 直 接 影 響 著 綜 合 布 線 系 統(tǒng) 的 服 務 效果 , 在 設 計 中 必 須 高 度 重 視 。 5.6.1 建 筑 群 子 系 統(tǒng) 的 主 要 特 點和 設 計 原 則 (1) 建 筑 群 子 系 統(tǒng) 中 , 建 筑 群 配 線 架 (CD)等 設 備是 安 裝 在 屋 內(nèi) 的 , 而 其 它 所 有 線 路 設 施 都 設 在屋 外 , 受 客 觀 環(huán) 境 和 建 設 條 件 影 響 較 大 。 (2) 由 于 綜 合 布 線 系
32、統(tǒng) 中 , 大 多 數(shù) 采 用 有 線 通 信方 式 , 一 般 通 過 建 筑 群 子 系 統(tǒng) 與 公 用 通 信 網(wǎng) 連成 整 體 , 從 全 程 全 網(wǎng) 來 看 , 也 是 公 用 通 信 網(wǎng) 的組 成 部 分 , 它 們 的 使 用 性 質 和 技 術 性 能 基 本 一致 , 其 技 術 要 求 也 是 相 同 的 。 (3) 建 筑 群 子 系 統(tǒng) 的 纜 線 是 室 外 通 信 線 路 , 其建 設 原 則 、 網(wǎng) 絡 分 布 、 建 筑 方 式 、 工 藝 要 求以 及 與 其 它 管 線 之 間 的 配 合 協(xié) 調 . (4) 建 筑 群 子 系 統(tǒng) 的 纜 線 , 在 校
33、園 式 小 區(qū) 或智 能 化 小 區(qū) 內(nèi) 敷 設 成 為 公 用 管 線 設 施 時 , 其建 設 計 劃 應 納 入 該 小 區(qū) 的 規(guī) 劃 . (5) 在 已 建 或 正 在 建 的 智 能 化 小 區(qū) 內(nèi) , 如 已有 地 下 電 纜 管 道 或 架 空 通 信 桿 路 , 應 盡 量 設法 利 用 。 5.6.2 建 筑 群 子 系 統(tǒng) 的 工 程 設 計 要 求 ( 1) 建 筑 群 子 系 統(tǒng) 設 計 應 注 意 所 在 地 區(qū) 的整 體 布 局 . (2) 建 筑 群 子 系 統(tǒng) 設 計 應 根 據(jù) 建 筑 群 用 戶信 息 需 求 的 數(shù) 量 、 時 間 和 具 體 地 點 ,
34、 采取 相 應 的 技 術 措 施 和 實 施 方 案 。 5.6.3 建 筑 群 子 系 統(tǒng) 的 設 計 步 驟 建 筑 群 子 系 統(tǒng) 的 設 計 可 按 照 如 下 步 驟 來 進 行 :(1 ) 確 定 敷 設 現(xiàn) 場 的 環(huán) 境 、 結 構 特 點 :(2 ) 選 擇 所 需 線 纜 類 型 和 規(guī) 格 ;(3 ) 確 定 建 筑 物 的 線 纜 入 口 ;(4 ) 確 定 明 顯 障 礙 物 的 位 置 ;(5 ) 確 定 主 線 纜 路 由 和 備 用 線 纜 路 由 ;(6 ) 確 定 線 纜 系 統(tǒng) 的 一 般 參 數(shù) , 例 長 度 、 數(shù) 量 等 ;(7 ) 確 定 每
