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風險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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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風 險 評 價 是 指 評 價 風 險 程 度 并 確 定 其 是 否 在 可承 受 范 圍 的 全 過 程 。 風 險 評 價 又 稱 安 全 評 價 , 它 是 以 實 現 工 程 或系 統 安 全 為 目 的 , 應 用 安 全 系 統 工 程 原 理 和 方 法 ,對 系 統 中 存 在 的 危 險 、 有 害 因 素 進 行 辨 識 與 分 析 ,判 斷 系 統 發(fā) 生 事 故 和 職 業(yè) 危 害 的 可 能 性 及 其 嚴 重程 度 , 從 而 為 制 定 防 范 措 施 和 管 理 決 策 提 供 科 學依 據 。 嚴 重 性 等 級 等 級 說 明 事 故 后 果 說 明 災
2、 難 的 人 員 死 亡 或 系 統 報 廢 嚴 重 的 人 員 嚴 重 受 傷 、 嚴 重 職 業(yè) 病 或 系 統 嚴 重 損 壞 輕 度 的 人 員 輕 度 受 傷 、 輕 度 職 業(yè) 病 或 系 統 輕 度 損 壞 輕 微 的 人 員 傷 害 程 度 和 系 統 損 壞 程 度 都 輕 于 級 可 能 性 等 級 說 明 單 個 項 目 具 體 發(fā) 生 情 況 總 體 發(fā) 生 情 況A 頻 繁 頻 繁 發(fā) 生 連 續(xù) 發(fā) 生B 很 可 能 在 壽 命 期 內 會 出 現 若 干 次 頻 繁 發(fā) 生C 有 時 在 壽 命 期 內 有 時 可 能 發(fā) 生 發(fā) 生 若 干 次 D 極 少 在
3、壽 命 期 內 不 易 發(fā) 生 , 但 有 可 能發(fā) 生 不 易 發(fā) 生 , 但 有 理由 可 預 期 發(fā) 生E 不 可 能 極 不 易 發(fā) 生 , 以 至 于 可 以 認 為 不會 發(fā) 生 不 易 發(fā) 生 (災 難 的 ) (嚴 重 的 ) (輕 度 的 ) (輕 微 的 )A( 頻 繁 ) 1 2 7 13B( 很 可 能 ) 2 5 9 16C( 有 時 ) 4 6 11 18 D( 極 少 ) 8 10 14 19E( 不 可 能 ) 12 15 17 20 劃 分 作 業(yè) 活 動辨 識 危 害確 定 風 險決 定 是 否 是 可 承 受 風 險確 定 風 險 控 制 措 施評 審 風
4、 險 控 制 措 施 的 充 分 性 1. 安 全 評 價 內 容 2.安 全 評 價 的 分 類 根 據 工 程 或 系 統 的 生 命 周 期 , 按 照 評 價 目 的 安 全 評價 可 分 為 : 安 全 預 評 價 、 安 全 驗 收 評 價 、 安 全 現 狀 評 價和 安 全 專 項 評 價 。 立 項 設 計 施 工 驗 收 投 產 運 行 退 役預 評 價 施 工 作 業(yè)過 程 評 價 驗 收 評 價 現 狀 評 價( 初 始 評 價 ) 現 狀 評 價改 、 擴 建 拆 除 消 檔專 項 評 價立 項 設 計 施 工 驗 收 投 產 運 行 退 役預 評 價 施 工 作 業(yè)
5、過 程 評 價 驗 收 評 價 現 狀 評 價( 初 始 評 價 ) 現 狀 評 價改 、 擴 建 拆 除 消 檔專 項 評 價預 評 價 、 驗 收 評價 、 現 狀 評 價 2.安 全 評 價 的 分 類 陸 上 石 油 和 天 然 氣 開 采 業(yè) 安 全 評 價 導 則 將 安 全 評 價分 為 安 全 預 評 價 、 安 全 驗 收 評 價 、 安 全 現 狀 綜 合 評 價 等 三 類 。 (1)陸 上 石 油 和 天 然 氣 開 采 業(yè) 安 全 預 評 價 陸 上 石 油 和 天 然 氣 開 采 業(yè) 安 全 預 評 價 是 根 據 油 氣 田 “ 地面 工 程 建 設 方 案 ”
