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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三 課 公 民 權 利 北 京 晨 報 : 禁 設 游 人 止 步 也 是 劃 清 權 利 界 限新 課 導 入 新 課 講 解運用你的經驗 P40: 曉 明 媽 媽 在 網 上 購 買 了 一 套 座 椅 按 摩 墊 , 一直 沒 有 收 到 貨 , 隨 后 向 消 費 者 協(xié) 會 投 訴 , 經 調 查 調 解 ,該 公 司 返 還 貨 款 并 給 予 曉 明 媽 媽 賠 償 。在 消 費 過 程 中 你 是 如 何 維 護 自 己 權 益 的 ?【 提 示 】 以 下 四 點 可 供 參 考 : 1) 明 白 自 己 的 權 利 ; 2) 不 忘 索 要 發(fā) 票 ; 3) 牢 記 維
2、 權 時 限 ; 4) 運 用 維 權 渠 道 。 PPT模 板 : www.1 PPT素 材 : www.1 景 : www.1 PPT圖 表 : www.1 PPT下 載 : www.1 PPT教 程 : www.1 資 料 下 載 : www.1 范 文 下 載 : www.1 試 卷 下 載 : www.1 教 案 下 載 : www.1 PPT論 壇 : www.1 PPT課 件 : www.1 語 文 課 件 : www.1 數(shù) 學 課 件 : www.1 英 語 課 件 : www.1 美 術 課 件 : www.1 科 學 課 件 : www.1
3、 物 理 課 件 : www.1 化 學 課 件 : www.1 生 物 課 件 : www.1 地 理 課 件 : www.1 歷 史 課 件 : www.1 一 、 行 使 權 利 有 界 限( 1) 任 何 權 利 都 是 有 范 圍 的 。 公 民 行 使 權 利 不 能 超 越它 本 身 的 界 限 , 不 能 濫 用 權 利 。( 2) 我 國 憲 法 規(guī) 定 , 公 民 在 行 使 自 由 和 權 利 的 時 候 ,不 得 損 害 國 家 的 、 社 會 的 、 集 體 的 利 益 和 其 他 公 民 的合 法 的 自 由 和 權 利 。1.行 使 權 利 不 能 超
4、 越 界 限 的 原 因 是 什 么 ? 誰 給 你 的 權 利 ! 濫 用 遠 光 燈 在 路 上 殺 人 ! 點 擊 圖 片 播 放 探究與分享甲 隊 球 迷 的 行 為 可 能 造 成 哪 些 危 害 ?【 提 示 】 個 人 的 自 由 和 權 利 不 能 以 損 害 國 家 利 益 、 社會 利 益 和 集 體 利 益 為 代 價 。 甲 隊 球 迷 的 行 為 不 僅 會 影響 球 隊 比 賽 , 還 可 能 會 造 成 人 身 傷 害 。 P41: 某 足 球 比 賽 現(xiàn) 場 , 上 萬 人 的 體 育 館 座 無 虛 席 。比 賽 期 間 , 甲 隊 球 迷 因 對 本 隊 比
5、 分 落 后 不 滿 , 對 乙 隊球 迷 破 口 大 罵 , 隨 后 投 擲 雜 物 、 揮 拳 相 向 , 現(xiàn) 場 一 片混 亂 ( 1) 個 人 的 自 由 和 權 利 不 能 以 損 害 國 家 利 益 、 社 會 利益 和 集 體 利 益 為 代 價 。( 2) 每 個 人 合 法 的 自 由 和 權 利 都 應 當 受 到 尊 重 和 保 護 ,我 們 在 行 使 自 由 和 權 利 的 時 候 , 也 不 得 損 害 其 他 公 民合 法 的 自 由 和 權 利 。2.行 使 權 利 不 能 超 越 哪 些 界 限 ? 探究與分享 不 得 用 言 論 進 行 反 革 命 宣 傳
6、、 反 革 命 煽 動 ; 不 得 用 言 論 進 行 誣 告 、 陷 害 其 他 公 民 的 活 動 ; 不 得 用 言 論 侮 辱 、 誹 謗 、 詆 毀 其 他 公 民 的 人 格 尊 嚴 ; 行 使 申 訴 、 控 告 和 檢 舉 權 利 的 公 民 不 得 捏 造 或 者 歪曲 事 實 進 行 誣 告 陷 害 國 家 機 關 工 作 人 員 ; 任 何 人 不 得 利 用 結 社 自 由 進 行 破 壞 社 會 秩 序 、 損 害公 民 健 康 、 妨 礙 國 家 安 全 的 活 動 ; 查 閱 憲 法 , 了 解 我 國 憲 法 對 公 民 行 使 權 利 作 出 的限 制 性 規(guī)