35、種 選 擇 方 案 所 需 的 勞 務 成 本 ;(8 ) 確 定 每 種 選 擇 方 案 的 材 料 成 本 ;(9 ) 選 擇 最 經(jīng) 濟 、 最 實 用 的 設 計 方 案 。 5.6.4 建 筑 群 子 系 統(tǒng) 的 線 纜 選 擇 建 筑 群 數(shù) 據(jù) 網(wǎng) 的 主 干 線 纜 一 般 應 選用 多 模 或 單 模 室 外 光 纜 , 芯 數(shù) 不 少于 12芯 , 宜 用 松 套 型 、 中 央 束 管 式 。建 筑 群 數(shù) 據(jù) 網(wǎng) 的 主 干 線 纜 當 使 用 光纜 與 電 信 公 用 網(wǎng) 連 接 時 , 應 采 用 單模 光 纜 , 芯 數(shù) 應 根 據(jù) 綜 合 通 信 業(yè) 務的 需
36、要 確 定 . 5.6.5 建 筑 群 子 系 統(tǒng) 的 路 由 設 計 插 表 5-3 5.6.6 建 筑 群 子 系 統(tǒng) 電 纜 的 保 護 當 發(fā) 生 下 列 任 何 情 況 時 , 線 路 就 會 被 暴露 在 危 險 的 境 地 : (1) 雷 擊 所 引 起 的 干 擾 ; (2) 工 作 電 壓 超 過 300V以 上 而 引 起 的 電 源故 障 ; (3) 地 電 壓 上 升 到 300V以 上 而 引 起 的 電 源故 障 ; (4) 60Hz感 應 電 壓 值 超 過 300V。 電 纜 不 遭 雷 擊 的 條 件 如 下 :(1) 所 在 地 區(qū) 每 年 遭 受 雷 、
37、暴 雨 襲 擊 的 次數(shù) 只 有 5天 或 更 少 , 而 且 大 地 的 電 阻 率 小于 100m。 (2) 建 筑 物 的 直 埋 電 纜 小 于 42 m(140ft ),而 且 電 纜 的 連 續(xù) 屏 蔽 層 在 電 纜 的 兩 端 都接 地 。 (3) 電 纜 處 于 已 接 地 的 保 護 傘 之 內(nèi) , 此 保護 傘 是 由 鄰 近 的 高 層 建 筑 物 或 其 它 高 層結 構 所 提 供 的 。 5.7 設 備 間 子 系 統(tǒng) 的 設 計 設 備 間 是 集 中 安 裝 大 型 通 信 設 備 、 主配 線 架 和 進 出 線 設 備 并 進 行 綜 合 布 線系 統(tǒng) 管
38、 理 維 護 的 場 所 , 通 常 位 于 大 樓的 中 間 部 位 。 設 備 間 子 系 統(tǒng) 由 電 纜 、 連 接 器 和 相 關支 撐 硬 件 組 成 。 設 備 間 的 主 要 設 備 包括 數(shù) 字 程 控 交 換 機 , 大 型 計 算 機 、 網(wǎng)絡 設 備 和 UPS等 。 5.7.1 設 備 間 位 置 的 選 擇 設 備 間 位 置 的 選 擇 應 考 慮 以 下 幾 個 因 素 : (1 ) 應 盡 量 位 于 干 線 綜 合 體 的 中 間 位 置 , 以使 干 線 路 由 最 短 ; (2 ) 應 盡 可 能 靠 近 建 筑 物 電 纜 引 入 區(qū) 和 網(wǎng) 絡接 口
39、; (3 ) 應 盡 量 靠 近 電 梯 , 以 便 搬 運 大 型 設 備 ; (4 ) 應 盡 量 遠 離 高 強 振 動 源 、 強 噪 聲 源 、 強電 磁 場 干 擾 源 和 易 燃 易 爆 源 ; ( 5) 設 備 間 應 該 能 為 將 來 可 能 安 裝 的 設備 提 供 足 夠 的 空 間 , 另 外 還 要 按 照 本 地法 規(guī) 確 定 其 接 地 及 消 防 安 全 方 案 ; ( 6) 設 備 間 的 位 置 應 選 擇 在 環(huán) 境 安 全 、干 燥 通 風 、 清 潔 明 亮 和 便 于 維 護 管 理 的地 方 。 ( 7) 設 備 間 的 位 置 應 便 于 安
