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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代理記賬協(xié)議書
甲 方(委托方):
乙 方(受托執(zhí)業(yè)機構):
【本協(xié)議由盈科律師研究院 吳克汀 律師提供】
律師申明
鑒于每份合同都有其特殊的目的和作用,本所提供的僅是參考性的本文,在使用前請與我所律師聯(lián)系,就相關問題有律師出具《法律意見書》。如直接套用本示范文本發(fā)生法律糾紛,我所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特此申明!
(2013)代理記賬字第號
【財稅律師提示】按年度分類立檔,有助于企業(yè)法律文書的規(guī)范管理和查
2、詢。
甲方(委托方):
營業(yè)執(zhí)照號或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傳真:
代表人: 電子郵件:
乙方(受托執(zhí)業(yè)機構):
營業(yè)執(zhí)照號或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傳真:
代表人: 電子郵件:
【財稅律師提示】:填寫完整的單位信息,有助于與對方發(fā)生糾紛時,有明確的地址及聯(lián)系方式向對方發(fā)送督促函件或代理人員公函,在訴訟時能提供有效的信息給法院,減少訴訟程序風險及案件處理效率。
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記賬,雙方根據《會計法》、《稅法》、《合同法》和財政部《代理記賬管理辦法》,經平等、
3、友好協(xié)商,就代理
記賬相關事宜簽署協(xié)議如下,以資信守:
第一條 代理期限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對甲方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經濟業(yè)務進代理記賬。
2、合同期滿后,若甲方不通知乙方終止,且實際支付一年的代理費,則本合同自動延長(續(xù)聘)1年;其后每年類推。
【財稅律師提示】:本條款為合同期限條款,包括明確約定與推定約定。
第二條 代理記賬服務內容
1、審核原始票據;
2、填制會計憑證;
3、登記會計帳簿;
4、裝訂會計憑證;
5、協(xié)助甲方接受稅務機構帳務檢查工作;
6、協(xié)助一般納稅人稅務年檢;
7、接受甲方日
4、常財務、稅務咨詢;
8、協(xié)助工商年檢。
9、如有其他委托事項,需另行約定。
【財稅律師提示】:代理記帳服務內容,涉及受托方為委托方代理記賬的具體事項,建議約定的越詳細越好,以免引起糾紛。
第三條 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1、甲方的責任
(1)建立健全企業(yè)財務管理制度;
(2)依法經營,保證會計資料財產的安全完整;
(3)保證原始憑證的真實、合法、準確、完整;
(4)按照有關規(guī)定及時足額繳納各項稅費。
2、甲方的義務
(1)對本單位發(fā)生的經濟業(yè)務,必須填制或取得符合國家統(tǒng)一會計制度規(guī)定的原始憑證;
(2)配備專人負責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收付,保管好所有往來單據,并
5、定期與乙方提供的賬面數額相核對;
(3)指定專人做好會計憑證傳遞過程中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4)及時向乙方提供會計核算所需要的全部有經手人及授權簽字人簽批的原始資料和其他有關資料,并對賬務處理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
(5)對乙方退回的要求按照統(tǒng)一會計制度規(guī)定進行更正、補充的原始憑證,應當及時予以更正、補充;
(6)按本協(xié)議規(guī)定及時足額地支付代理記賬費用;
(7)為乙方派出的代理記賬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8)為乙方提供記賬所需要了解的生產、經營等管理資料。
第四條 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的責任
按照相關規(guī)定的要求為甲方代理記賬,保證賬務處理的真實性、合理
6、性和合法性。
2、乙方的義務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國家統(tǒng)一會計制度的規(guī)定,開展代理記賬業(yè)務;
(2)按照有關規(guī)定審核甲方提供的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冊,及時編制會計報表;
(3)辦理甲方各項納稅事宜;
(4)解釋說明甲方提出的有關會計處理、會計法規(guī)、財稅政策等問題;
?。?)對在執(zhí)行業(yè)務過程中知悉的商業(yè)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6)為甲方提供加強經濟核算,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等方面的建議;
【財稅律師提示】:雙方的責任義務應盡可能約定的越詳細越好。在工作中所遇到的情況是千差萬別的,要根據具體的需求來約定權利義務。
第五條 乙方和代理人
7、員會計檔案保管要求
(1)嚴格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及時對委托人的會計檔案進行科學分類,裝訂整齊,擺放有序,便于查找;
(2)嚴格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提供查詢、借出、復印和抄錄服務、移交會計檔案,做到無遺失、無遺漏、無損壞;
(3)嚴格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對保管到期的會計檔案及時清理造冊,按規(guī)定程序報批銷毀;
(4)嚴守會計檔案機密,確保會計檔案安全。
【財稅律師提示】:應詳細約定受托方會計檔案保管要求,同時也是受托方一項義務,能確保會計檔案的安全
第六條 收費標準
1、代理費每年為人民幣 元(大寫)元。
2、上述記賬代理費在本合同簽訂后 支付。
3
8、、分期支付具體支付時間為:
(1)、 年 月 日支付第一筆代理費計 元;
(2)、 年 月 日支付第二筆代理費計 元;
(3)、 年 月 日支付第三筆代理費計 元;
【財稅律師提示】:本條款為價款和支付方式約定,約定得越明確,越不容易產生糾紛。
第七條 發(fā)票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代理記賬費后, 日向甲方出具正式發(fā)票。
【財稅律師提示】:1、因目前全國不同省份涉及鑒證、咨詢服務應繳納的稅種區(qū)分增值稅和營業(yè)稅,故本條款需注明出具的是可用于進項稅抵扣的增值稅專
