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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管理制度》運行管理制度
為規(guī)范集團公司管理制度、辦法的修訂、學習、檢查、考核流程,有效的提升公司管理水平,提升管理工作質量,特制訂本制度。
2.1精細、可控、簡單、公平。
2.2今天沒變,等于沒干。
3.1總裁辦管理部是集團公司制度、各種辦法〔指各種獎勵辦法、比賽辦法、考核辦法,下同〕及崗位責任制的職能管理部門。
負責集團公司所有制度、辦法及崗位責任制的控制、監(jiān)督、審核、檢查、評估、考核;負責所有版次制度、辦法及崗位責任制電子版的留存;負責集團公司副總經理及以上人員辦法的編制、評估、考核。
3.2各子公司綜合部〔科〕是本公司制度、辦法管理工作的執(zhí)行
2、部門,負責本公司所有制度、辦法的控制、監(jiān)督、審核、檢查、評估、考核,負責本公司所有版次制度、辦法電子版的留存;具體負責本公司部長及以下人員辦法的編制、評估、考核。
3.3制度及辦法的解釋部門負責本范圍內制度、辦法的制訂、修訂、控制、檢查和管理,并落實到具體崗位人員負責。每年的第一季度必需對本范圍內的制度全面修訂一次。
自制度、各種辦法執(zhí)行之日起60日內、運行過程中、執(zhí)行期末后10日內,制度及辦法解釋部門至少分別進行評估一次。制度、辦法存在不合理之處,須馬上進行分析,并制定整改措施。
3.4各部門每月至少1次組織本范圍內的相關人員對公司制度進行學習。
3.5各級領導是本范
3、圍工作、目標落實的第一責任人,負責將本范圍的工作、目標逐級向下分解落實,直至落實到具體責任崗位〔具體工作、目標落實原則見附件三〕。
4.1集團公司規(guī)章制度是指導公司生產經營、技術改造、資本運營的管理準則,是集團公司各項具體工作必需依據的總方針。
4.2各中心、各子公司須落實執(zhí)行集團公司管理制度,各子公司也可參照集團公司本部管理制度自行制訂內部制度。
4.3各子公司任何制度的制訂均不得與集團公司制度相抵觸。各子公司現(xiàn)運行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假設出現(xiàn)與集團公司新出臺的制度相抵觸的條文,須馬上停止執(zhí)行,并限期調整。
4.4各范圍工作要明確相對應的責任人,做到一級抓一級,一級對
4、一級負責。按照“誰主辦誰負責,誰主管誰連帶,誰直接違規(guī)誰就是直接責任人〞的原則,逐級追究責任。
4.5各部門按照本范圍的職能使命展開工作,要將本范圍內每一項工作落實具體責任人,并制定崗位責任制。各部門之間要互相協(xié)作,積極、主動地配合工作。
4.6制度中規(guī)定必需相關負責人簽批的,但無此負責人的,由其上一級領導簽批。
4.7公司所有文件、制度中規(guī)定必需總經理簽批的,均指本中心、本公司總經理。
5.0制度、辦法的制定
5.1 依據公司安排或各部門提出的制度、辦法修改看法,制度及辦法解釋部門對制度、辦法進行修訂或各部門先按照文件要求執(zhí)行,然后由制度及辦法解釋部門集中修訂時
5、一并修訂。
5.2.1集團公司所有制度下發(fā)前,屬集團本部的,由制度解釋部門送總裁辦管理部登記、備案;屬各子公司的,送本公司綜合部〔科〕、總裁辦管理部登記、備案。
5.2.2部門或職能調整后,制度解釋部門負責10日內對調整機構的職能及相關制度重新理順后報批下發(fā)。
所有辦法下發(fā)前,辦法解釋部門均須送總裁辦管理部登記、備案;屬各子公司的,須同時送本公司綜合部〔科〕登記、備案。
5.4各部門可依據制度要求修訂本范圍內各級人員的崗位責任制。
5.4.1副部長〔含〕以下人員的崗位責任制須經部級部門負責人批準。
5.4.2部長的崗位責任制須經分管副總經理批準。
6、 5.4.3各副總經理的崗位責任制須經總經理批準。
5.4.4總經理〔含〕以上人員的崗位責任制須經總裁批準。
5.4.5崗位責任制批準后必需送總裁辦管理部備案后發(fā)放,其中各子公司的必需送本公司綜合部〔科〕備案后發(fā)放。
5.4.6崗位或職能調整后,各部門負責在10日內組織對本部門崗位責任制重新修訂、理順后報批下發(fā)。
5.5制度中規(guī)定所有必需到本部備案的事項,必需在批準后五日內備案。
5.6為方便使用,公司內部使用中文、英文簡稱或特指名稱時要規(guī)范,具體見附表
一、附表二。
6.1制度考核的形式表現(xiàn)為獎勵和罰款。
6.1.1獎勵是指公司對部門或個
7、人的獎勵;罰款分內部罰款、外部罰款,內部罰款指部門以《制度、規(guī)范考核處罰單》形式對部門內人員的罰款,其它罰款均為外部罰款。
6.1.2所有處罰〔包括部門內部處罰〕均要填寫《制度、規(guī)范考核處罰單》〔公司以文件通報處理的除外〕,該單一式四份。被罰款部門〔人〕在收到《制度、規(guī)范考核處罰單》或公司通報文件〔除質量索賠文件〕后馬上落實責任并登記臺帳,并將收到的《制度、規(guī)范考核處罰單》24小時內在本部門宣揚欄張貼。
