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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東方通信的案例分析主講人:汪洋組員:單新卉 胡伶俐 陸云利 向桃英 李園園 胡 曉 李雅倩 胡俏珊 東 方 通 信 公 司 簡 介對 東 方 通 信 造 假 的 披 露對 數 據 和 審 計 意 見 的 分 析從 審 計 的 角 度 分 析 一、東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簡介 東 方 通 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簡 稱 “ 東 方 通 信 ” ) , 前 身 企 業(yè) 創(chuàng) 立 于 1958年 , 1990年以 來 引 進 摩 托 羅 拉 先 進 的 移 動 通 信 技 術 , 形 成 了 中 國 移 動 通 信主 營 業(yè) 務 , 不 斷 引 領 中 國 移 動 通 信 產 業(yè) 潮 流 ,
2、 1996年 成 功 改 制上 市 , 成 為 上 海 股 市 同 時 發(fā) 行 B股 和 A股 的 中 國 移 動 通 信 產 業(yè) 上市 公 司 , 目 前 是 中 國 普 天 信 息 產 業(yè) 集 團 旗 下 專 業(yè) 從 事 移 動 通 信產 業(yè) 的 骨 干 企 業(yè) 。 東 方 通 信 是 國 內 唯 一 擁 有 10年 以 上 制 造 經 驗 和 成 熟 團 隊 的移 動 產 品 制 造 商 。 公 司 全 方 位 開 放 制 造 平 臺 , 充 分 發(fā) 揮 集 成 優(yōu)勢 , 不 斷 提 升 EMS高 質 量 、 低 成 本 和 智 能 化 的 制 造 能 力 。 二、對東方通信案例的披露二
3、 、 在 上 海 國 家 會 計 學 院 學 者 夏 草 推 出 滬 市 2007年 報 十 大 涉 嫌 報 表 粉 飾 上 市 公司 中 , 東 方 通 信 ( 600776, SH) 排 在 第 8位 。 夏 草 懷 疑 該 公 司 存 在 嚴 重 的 隱 瞞 關 聯(lián)交 易 、 不 當 轉 移 巨 額 費 用 的 行 為 , 認 為 其報 表 粉 飾 的 可 能 性 高 達 80 。 高科技企業(yè) 1.73億 元 1.33億 元三、對數據和審計意見的分析 營 業(yè) 收 入 127億營 業(yè) 成 本 125億 元 毛 利 率 2% 這 就 是 東 方 通 信 主 業(yè) 的 現(xiàn) 狀 : OEM少 得
4、可 憐 的 毛利 。 如 果 考 慮 期 間 費 用 , 外 界 懷 疑 東 方 通 信 手 機OEM實 際 是 虧 損 的 , 只 是。 但 從 年 管 理 費 用 只 有 1.82億 元中 可 以 看 到 東 方 通 信 的 窘 迫 : 要 么 是 放 棄 研 發(fā) ,要 么 將 研 發(fā) 大 部 分 費 用 轉 到 賬 外 。 一 家 大 公 司 ,一 年 管 理 費 用 只 有 1.82億 元 , 這 讓 人 感 到 匪 夷 所思 。 公司對管理費用的澄清 公 司 方 面 表 示 2007年 度 管 理 費 用 為 1.82億 元 , 去 年 同期 為 2.35億 元 下 降 約 5,30
5、0萬 元 , 同 比 下 降 23%。 主 要 原 因 為 控 股子 公 司 杭 州 東 信 移 動 電 話 有 限 公 司 因 加 工 量 下 降 ( 業(yè) 務 收 入 下 降35%) , 導 致 呆 滯 料 報 廢 損 失 較 去 年 減 少 3,093萬 元 和 以 及 印 花 稅等 在 管 理 費 用 中 列 支 的 稅 金 由 于 銷 售 收 入 減 少 相 應 減 少 428萬 元等 , 該 公 司 2007年 管 理 費 用 下 降 5,114萬 元 。 CPA對公司出具的審計意見 華 寅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對 公 司 2007年 度 報 告 審 計 并 出具 了 標 準 無
6、 保 留 意 見 審 計 報 告 , 并 表 示 公 司 2007年 年 度報 告 的 內 容 和 格 式 符 合 中 國 證 監(jiān) 會 和 上 海 證 券 交 易 所 的各 項 規(guī) 定 , 所 包 含 的 信 息 能 從 各 方 面 真 實 的 反 映 出 公 司2007年 度 的 經 營 管 理 和 財 務 狀 況 等 事 項 。 “華寅”是否有資格? “華寅”是否有資格? 根 據 中 國 注 冊 會 計 師 協(xié) 會 ( 以 下 簡 稱 “ 中 注 協(xié) ” ) 發(fā) 布 的2006年 度 和 2007年 度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綜 合 評 價 前 百 家 信 息 , 在“ 事 務 所 和
