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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 6課 國 際 聯(lián) 盟學(xué) 習(xí) 目 標(biāo) :簡 述 國 際 聯(lián) 盟 的 成 立 和 主 要 活 動 , 評 價 其 歷 史地 位 。 探 究 一 : 根 據(jù) 課 本 內(nèi) 容 提 煉 : 是 哪 些 因 素 促 成 了 國 際 聯(lián)盟 的 成 立 ?探 究 二 : 美 國 首 先 倡 導(dǎo) 建 立 “ 國 際 聯(lián) 盟 ” ,但 為 什 么 最 終 沒有 加 入 ?反 映 了 什 么 問 題 ?探 究 三 : 如 何 評 價 國 聯(lián) ? 國 聯(lián) 作 為 世 界 上 第 一 個 一 般 政 治性 的 國 際 組 織 , 為 后 來 的 國 際 組 織 建 立 提 供 了 哪 些 經(jīng) 驗 和教 訓(xùn) ? 1
2、.取 消 秘 密 外 交 。2.公 海 自 由 通 航 。3.消 除 經(jīng) 濟(jì) 的 壁 壘 , 自 由 貿(mào) 易 。4.裁 減 軍 備 。 軍 備 減 至 符 合 國 內(nèi) 保 安 所 需 的 最 底 限 度 。5.合 理 地 處 理 殖 民 地 問 題 ( 民 族 自 決 ) 。6.撒 出 被 佔 領(lǐng) 的 俄 國 土 地 并 使 俄 國 自 由 決 定 其 政 治 與 民 族 政 策 。7.恢 復(fù) 比 利 時 原 狀 。8.恢 復(fù) 法 國 原 狀 , 德 國 歸 還 阿 爾 薩 斯 和 洛 林 給 法 國 。9.重 劃 意 利 邊 界 。10.奧 匈 帝 國 各 民 族 得 自 治 發(fā) 展 的 機(jī)
3、 會 。11.羅 馬 尼 亞 、 塞 爾 維 亞 及 門 特 尼 哥 羅 獨 立 。12.波 蘭 獨 立 。13.奧 斯 曼 土 耳 其 部 分 得 到 獨 立 , 其 他 民 族 部 分 則 可 自 由 發(fā) 展 。14.創(chuàng) 立 一 個 維 持 和 平 的 組 織 以 確 保 各 國 政 治 獨 立 與 領(lǐng) 土 完 整 。國 際 聯(lián) 盟 (1920-1945年 ) 2、 盟 約 : 宗 旨 : 內(nèi) 容 : “ 維 護(hù) 和 平 ” 的 原 則 手 段 : 實 行 “ 集 體 安 全 ” 對 戰(zhàn) 敗 國 殖 民 地 的 “ 委 任 統(tǒng) 治 制 度 ”3、 成 立 : 1919年 4月 通 過 盟
4、約 1920年 初 , 正 式 建 立 ,總 部 : 日 內(nèi) 瓦 凡 任 何 戰(zhàn) 爭 或 戰(zhàn) 爭 之 威 脅 , 不 論 其 直 接 或 間 接 涉 及 聯(lián) 盟 任 何 會 員國 , 皆 為 有 關(guān) 聯(lián) 盟 全 體 之 事 , 聯(lián) 盟 應(yīng) 采 取 措 施 , 以 保 持 各 國 間 之和 平 締 約 各 國 , 為 增 進(jìn) 國 際 間 合 作 并 保 持 其 和 平 與 安 全 起 見 ,特 允 承 受 不 從 事 戰(zhàn) 爭 之 義 務(wù) 。 國 際 聯(lián) 盟 盟 約 盟 約 包 含 許 多 積 極 規(guī) 定 , 以 維 護(hù) 世 界 和 平 為 宗 旨 ; 開 創(chuàng) 了 國 際 合 作 的 新 形 式