7、 定 。 二 、 維 護 權 利 守 程 序( 1) 公 民 行 使 權 利 應 依 照 法 定 程 序 , 按 照 規(guī) 定 的 活 動方 式 、 步 驟 和 過 程 進 行 。( 2) 遵 守 正 當 的 程 序 , 有 利 于 公 民 實 際 享 受 權 利 , 有效 避 免 和 化 解 糾 紛 。( 3) 每 個 公 民 都 應 該 樹 立 按 照 法 定 程 序 辦 事 的 意 識 ,通 過 正 確 的 途 徑 和 方 式 維 護 自 身 權 益 。1.公 民 行 使 權 利 為 什 么 要 依 照 法 定 程 序 ? 探究與分享P42: 張 某 和 村 民 、 廠 家 的 糾 紛 張
8、 某 與 村 民 、 廠 家 的 糾 紛 可 以 通 過 哪 些 方 式 解 決 ?你 認 為 哪 種 解 決 方 式 較 為 合 適 ?張 某 村 民廠 家要 求 廠 家 承 擔 賠 償 責 任出 苗 缺 行 , 要 求 賠 償不 同 意 賠 償 村 民 的 相 關 損 失為 村 民 播 種 , 收 取 費 用【 提 示 】 可 以 通 過 包 括 協(xié) 商 、 調 解 、 仲 裁 和 訴 訟 等 方 式 解決 ; 訴 訟 的 方 式 比 較 合 適 。 2.公 民 維 護 權 利 的 方 式 有 哪 些 ? 一 些 常 見 的 消 費 、 勞 動 爭 議 和 交 通 事 故 糾 紛 等 ,可
9、 以 通 過 協(xié) 商 解 決 。 協(xié) 商 是 一 種 快 速 、 簡 便 的 爭 議 解 決 方 式 。 當 事 人在 自 愿 、 互 諒 的 基 礎 上 , 依 據 法 律 , 通 過 直 接 對 話 ,擺 事 實 、 講 道 理 , 分 清 責 任 , 達 成 協(xié) 議 , 使 糾 紛 得 以解 決 。 日 常 生 活 中 大 量 的 權 益 爭 議 是 通 過 協(xié) 商 解 決 的 。 調 解 人 以 國 家 法 律 法 規(guī) 和 政 策 以 及 社 會 公 德 為 依據 , 對 糾 紛 雙 方 進 行 疏 導 、 勸 說 , 促 使 他 們 相 互 諒 解 ,進 行 協(xié) 商 , 自 愿 達
10、成 協(xié) 議 , 解 決 糾 紛 。 我 國 調 解 方 式 主 要 有 人 民 調 解 、 行 政 調 解 、 司 法調 解 。 探究與分享P42: 小 強 和 小 西 在 學 校 操 場 玩 耍 時 , 小 強 不 慎 致 小 西受 傷 。 雙 方 家 長 就 賠 償 事 宜 協(xié) 商 不 成 , 產 生 糾 紛 。 經街 道 人 民 調 解 委 員 會 獲 悉 后 高 度 重 視 , 及 時 介 入 調 解后 雙 方 得 到 滿 意 的 解 決 。 請 你 說 說 人 民 調 解 在 解 決 民 事 糾 紛 中 具 有 哪 些 獨特 優(yōu) 勢 ?!?提 示 】 一 是 便 民 性 ; 二 是
11、主 動 性 ; 三 是 親 和 性 ; 四是 低 耗 性 ; 五 是 和 諧 性 。 公 民 與 其 他 個 人 或 組 織 之 間 發(fā) 生 合 同 糾 紛 和 其 他財 產 權 益 爭 議 時 , 可 以 申 請 仲 裁 。 當 事 人 根 據 他 們 之 間 訂 立 的 仲 裁 協(xié) 議 , 自 愿 將 其爭 議 提 交 仲 裁 , 并 受 仲 裁 裁 判 約 束 。 公 民 遇 到 人 身 關 系 或 財 產 關 系 的 爭 議 , 可 以 依 法向 人 民 法 院 提 起 民 事 訴 訟 ; 公 民 對 于 某 些 侵 犯 自 己 人 身 、 財 產 權 利 的 行 為 ,可 以 依 法
12、 向 人 民 法 院 提 起 刑 事 自 訴 ; 公 民 認 為 行 政 機 關 的 違 法 或 明 顯 不 當 的 行 政 行 為侵 犯 了 自 己 的 權 利 , 可 以 依 法 向 人 民 法 院 提 起 行 政 訴訟 。 小 劉 在 我 市 某 商 場 買 了 一 雙 名 牌 運 動 鞋 。 兩 天 后 ,發(fā) 現(xiàn) 這 雙 鞋 有 嚴 重 的 質 量 問 題 , 于 是 小 劉 找 到 該 商 場負 責 人 進 行 協(xié) 商 , 要 求 退 貨 并 給 予 一 定 的 賠 償 。 由 于協(xié) 商 不 成 , 小 劉 一 氣 之 下 將 該 商 場 的 幾 個 柜 臺 砸 爛 。 請 對 消