9、用發(fā)票,還是不能抵扣的普通發(fā)票。
2、根據各方的需要可以約定開票的日期,本條可以規(guī)避“先票后款”還是“先款后票”的問題。
第八條 保密
1、乙方和代理人員對于甲方的商業(yè)秘密或個人隱私,應當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客戶有特殊保密要求,應另行簽訂保密協(xié)議,以保密協(xié)議的約定為準。
【財稅律師提示】:保密條款涉及企事業(yè)單位的知識產權與重大利益,應作出詳細約定。
第九條 利益沖突
乙方和顧問人員應將已經、正在或可能存在與甲方有利益沖突的當事人提供財稅顧問服務的情況如實告知甲方。在發(fā)生利益沖突的情況下,甲方有權且應當選擇繼續(xù)簽訂/履行合同或
10、改變委托權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權作出回避的安排。
【財稅律師提示】:利益沖突約定不僅涉及避免糾紛,也關系商業(yè)誠信,值得雙方提前商定。
【財稅律師提示】:利益沖突約定不僅涉及避免糾紛,也關系商業(yè)誠信,值得雙方提前商定。
第十條 合同的解除、終止履行
1、經書面通知,甲方有權隨時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該解除通知在乙方收到之日生效。一旦收到解除通知,乙方和代理人員即停止提供代理記賬服務。
2、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協(xié)議約定支付代理記賬費和其它費用且延期超過三十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應書面通知甲方。
3、若甲方要求達到的目標有違代理人員職業(yè)道德和執(zhí)業(yè)紀律的規(guī)定,則乙
11、方有權隨時終止向甲方提供記帳服務,但應書面通知甲方。
4、本合同因上列第1、2項情形而解除時,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記賬費不予退還,甲方欠付的應予以全額補足;因上列第3項情形而解除時,乙方按實際尚未服務的時間所占的比例退還部分代理記賬費。
5、委托人、受托人解除、終止委托協(xié)議后,應當在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的會計交接事宜。
【財稅律師提示】:本條涉及合同解除與終止履行情形及費用的約定。因代理記賬合同是委托合同,委托人可以隨時撤回委任,解除委托合同。當然,因解除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委托人應承擔賠償責任。
約定終止條款可以有效地規(guī)避違約責任,雙方可以根據需要來進行約定。
第十一條
12、通知
與本合同履行有關的通知應當以書面方式提交對方,送達方式可為郵寄、掛號郵寄、專人送達、傳真、電子郵件等。各方均可視需要選擇合適的送達方式。
【財稅律師提示】:送達方式是否合法到位,涉及主張權利時證據的效力,同時也是一方對證據材料固定的最好方法。
第十二 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能履行其責任,未向乙方提供真實、合法、準確、完整的原始憑證,導致稅收方面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由于甲方未能及時提供代理記賬所需的核算資料和工作條件,致使乙方不能按時履行合同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時完成會計核算或會計核算不真實,造成一定后果的,乙方必須及時糾正并承擔相應的
13、責任;
4、關于會計賬務出現的問題,辦理交接手續(xù)以前的由甲方負責,辦理交接手續(xù)以后的由乙方負責。
5、其他違約責任事項。
【財稅律師提示】:1、違約責任涉及雙方產生糾紛時的歸責問題,《合同法》違約責任的歸責原則采取是的無過錯責任原則,即只要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約定的,即構成違約。但也有例外情況是采取過錯原則。對此條款的約定,應盡可能約定細致。
2、違約責任條款的作用在于督促雙方及時高效的履行合同,同時在一方違約時能使損失得到賠償,有很強的目的性。所以一定要約定明確,具有可執(zhí)行性和可操作性,要能督促各方認真的履行合同。
第十三條 爭論解決方式
本協(xié)議如發(fā)生糾紛,
14、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友好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財稅律師提示】:爭議管轄權條款的約定用于避免對方精心設計的司法陷阱,在約定爭議管轄條款時,一般應約定由自己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在合同約定管轄權時要注意以下三個事項:第一,約定訴訟管轄,雙方當事人可以約定下列管轄地之一:雙方當事人住所地、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標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轄,在選擇時只能選擇其中一項,否則約定無效。第二,在選擇仲裁管轄時一定要注意仲裁機構名稱不得有錯,更不能先多個仲裁機構,否則約定無效。第三,在約定管轄時還注意,約定了法院管轄就不能在約定仲裁管轄,兩者只能選擇其一。
在實務中有因
15、管轄約定不清楚,導致法院不給立案的情況。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
除上述條款約定外,乙方和甲方就如下內容達成一致的約定:
【財稅律師提示】:書寫補充條款時需注意,①妥善保管合同。一般合同簽訂是一式多份的,簽訂雙方各持有一份,要妥善保管好自己手中的合同。②合同應以正規(guī)的打印文本為準。建議在合同中約定合同以打印文本為準。③對金額較大的合同進行律師見證或公證。防止少數缺乏誠信的人采取換頁、添加等方式改變合同內容,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第十五條 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兩份,責任會計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財稅律師提示】一定要約定清楚生效條件,對于重大合同還應當要求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簽字才能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日期: 日期:
【財稅律師提示】:注意審查代表的權限,主要是查看授權委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