40、裝 接 地 裝置 , 根 據(jù) 房 屋 建 筑 的 具 體 條 件 和 通 信 網(wǎng)絡 的 技 術 要 求 , 按 照 接 地 標 準 選 用 切 實有 效 的 接 地 方 式 。 5.7.2 設 備 間 空 間 要 求 設 備 間 的 主 要 設 備 有 數(shù) 字 程 控 交 換 機 、 計算 機 、 配 線 架 等 , 它 是 管 理 和 維 護 人 員 進行 工 作 的 場 合 , 因 此 , 設 備 間 要 有 足 夠 的空 間 , 使 用 面 積 不 能 太 小 , 設 備 空 間 (從 地面 到 天 花 板 )應 保 持 2.55m高 度 的 無 障 礙 空間 ; 門 的 大 小 為 高
41、 2.1m, 寬 90cm, 主 交 接間 與 設 備 間 的 門 開 啟 方 向 須 向 外 ; 地 板 承重 能 力 不 能 低 于 500kg m2。 5.7.3 設 備 間 環(huán) 境 要 求 1.溫 度 和 濕 度 2.空 氣 3.照 明 4.噪 聲 5.電 磁 場 干 擾 6.電 源 7.地 面 8.墻 面 9.頂 棚 10.隔 斷 11.消 防 12.安 全 5.7.4 設 備 間 內(nèi) 的 線 纜 敷 設 1.活 動 地 板 方 式 。2.地 板 或 墻 壁 內(nèi) 溝 槽 方 式 。3.預 埋 管 路 方 式 。4.機 架 走 線 架 方 式 。 5.8 綜 合 布 線 系 統(tǒng) 設 計
42、 方 案 綜 合 布 線 系 統(tǒng) 設 計 方 案 是 綜 合 布 線系 統(tǒng) 的 指 導 性 技 術 文 件 , 設 計 方 案首 先 確 定 系 統(tǒng) 的 拓 撲 結 構 , 然 后 說明 設 計 依 據(jù) 的 標 準 和 技 術 規(guī) 范 , 確定 信 息 類 型 和 數(shù) 量 , 選 擇 布 線 產(chǎn) 品 , 設 計 各 子 系 統(tǒng) 的 內(nèi) 容 , 預 算 材 料 和工 程 費 用 。 5.8.1 綜 合 布 線 系 統(tǒng) 設 計 方 案 結 構 典 型 的 綜 合 布 線 系 統(tǒng) 設 計 方 案 結 構 應 包括 如 下 章 節(jié) : 1. 前 言 2. 定 義 與 習 慣 用 語 3. 綜 合 布
43、線 系 統(tǒng) 概 念 4. 綜 合 布 線 系 統(tǒng) 設 計 5. 綜 合 布 線 系 統(tǒng) 施 工 方 案 。 6. 綜 合 布 線 系 統(tǒng) 的 維 護 管 理 。 7. 驗 收 測 試 。 8. 培 訓 、 售 后 服 務 與 保 證 期 。 9. 綜 合 布 線 系 統(tǒng) 材 料 總 清 單 。 10. 圖 紙 。 5.8.2 綜 合 布 線 系 統(tǒng) 設 計 方 案 的基 本 內(nèi) 容 1.前 言 。 2.定 義 與 慣 用 語 。 3.綜 合 布 線 系 統(tǒng) 概 念 。 4.綜 合 布 線 系 統(tǒng) 設 計 。 5.綜 合 布 線 系 統(tǒng) 施 工 方 案 。 6.綜 合 布 線 系 統(tǒng) 的 維 護