13、費 者 小 劉 的 維 權 途 徑 進 行 簡 要 評 析 。 小 劉 通 過 與 商 家 協(xié) 商 的 途 徑 來 維 護 自 己 的 合 法 權益 , 是 正 確 的 ; 小 劉 一 氣 之 下 將 該 商 場 的 幾 個 柜 臺 砸 爛 , 是 錯 誤的 ; 因 為 任 何 公 民 必 須 采 取 合 法 的 方 式 來 維 護 自 己的 合 法 權 益 ; 公 民 在 維 護 自 身 合 法 權 利 時 , 不 得 損害 他 人 的 合 法 權 利 ; 小 劉 在 與 商 家 協(xié) 商 不 成 的 情 況下 , 應 該 通 過 調 節(jié) 、 申 訴 、 仲 裁 、 訴 訟 等 其 他 合 法
14、 途徑 來 維 護 自 己 的 合 法 權 益 。 課 堂 小 結 1.下 列 公 民 基 本 權 利 分 類 與 公 民 基 本 權 利 對 應 關 系 錯 誤的 一 組 是 ( )A 政 治 權 利 與 自 由 -選 舉 權 與 被 選 舉 權B 人 身 自 由 權 利 -人 格 尊 嚴 不 受 侵 犯C 社 會 經 濟 權 利 -勞 動 者 的 休 息 權D 社 會 生 活 權 利 -財 產 權 和 財 產 繼 承 權隨 堂 演 練 2.廣 場 舞 擾 民 , 業(yè) 主 們 以 “ 高 音 炮 ” 還 擊 告 誡 我 們 ( ) 公 民 行 使 權 利 不 受 任 何 限 制 公 民 在
15、行 使 權 利 時 要 尊 重 他 人 權 利 公 民 要 以 合 法 方 式 行 使 權 利 純 屬 個 人 行 為 , 他 人 無 權 干 涉A. B. C. D. 青 少 年 勵 志 名 言 畢 業(yè) 班 勵 志 格 言 1、 為 了 最 好 的 結 果 , 讓 我 們 把 瘋 狂 進 行 到 底 。 2、 當 今 之 世 , 舍 我 其 誰 ! 3、 有 志 者 , 事 竟 成 , 破 釜 沉 舟 , 百 二 秦 關 終 屬 楚 ; 4、 苦 心 人 , 天 不 負 , 臥 薪 嘗 膽 , 三 千 越 甲 可 吞 吳 。 5、 把 命 運 掌 握 在 自 己 手 中 。 6、 機 遇 永
16、 遠 是 準 備 好 的 人 得 到 的 。 7、 無 情 歲 月 增 中 減 , 有 味 青 春 苦 中 甜 。 集 雄 心 壯 志 , 創(chuàng) 錦 繡 前 程 。 關 于 勤 奮 學 習 的 名 言 1、 人 生 在 勤 , 不 索 何 獲 。 張 衡 2、 業(yè) 精 于 勤 而 荒 于 嬉 , 行 成 于 思 而 毀 于 隨 。 韓 愈 3、 天 才 就 是 無 止 境 刻 苦 勤 奮 的 能 力 。 卡 萊 爾 4、 聰 明 出 于 勤 奮 , 天 才 在 于 積 累 。 華 羅 庚 5、 好 學 而 不 勤 問 非 真 好 學 者 。 6、 書 山 有 路 勤 為 徑 , 學 海 無 涯
17、苦 作 舟 。 7、 我 未 曾 見 過 一 個 早 起 勤 奮 謹 慎 誠 實 的 人 抱 怨 命 運 不 好 。 8、 世 上 無 難 事 , 只 要 肯 攀 登 。 毛 澤 東 9、 天 才 是 不 足 恃 的 , 聰 明 是 不 可 靠 的 , 要 想 順 手 揀 來 的 偉 大 科 學 發(fā) 明 是 不 可 想 象 的 。 堅 持 不 懈 的 名 言 1、 堅 持 意 志 偉 大 的 事 業(yè) 需 要 始 終 不 渝 的 精 神 。 伏 爾 泰 2、 公 共 的 利 益 , 人 類 的 福 利 , 可 以 使 可 憎 的 工 作 變 為 可 貴 , 只 有 開 明 人 士 才 能 知 道
18、 克 服 困 難 所 需 要 的 熱 忱 。 佚 名 3、 在 希 望 與 失 望 的 決 斗 中 , 如 果 你 用 勇 氣 與 堅 決 的 雙 手 緊 握 著 , 勝 利 必 屬 于 希 望 。 普 里 尼 4、 堅 持 者 能 在 命 運 風 暴 中 奮 斗 。 5、 鍥 而 不 舍 , 金 石 可 鏤 。 6、 有 志 者 事 竟 成 。 7、 耐 心 之 樹 , 結 黃 金 之 果 。 8、 百 敗 而 其 志 不 折 。 9、 失 敗 是 塊 磨 刀 石 。 10、 忍 耐 和 堅 持 是 痛 苦 的 , 但 它 會 逐 給 你 好 處 。 11、 駱 駝 走 得 慢 , 但 終 能 走 到 目 的 地 。 12、 耐 心 是 一 切 聰 明 才 智 的 基 礎 。 13、 偉 大 的 作 品 , 不 是 靠 力 量 而 是 靠 堅 持 才 完 成 的 。 14、 勤 勉 。 不 浪 費 時 間 , 該 做 就 做 。 15、 如 果 相 信 自 己 能 夠 做 到 , 你 就 能 夠 做 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