7、注 冊 會 計 師 的 處 罰 、 懲 戒 減 分 值 ” 一 項 中 , 華 寅2006年 2007年 分 別 被 扣 掉 11.5分 和 18.5分 , 所 扣 分 值 在 前100家 中 分 別 位 列 第 二 名 和 第 一 名 。 記 者 就 此 咨 詢 了 中 注 協(xié) 注 冊 部 的 相 關 人 士 , 她 表 示 華 寅2006年 被 扣 11.5分 , 說 明 前 三 年 受 過 處 罰 ; 2007年 被 扣 分 值增 加 到 18.5分 , 至 少 說 明 2006年 又 增 加 了 處 罰 。 而 根 據 公 開資 料 , 財 政 部 在 2005年 7月 28日 公 布
8、 了 會 計 信 息 質 量 檢 查 公告 ( 第 十 一 號 ) , 對 華 寅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予 以 警 告 。 這 意 味 著, 華 寅 在 2005年 和 2006年 連 續(xù) 受 到 過 處 罰 。 根 據 國 資 委 發(fā) 布 的 關 于 加 強 中 央 企 業(yè) 財 務 決 算 審 計 工作 的 通 知 規(guī) 定 ,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近 3年 內 因 審 計 質 量 被 國家 相 關 主 管 部 門 給 予 警 告 或 通 報 批 評 2次 ( 含 ) 以 上 不 得承 擔 中 央 企 業(yè) 財 務 決 算 審 計 業(yè) 務因 此 , ,“ 果 真 如 此 , 東 方 通
9、信 2007年 報 審 計 可 能 需 要推 倒 重 來 , ” 他 表 示 。 但 是 對 于 扣 分 事 項 各 方 有 著 不 同 的 觀 點 , 沒 有 準 確 的 解 釋 。 中 注 協(xié) 監(jiān) 管 部 的 人 士 表 示 , “ 如 果 沒 有 處 罰 , 是 不 可 能 扣 分的 ” 。 她 進 一 步 解 釋 說 ,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受 到 的 處 罰 和 懲 戒 ,有 些 是 財 政 部 、 證 監(jiān) 會 的 處 罰 , 有 些 是 注 協(xié) 的 行 業(yè) 懲 戒 , 并非 所 有 處 罰 都 對 外 公 開 。 正 因 為 如 此 , 華 寅 2006年 是 否 “ 因 審
10、計 質 量 受 到 國 家 相 關 主管 部 門 的 處 罰 “ 并 不 能 進 一 步 求 證 , 夏 草 所 質 疑 的 華 寅 “ 央企 審 計 資 格 ” 也 無 法 得 到 證 實 。 四、從CPA的角度,該怎樣對管理費用進行審計呢? 管理費用的控制測試控制測試的性質是指控制測試所使用的審計程序的類型及其組合。包括詢問、觀察、檢查和重新執(zhí)行。 1.詢 問 。 僅 僅 通 過 詢 問 不 能 為 控 制 運 行 的 有 效 性 提 供 充分 的 證 據 , 雖 然 詢 問 是 一 種 有 用 的 手 段 , 它 必 須 和 其 他測 試 手 段 結 合 使 用 才 能 發(fā) 揮 作 用
11、。 在 詢 問 過 程 中 , 注 冊會 計 師 應 當 保 持 職 業(yè) 懷 疑 態(tài) 度 。2.觀 察 。 觀 察 是 測 試 不 留 下 書 面 記 錄 的 控 制 ( 如 職 責 分離 ) 的 運 行 情 況 的 有 效 方 法 。 通 常 情 況 下 , 注 冊 會 計 師通 過 觀 察 直 接 獲 取 的 證 據 比 間 接 獲 取 的 證 據 更 可 靠 。 但是 , 注 冊 會 計 師 還 要 考 慮 其 所 觀 察 到 的 控 制 在 注 冊 會 計師 不 在 場 時 可 能 未 被 執(zhí) 行 的 情 況 。3.檢 查 。 對 運 行 情 況 留 有 書 面 證 據 的 控 制 ,
12、 檢 查 非 常 適用 。 書 面 說 明 、 復 核 時 留 下 的 記 號 , 或 其 他 記 錄 在 偏 差報 告 中 的 標 志 都 可 以 被 當 作 控 制 運 行 情 況 的 證 據 。4.重 新 執(zhí) 行 。 通 常 只 有 當 詢 問 、 觀 察 和 檢 查 程 序 結 合 在一 起 仍 無 法 獲 得 充 分 的 證 據 時 , 注 冊 會 計 師 才 考 慮 通 過重 新 執(zhí) 行 來 證 實 控 制 是 否 有 效 運 行 。 管理費用的實質性分析程序計 算 分 析 管 理 費 用 中 各 項 目 發(fā) 生 額 及 占 費用 總 額 的 比 率 , 將 本 期 、 上 期 管 理 費 用 各主 要 明 細 項 目 作 比 較 分 析 , 判 斷 其 變 動 的合 理 性將 管 理 費 用 實 際 發(fā) 生 金 額 與 預 算 金 額 進 行比 較比 較 本 期 各 月 份 管 理 費 用 , 對 有 重 大 波 動 和異 常 情 況 的 項 目 應 查 明 原 因 , 必 要 時 作 適 當 處 理 。(1)(2)(3) 謝謝觀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