44、 管 理 。 7.驗 收 測 試 。 8.培 訓 、 售 后 服 務 與 保 證 期 。 9.綜 合 布 線 系 統(tǒng) 材 料 總 清 單 。 10.圖 紙 。 5.9 綜 合 布 線 系 統(tǒng) 的 管 槽 設 計 管 槽 是 綜 合 布 線 系 統(tǒng) 纜 線 敷 設 的 必要 支 持 條 件 , 因 此 , 纜 線 管 槽 系 統(tǒng)的 設 計 , 在 綜 合 布 線 系 統(tǒng) 的 總 體 方案 設 計 中 是 極 為 重 要 的 內(nèi) 容 , 它 具有 涉 及 面 廣 (包 括 與 建 筑 物 和 其 它 管線 系 統(tǒng) )、 技 術 要 求 高 和 工 作 細 小 繁瑣 等 特 點 , 所 以 必 須
45、重 視 。 5.9.1 管 槽 系 統(tǒng) 設 計 的 一 般 要 求 綜 合 布 線 系 統(tǒng) 的 管 槽 設 計 應 按 以 下 要 求 進 行 : ( 1) 綜 合 布 線 系 統(tǒng) 纜 線 的 敷 設 方 式 , 在 新 建 或擴 建 的 智 能 化 建 筑 中 , 應 采 用 暗 敷 管 路 或 槽 道(又 稱 橋 架 )方 式 , 一 般 不 宜 采 用 明 敷 管 槽 方 式 。 ( 2) 綜 合 布 線 系 統(tǒng) 的 管 槽 設 計 , 主 要 根 據(jù) 綜 合布 線 系 統(tǒng) 各 種 纜 線 分 布 狀 況 結 合 建 筑 的 性 質 、功 能 、 特 點 和 要 求 以 及 建 筑 結
46、構 條 件 等 進 行 ,它 是 建 筑 內(nèi) 的 基 礎 管 線 設 施 之 一 , 又 是 土 建 設計 和 施 工 中 不 可 分 割 的 一 部 分 , 且 與 建 筑 同 步設 計 和 同 時 施 工 。 ( 3) 由 于 管 槽 系 統(tǒng) 在 建 成 后 , 與 建 筑 成 為整 體 , 屬 于 永 久 性 建 筑 。 ( 4) 綜 合 布 線 系 統(tǒng) 管 槽 的 整 體 是 由 引 入 管路 、 上 升 管 路 (包 括 上 升 房 、 電 纜 豎 井 和 槽遭 等 )和 樓 層 管 路 (包 括 槽 道 和 部 分 工 作 區(qū)管 路 )及 連 絡 管 路 (包 括 槽 道 )等 組
47、 成 。 ( 5) 綜 合 布 線 系 統(tǒng) 是 開 放 式 結 構 , 它 既 是智 能 化 建 筑 內(nèi) 部 和 建 筑 群 體 的 信 息 傳 輸 網(wǎng)絡 , 又 要 連 接 建 筑 外 部 的 話 音 、 數(shù) 據(jù) 和 視頻 及 監(jiān) 控 系 統(tǒng) , 需 要 使 這 些 系 統(tǒng) 與 外 界 公用 傳 輸 網(wǎng) 絡 相 連 接 。 5.9.2 綜 合 布 線 系 統(tǒng) 的 管 槽 材 料 1.金 屬 槽 和 塑 料 槽 。 如 圖 5.24所 示 。 2.金 屬 管 和 塑 料 管 。 如 圖 5.25所 示 。 3.橋 架 。 圖 5.24 金 屬 槽 的 外 形 結 構 圖 5.25 與 PVC槽
48、 配 套 的 附 件 5.9.3 水 平 子 系 統(tǒng) 的 管 槽 走 線 1.新 建 筑 物 水 平 子 系 統(tǒng) 管 槽 走 線 1) 直 接 埋 管 走 線 方 式 2) 線 槽 支 管 走 線 方 式 3) 地 面 線 槽 走 線 方 式 2. 舊 建 筑 物 水 平 子 系 統(tǒng) 管 槽 走 線 1) 護 壁 板 電 纜 管 道 走 線 2) 墻 上 走 線 3) 地 板 導 管 走 線 5.9.4 干 線 子 系 統(tǒng) 的 管 槽 走 線 1.垂 直 干 線 管 槽 通 道 。 1) 電 纜 孔 方 法 2) 電 纜 井 方 法 2.水 平 干 線 管 槽 通 道 1) 管 道 方 法 2
