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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醫(yī)院車輛及駕駛員管理制度一、車輛管理及派遣:、車輛及駕駛員歸辦公室管理。負責全院辦事人員、病人的接送和搶救運輸工作,車輛只能公用,嚴禁公車私用。保持車況良好,做好出車登記,杜絕安全事故發(fā)生。、車輛使用由辦公室派遣,做好登記。凡未經辦公室派遣的用車,不得報銷用車費用,若發(fā)生車輛事故,責任由駕駛員個人承擔。二、駕駛員管理:、凡未派出車的駕駛員不得擅離職守,并確保退訊暢通。原則上不外出至市、區(qū)范圍,確需外出的需經辦公室批準,無假外出或關閉手機,發(fā)現一次罰款元,連續(xù)兩次及以上加倍扣罰。、上班期間無工作任務的車輛,必須停放在醫(yī)院指定位置,車輛未按指定停放發(fā)現一次扣元。、駕駛員不服從管理,值班期間飲酒的發(fā)
2、現一次扣元。、駕駛員有責任保持車輛技術性能良好,不得帶故障行車,行車期間應遵守交通規(guī)則,不超速行駛,不開霸王車。凡因此被交警扣分、罰款,由駕駛員個人承擔。嚴格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確保行車安全,每周一次安全法規(guī)學習。、發(fā)生交通事故的駕駛員,其賠償費、車輛維修費,按交警或分責任的主次和保險公司按規(guī)定額度賠償后剩余部分中的(主要責任),(次要責任)的比例賠償。三、車輛的檢查、保養(yǎng)、維修、檢查:車輛必須定期進行檢查,每天例行檢查一次(車容、輪胎、制動、燈光等),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凡屬上述原因造成扣分、罰款的,由駕駛員個人承擔。、保養(yǎng):車輛必須按照技術要求進行定期保養(yǎng),保養(yǎng)一般應在行駛公里之間
3、,并在具有規(guī)定資質的維修企業(yè)中進行。、維修:車輛需維修時,應向辦公室提出維修建議,辦公室根據工作需要和故障性質安排時間進行維修,(一次性維修金額在元以上的由院長批準)。車輛進廠維修及完畢出廠時,駕駛員和辦公室人員必須同時到場,核準項目、檢驗質量,并在維修單上簽字。駕駛員應建立保養(yǎng)、維修檔案,隨時掌握車輛技術狀態(tài)。四、車輛行駛費用:、洗車費:每車每月最多元,或在辦公室指定的地點洗車。、過路過橋費:按辦公室出具的公務用車所規(guī)定的目的地,經辦公室審批,交財務科審計,報院長簽核報銷。、停車費:按辦公室出具的用車所規(guī)定的目的地,經辦公室審批,交財務科審計,報院長簽核報銷。、汽油費:在正常油耗限度內發(fā)生的汽油費,經辦公室審批,交財務科審計,報院長簽核報銷。超出限度的不予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