5、, 順 應(yīng) 了 世 界 整 體 發(fā) 展 趨 勢 為 聯(lián) 合 國 等 建 立 與 發(fā) 展 提 供 了 經(jīng) 驗 教 訓(xùn) . 國 聯(lián) 初 期 , 在 恢 復(fù) 戰(zhàn) 后 歐 洲 經(jīng) 濟(jì) 、 處 理 國 際 爭 端 、 裁 軍和 促 進(jìn) 國 際 合 作 等 方 面 發(fā) 揮 了 一 定 的 作 用 。控 制1、 積 極 作 用 : (1)組 織 形 式 和 某 些 程 序 原 則 , 為 后 來 聯(lián) 合 國 提供 了 寶 貴 經(jīng) 驗(2)國 聯(lián) 倡 導(dǎo) 的 和 平 外 交 、 政 治 外 交 以 及 裁 軍 原則 和 規(guī) 定 , 客 觀 上 促 進(jìn) 了 國 際 關(guān) 系 的 新 發(fā) 展(1)盟 約 對 侵 略
6、 和 被 侵 略 的 含 義 未 作 規(guī) 范 性 說 明 , 從而 使 國 聯(lián) 的 操 縱 者 有 了 隨 意 解 釋(2)在 組 織 上 沒 能 吸 收 所 有 大 國 參 加 , 使 國 聯(lián) 對 某 些大 國 不 具 備 約 束 力 , 從 而 影 響 了 其 效 能(3)在 運 行 機(jī) 制 上 , “ 全 體 一 致 ” 的 原 則 使 每 個 成 員國 都 可 以 阻 撓 大 會 決 議 , 從 而 使 制 裁 成 為 一 句 空 話(4)“委 任 統(tǒng) 治 ” 原 則 , 違 背 了 中 小 國 家 的 意 愿 , 從而 不 能 發(fā) 揮 其 應(yīng) 有 的 作 用 郵聯(lián)總部設(shè)在瑞士首都伯爾
7、尼 國 際 電 信 聯(lián) 盟 ( ITU)的前身為根據(jù)1865年簽訂的國際電報公約成立的國際電報聯(lián)盟和1906年由德、英、法、美等27個國家在柏林簽訂的國際無線電公約。 1932年,70多個國家的代表在馬德里開會,決定把兩個公約合并為國際電信公約并將國際電報聯(lián)盟改名為國際電信聯(lián)盟。1934年1月1日新公約生效,該聯(lián)盟正式成立。1947年,國際電信聯(lián)盟成為聯(lián)合國的一個專門機(jī)構(gòu),總部從瑞士的伯爾尼遷到日內(nèi)瓦。 ; 1、 傳 統(tǒng) 的 國 際 法 認(rèn) 為 , 以 戰(zhàn) 爭 作 為 推 行 國 家 政 策 、 解決 國 際 爭 端 的 手 段 是 合 法 的 , 國 家 有 “ 訴 諸 戰(zhàn) 爭 權(quán) ” 。
8、2、 國 際 聯(lián) 盟 盟 約 規(guī) 定 : “ 締 約 各 國 , 為 增 進(jìn) 國 際 間 合作 并 保 持 其 和 平 與 安 全 起 見 , 特 允 不 承 受 戰(zhàn) 爭 之 義 務(wù) ” 。材 料 一 :解決國際爭端的手段發(fā)生變化:戰(zhàn) 爭 國 際 合 作 與 和 平 安 全材 料 二 : 1、 在 國 聯(lián) 成 立 之 前 , 無 論 在 理 論 上 還 是 實 踐 上 , 大 家都 認(rèn) 為 每 個 國 家 都 是 判 斷 自 身 行 動 的 唯 一 和 最 高 的 裁 判 ,因 為 國 家 再 不 服 從 任 何 更 高 的 權(quán) 力 , 對 于 其 他 國 家 的 批 評或 質(zhì) 問 , 國 家