49、) 托 架 方 法 3.電 纜 管 道 規(guī) 格 5.9.5 管 槽 敷 設 方 法 和 要 求 1.電 纜 橋 架 敷 設 。 電 纜 橋 架 敷 設 時 應 注 意 以 下 幾 點 : ( 1) 電 纜 橋 架 宜 高 出 地 面 2.2 m以 上 , 橋 架 頂 部 距 頂 棚或 其 它 障 礙 物 不 應 小 于 0.3 m, 橋 架 寬 度 不 宜 小 于 0.1m ,橋 架 內(nèi) 橫 斷 面 的 填 充 率 不 應 超 過 50 。 (2 ) 橋 架 水 平 敷 設 時 , 支 撐 間 距 一 般 為 1 1.5m, 垂 直敷 設 時 , 固 定 在 建 筑 物 體 上 的 間 距 宜
50、 小 于 1.5m。 (3 ) 在 電 纜 橋 架 內(nèi) 垂 直 敷 設 纜 線 時 , 在 纜 線 的 上 端 應每 間 隔 1.5m左 右 固 定 在 橋 架 的 支 架 上 ; 水 平 敷 設 纜 線 時 ,在 纜 線 的 首 、 尾 、 拐 彎 處 每 間 隔 2 3m處 進 行 固 定 。 2.電 纜 線 槽 敷 設 。電 纜 線 槽 敷 設 時 有 如 下 要 求 : (1 ) 電 纜 線 槽 宜 高 出 地 面 2.2m。 在 吊 頂 內(nèi) 設 置 電 纜 線 槽 時 , 槽蓋 開 啟 面 應 保 持 80mm 的 垂 直 凈 空 , 線 槽 截 面 利 用 率 不 應 超 過 50
51、 。 (2 ) 塑 料 線 槽 槽 底 固 定 點 間 距 一 般 為 0.8 1m。 (3 ) 金 屬 線 槽 敷 設 時 , 在 下 列 情 況 下 設 置 支 架 或 吊 架 : 線 槽 接頭 處 、 間 距 1 1.5m處 、 離 開 線 槽 兩 端 口 0.5m處 和 拐 彎 轉 角 處 。 (4 ) 水 平 布 線 時 , 布 放 在 線 槽 內(nèi) 的 纜 線 可 以 不 綁 扎 , 槽 內(nèi) 纜 線應 順 直 , 盡 量 不 交 叉 , 纜 線 不 應 溢 出 線 槽 , 在 纜 線 進 出 線 槽 部位 , 拐 彎 處 應 綁 扎 固 定 。 垂 直 線 槽 內(nèi) 布 放 纜 線 時
52、 應 每 間 隔 1.5m固 定 在 線 纜 支 架 上 。 (5 ) 在 水 平 、 垂 直 橋 架 和 垂 直 線 槽 中 敷 設 纜 線 時 , 應 對 纜 線 進行 綁 扎 。 綁 扎 間 距 不 宜 大 于 1.5m, 綁 扎 扣 間 距 應 均 勻 , 松 緊 適 度 。 3.金 屬 線 槽 預 埋 。金 屬 線 槽 預 埋 時 應 注 意 以 下 幾 點 : ( 1) 應 至 少 預 埋 兩 根 以 上 , 線 槽 截 面 高 度不 宜 超 過 25mm; ( 2) 線 槽 直 埋 長 度 超 過 6m或 在 線 槽 路 由交 叉 、 轉 彎 時 宜 設 置 拉 線 盒 , 以