6.1.3檢查部門〔人〕開具《制度、規(guī)范考核處罰單》后,須在24小時內將二、三、四聯(lián)分別送本部門考核臺賬維護人員、本公司財務部門、被罰款部門〔人〕各一份。
6.1.4檢查部門
8、〔人〕開具《制度、規(guī)范考核處罰單》或擬稿部門下發(fā)公司通報文件〔除質量索賠文件〕后24小時內將本部門開具的《制度、規(guī)范考核處罰單》或擬稿的公司通報文件中的考核錄入《考核臺帳》軟件,同時對未交納的罰款及時進行調度;各財務部門在收到部門或員工交納的罰款后3日內錄入《考核臺帳》軟件。
6.2.1公司對部門的罰款及承當的損失,由責任部門負責落實,其中部級部門負責人
至少承當20%,其中因違反《員工行為管理規(guī)范》被考核的罰款,由責任人全額承當。
6.2.2部門內部罰款由責任人全額承當。
6.3.1被罰款部門〔人〕必需在考核后5日內將罰款上交各財務部門〔包括公司文件、通報中的
9、罰款和損失〕,對銷售業(yè)務人員的罰款同意在月末回公司后5日內交納。
6.3.2超過5日以后所交納的罰款,財務部門須拒絕收納,對未及時交納的罰款〔包括銷售業(yè)務人員月末回公司后未及時交納的罰款〕從責任人當月工資中按罰款額雙倍扣除〔屬于車間班組的雙倍從班長工資中扣除,屬于部門的雙倍從部門負責人工資中扣除〕。
6.3.3對外來人員考核時,檢查部門〔人〕將處罰單交被罰款人后,要親自帶領其到財務部門交納罰款,假設有特別狀況不能交納罰款的,檢查部門〔人〕要及時上報,采用相應措施,直至罰款得到落實。關于文件上考核外來單位的,要求業(yè)務歸口部門對罰款進行催促、落實。
6.3.4假設出現(xiàn)大額罰款時,
10、經本人申請,各總經理批準后可分期交納,其中,各總經理及以上人員的須經總裁批準。但最長期限不能超過12個月。
6.3.5假設被罰款部門〔人〕對考核結果有異議,必需先按制度執(zhí)行,然后在五日內提出申訴。屬集團本部的向總裁辦管理部提出申訴,由總裁辦管理部調查處理;屬各子公司的向綜合部〔科,下同〕提出申訴,由綜合部調查處理。五日內不申訴視為認可。假設變更或撤消原檢查結果,則返還罰款。
6.4.1各部門設立《考核、經費臺帳》。臺帳內容包括獎勵狀況,內、外部罰款的落實狀況,內部罰款返還及部門經費的使用狀況,每月5日前在本部門會議上進行通報。
6.4.2每月8日前,各財務部門分別匯總集團
11、本部及各子公司各部門上月罰款未交納狀況,經各財務部門現(xiàn)金出納人員確認后送人資中心。
6.5.1每月12日前由各財務部門分別匯總集團本部及各子公司各部門內部罰款,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后返還到各部門。未及時交納而雙倍從工資中扣除的部分以及因違犯《員工行為管理規(guī)范》、工資拖期、缺員、安全事故、質量事故、未及時付款產生的內部罰款不再返還。
6.5.2罰款返還后,各部門要專戶存儲〔也可與部門辦公經費并戶存儲〕,不得與個人款項混合存儲。罰款返還要作為部門內部獎勵資金使用,不得挪做它用。
6.5.3遇特別問題經公司研究后決定。
集團公司所有制度中的考核,均參照以下規(guī)定執(zhí)行:
12、 7.1有具體時間要求的工作,未及時完成的,每拖一天罰責任部門〔人〕10元,造成損失的,由責任部門〔人〕承當10%-100%。
7.2無具體時間要求的工作,未執(zhí)行或未完成的,每次至少罰責任部門〔人〕50元,造成損失的,由責任部門〔人〕承當10%-100%。
7.3對罰款及損失未落實責任的,罰款及損失由部門負責人承當;對外來人員開具的處罰單及損失未落實責任的,罰款及損失由業(yè)務歸口部門承當;關于文件上考核外來單位未落實責任的,罰款及損失由業(yè)務歸口部門承當。
7.4被檢查部門〔人〕撕毀《制度、規(guī)范考核處罰單》的罰款500元。嚴重者下崗或辭退。
7.5制度中規(guī)按時限的考核項目,以規(guī)按時限為一個單位,超過時限不夠一個單位的按一個單位計算。
7.6每項工作在流轉過程中,假設下一部門不對上一部門考核,責任部門每次罰50元,并承當損失;下一部門承當罰款額和損失的10%?!灿芯唧w規(guī)定的按具體規(guī)定執(zhí)行〕
7.7公司主要生產經營指標、工作未分解落實,每項至少罰責任人200元,造成損失的,由責任人承當10%-100%。
本制度〔A/0版〕從2009年11月1日起執(zhí)行,本次第四次修改,修改后的制度自201X年月日起執(zhí)行。由總裁辦管理部負責解釋。
XXX XXX 總裁辦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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