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民事案件立案及管轄的法律規(guī)定.doc
《關于民事案件立案及管轄的法律規(guī)定.doc》由會員分享,可在線閱讀,更多相關《關于民事案件立案及管轄的法律規(guī)定.doc(2頁珍藏版)》請在裝配圖網上搜索。
關于民事案件立案及管轄的法律規(guī)定 一、關于民事案件立案的規(guī)定 1、《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guī)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ㄒ唬┰媸桥c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ǘ┯忻鞔_的被告; ?。ㄈ┯芯唧w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ㄋ模儆谌嗣穹ㄔ菏芾砻袷略V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二百零八條 人民法院接到當事人提交的民事起訴狀時,對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規(guī)定,且不屬于第一百二十四條 第一百二十四條 人民法院對下列起訴,分別情形,予以處理: (一)依照行政訴訟法的規(guī)定,屬于行政訴訟受案范圍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訴訟; ?。ǘ┮勒辗梢?guī)定,雙方當事人達成書面仲裁協(xié)議申請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ㄈ┮勒辗梢?guī)定,應當由其他機關處理的爭議,告知原告向有關機關申請解決; ?。ㄋ模Σ粚儆诒驹汗茌牭陌讣?,告知原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ㄎ澹ε袥Q、裁定、調解書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當事人又起訴的,告知原告申請再審,但人民法院準許撤訴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規(guī)定,在一定期限內不得起訴的案件,在不得起訴的期限內起訴的,不予受理; ?。ㄆ撸┡袥Q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yǎng)關系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規(guī)定情形的,應當登記立案;對當場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接收起訴材料,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書面憑證。 需要補充必要相關材料的,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在補齊相關材料后,應當在七日內決定是否立案。 立案后發(fā)現(xiàn)不符合起訴條件或者屬于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規(guī)定情形的,裁定駁回起訴。 第二百一十一條 對本院沒有管轄權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原告堅持起訴的,裁定不予受理;立案后發(fā)現(xiàn)本院沒有管轄權的,應當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二、關于民事案件管轄的規(guī)定 1、《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一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qū)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第二十八條 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三十五條 兩個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的訴訟,原告可以向其中一個人民法院起訴;原告向兩個以上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轄。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三條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戶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 第四條 公民的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住所地至起訴時已連續(xù)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醫(yī)的地方除外。 第二十四條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八條規(guī)定的侵權行為地,包括侵權行為實施地、侵權結果發(fā)生地。 第三十六條 兩個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的訴訟,先立案的人民法院不得將案件移送給另一個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在立案前發(fā)現(xiàn)其他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不得重復立案;立案后發(fā)現(xiàn)其他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裁定將案件移送給先立案的人民法院。- 配套講稿:
如PPT文件的首頁顯示word圖標,表示該PPT已包含配套word講稿。雙擊word圖標可打開word文檔。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檔作品中含有的國旗、國徽等圖片,僅作為作品整體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設計者僅對作品中獨創(chuàng)性部分享有著作權。
- 關 鍵 詞:
- 關于 民事案件 立案 管轄 法律規(guī)定
裝配圖網所有資源均是用戶自行上傳分享,僅供網友學習交流,未經上傳用戶書面授權,請勿作他用。
鏈接地址:http://www.820124.com/p-102390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