9、 都 有 權(quán) 表 示 憤 慨 。 2、 國 聯(lián) 是 人 們 為 組 織 一 個 世 界 性 的 政 治 和 社 會 秩 序 而采 取 的 第 一 個 有 效 步 驟 。 在 這 個 秩 序 中 , 人 們 可 以 超 越 國家 傳 統(tǒng) 、 種 族 差 異 和 地 理 上 的 阻 隔 看 到 并 促 進(jìn) 人 類 的 共 同利 益 。判斷自身行動的依據(jù)發(fā)生變化本 國 利 益 人 類 的 共 同 利 益 國 際 聯(lián) 盟 的 弱 點 : 橋 梁 中 的 缺 口國際聯(lián)盟威爾遜美國沒有加入 國 際 聯(lián) 盟 的 弱 點兔 子 說 : “ 我 沒有 實 際 的 進(jìn) 攻 裝備 , 我 只 能 以 我雙 眼 的
10、力 量 來 震懾 它 。 ” 思考:如何認(rèn)識國際聯(lián)盟的歷史地位? 國 際 聯(lián) 盟 在 歷 史 上 具 有 一 定 的 歷 史 地 位 , 一 方 面 ,它 是 世 界 上 第 一 個 政 治 性 質(zhì) 的 組 織 , 為 聯(lián) 合 國 的 建 立奠 定 了 基 礎(chǔ) 。 另 一 方 面 , 國 際 聯(lián) 盟 宣 稱 它 成 立 的 宗 旨在 于 “ 促 進(jìn) 國 際 合 作 , 保 證 國 際 的 和 平 與 安 全 ” 。 但 它 作 為 凡 爾 賽 華 盛 頓 體 系 的 一 個 組 成 部 分 , 在帝 國 主 義 列 強(qiáng) 的 矛 盾 沒 有 得 到 解 決 的 前 提 下 , 實 際 被英 法
11、所 操 縱 。 它 始 終 是 少 數(shù) 帝 國 主 義 國 家 為 維 護(hù) 自 己利 益 的 工 具 。 拉 丁 美 洲 國 家 正 在 進(jìn) 行 獨 立 的 時 候 , 美 國 已 經(jīng) 把 拉 丁 美洲 看 作 自 己 的 勢 力 范 圍 。 1822 1823年 , 歐 洲 “ 神 圣 同盟 ” 企 圖 干 涉 拉 丁 美 洲 的 獨 立 運 動 時 , 美 國 積 極 推 行 起 美 洲 事 務(wù) 是 美 洲 人 事 務(wù) 的 政 策 。 1823年 , 美 國 總 統(tǒng)門 羅 向 國 會 提 出 咨 文 , 宣 稱 : “ 今 后 歐 洲 任 何 列 強(qiáng) 不 得把 美 洲 大 陸 已 經(jīng) 獨
12、立 自 由 的 國 家 當(dāng) 作 將 來 殖 民 的 對 象 。 ”他 又 稱 , 美 國 不 干 涉 歐 洲 列 強(qiáng) 的 內(nèi) 部 事 務(wù) , 也 不 容 許 歐洲 列 強(qiáng) 干 預(yù) 美 洲 的 事 務(wù) 。 這 項 咨 文 就 是 通 常 所 說 的 “ 門羅 宣 言 ” 。 它 包 含 的 原 則 就 是 通 常 所 說 的 “ 門 羅 主 義 ” 。門 羅 主 義 的 含 義 主 要 有 三 個 : ( 1) 要 求 歐 洲 國 家 不 在 西半 球 殖 民 。 這 一 原 則 不 僅 表 示 反 對 西 歐 國 家 對 拉 美 的 擴(kuò)張 , 也 反 對 俄 國 在 北 美 西 海 岸 分 擴(kuò) 張 ; ( 2) 要 求 歐 洲 不干 預(yù) 美 洲 獨 立 國 家 的 事 條 ; ( 3) 保 證 美 國 不 干 涉 歐 洲 事務(wù) , 包 括 歐 洲 現(xiàn) 有 的 在 美 洲 的 殖 民 地 的 事 務(wù) 。 門 羅 主 義在 當(dāng) 時 未 產(chǎn) 生 多 少 影 響 , 因 為 英 國 在 拉 美 的 影 響 要 大 大 超 過 美 國 。 19世 紀(jì) 40年 代 以 后 , 美 國 又 重 新 提 起 門 羅 主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