53、便 于 布 放纜 線 和 維 修 ; ( 3) 拉 線 盒 蓋 應 能 開 啟 , 并 與 地 面 齊 平 ,盒 蓋 處 應 采 取 防 水 措 施 ; (4 ) 線 槽 宜 采 用 金 屬 管 引 入 分 線 盒 內(nèi) 。 4.暗 管 預 埋 。 暗 管 預 埋 時 應 注 意 以 下 幾 點 : ( 1) 暗 管 宜 采 用 金 屬 管 , 預 埋 在 墻 體 中 間 的 暗 管內(nèi) 徑 不 宜 超 過 50mm, 樓 板 中 的 暗 管 內(nèi) 徑 宜 為1525mm。 在 直 線 布 管 30m處 應 設 置 暗 箱 等 裝 置 。 (2) 暗 管 的 轉 彎 角 度 應 大 于 90 , 在
54、 路 徑 上 每 根 暗管 的 轉 彎 點 不 得 多 于 兩 個 , 且 不 應 有 彎 出 現(xiàn) 。 在彎 曲 布 管 時 , 在 每 間 隔 15m處 應 設 置 暗 線 箱 等 裝 置 。 ( 3) 暗 管 轉 彎 的 曲 率 半 徑 不 應 小 于 該 管 外 徑 的 6倍 ,當 暗 管 外 徑 大 于 50 mm時 , 不 應 小 于 10倍 。 (4) 暗 管 管 口 應 平 滑 , 并 加 有 絕 緣 套 管 , 管 口 伸 出部 位 應 為 2550mm。 管 口 伸 出 部 位 要 求 如 圖 5.30所示 。 5.格 形 線 槽 和 溝 槽 敷 設 。格 形 線 槽 與 溝
55、 槽 敷 設 時 應 注 意 以 下 幾 點 : (1) 溝 槽 和 格 形 線 槽 必 須 連 通 ; (2) 溝 槽 蓋 板 可 開 啟 , 并 與 地 面 齊 平 , 蓋 板 和 插 座 出 口 處 應采 取 防 水 措 施 ; (3) 溝 槽 的 寬 度 宜 小 于 600mm: (4) 鋪 設 活 動 地 板 敷 設 纜 線 時 , 活 動 地 板 內(nèi) 凈 空 不 應 小 于150mm, 活 動 地 板 內(nèi) 如 果 作 為 通 風 系 統(tǒng) 的 風 道 使 用 , 地 板內(nèi) 凈 高 不 應 小 于 300mm; (5) 采 用 公 用 立 柱 作 為 吊 頂 支 撐 時 , 可 在 立
56、 柱 中 布 放 纜 線 ,立 柱 支 撐 點 宜 避 開 溝 槽 和 線 槽 位 置 , 支 撐 應 牢 固 ; (6) 不 同 種 類 的 纜 線 布 線 在 金 屬 槽 內(nèi) 時 , 應 同 槽 分 隔 (用 金屬 板 隔 開 )布 放 。 金 屬 線 槽 接 地 應 符 合 設 計 要 求 。6.承 重 鋼 管 敷 設 。 7.光 纜 保 護 管 槽 的 敷 設 敷 設 光 纜 時 應 注 意 以 下 幾 點 : ( 1) 光 纜 在 室 內(nèi) 布 線 時 要 走 線 槽 ; ( 2) 光 纜 在 地 下 管 道 中 穿 過 時 要 用 PVC管 ; ( 3) 光 纜 需 要 拐 彎 時 , 其 曲 率 半 徑 不 能 小 于 30cm; ( 4) 光 纜 的 室 外 裸 露 部 分 要 加 鐵 管 保 護 , 鐵 管 要 固 定牢 固 ; ( 5) 光 纜 不 要 拉 得 太 緊 或 太 松 , 并 要 有 一 定 的 膨 脹 收縮 裕 量 ; ( 6) 光 纜 埋 地 時 , 要 加 鐵 管 保 護 。8.工作區(qū)交接箱。9.延 長 盒 (絞 接 盒 ) 。 本 章 結 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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