6、的 內 容 ,通 過 定 性 、 定 量 分 析 , 分 析 和 預 測該 建 設 項 目 可 能 存 在 的 主 要 危 險 、 有 害 因 素 及 其 危 險 、 危 害程 度 , 提 出 合 理 可 行 的 安 全 對 策 措 施 及 建 議 , 對 工 程 設 計 、建 設 和 運 行 管 理 給 予 指 導 。 2.安 全 評 價 的 分 類 (2)陸 上 石 油 和 天 然 氣 開 采 業(yè) 安 全 驗 收 評 價陸 上 石 油 和 天 然 氣 開 采 業(yè) 安 全 驗 收 評 價 是 在 油 氣 開 采 建 設項 目 竣 工 、 試 生 產 運 行 正 常 后 , 安 全 生 產 設
7、 施 驗 收 前 , 通過 對 陸 上 油 氣 開 采 建 設 項 目 設 施 、 設 備 、 裝 置 的 安 全 狀 況和 管 理 狀 況 的 調 查 分 析 , 查 找 該 項 目 投 產 后 存 在 的 危 險 、有 害 因 素 , 確 定 其 危 險 度 , 提 出 合 理 可 行 的 安 全 對 策 措 施及 建 議 。 2.安 全 評 價 的 分 類 (3)陸 上 石 油 和 天 然 氣 開 采 業(yè) 安 全 現 狀 綜 合 評 價陸 上 石 油 和 天 然 氣 開 采 業(yè) 安 全 現 狀 綜 合 評 價 是 在 陸 上 油 氣開 采 生 產 運 行 過 程 中 , 通 過 對 其
8、設 施 、 設 備 、 裝 置 的 安 全狀 況 和 管 理 狀 況 的 調 查 分 析 , 定 性 、 定 量 地 分 析 其 生 產 過程 中 存 在 的 危 險 、 有 害 因 素 , 確 定 其 危 險 度 , 對 其 安 全 管理 狀 況 給 予 客 觀 的 評 價 , 對 存 在 的 問 題 提 出 合 理 可 行 的 安全 對 策 措 施 及 建 議 , 對 運 行 管 理 和 出 現 非 常 事 件 應 采 取 的措 施 給 予 指 導 。 四 、 安 全 評 價 程 序陸 上 油 氣 開 采 安 全 評 價 程 序 一 般 包 括 : 前 期 準 備 ; 危 險 、 有 害
9、因 素 識 別 與 分 析 ; 劃 分 評 價 單 元 ; 定 性 、 定 量 評 價 ; 提 出 安 全 對 策 措 施 及 建 議 ; 做 出 安 全 評 價 結 論 ; 編 制 安 全 評 價 報 告 ; 安 全 評 價 報 告 的 評 審 。 五 、 石 油 和 天 然 氣 開 采 業(yè) 的 風 險 特 點 石 油 和 天 然 氣 開 采 業(yè) 具 有 以 下 特 點 : 易 燃 易 爆 : 由 于 石 油 天 然 氣 主 要 由 易 燃 氣 體 、 易 燃 液體 和 可 燃 液 體 組 成 , 加 之 高 溫 高 壓 ( 有 的 氣 井 井 口 壓 力 超過 50MPa) ,因 此 石
10、油 和 天 然 氣 開 采 業(yè) 是 易 發(fā) 生 火 災 爆 炸的 行 業(yè) 之 一 。 有 毒 有 害 : 原 油 天 然 氣 中 除 含 有 各 種 烴 類 物 質 外 , 還含 有 H2S,CO2有 毒 有 害 物 質 ; 在 油 氣 鉆 井 、 油 氣 開 采 中 還會 使 用 各 種 化 學 劑 , 也 都 會 對 人 體 和 環(huán) 境 構 成 威 脅 。 第 二 章 安 全 評 價 方 法 為 了 系 統 地 找 出 系 統 中 的 不 安 全 因 素 , 把 系 統 加 以 剖析 , 查 出 各 層 次 的 不 安 全 因 素 , 然 后 確 定 檢 查 項 目 , 以 提問 的 方
11、式 把 檢 查 項 目 按 系 統 的 組 成 順 序 編 制 成 表 , 以 便 進行 檢 查 或 評 審 。 檢 查 表 有 各 種 形 式 , 不 論 何 種 形 式 的 檢 查 表 , 總 體 的要 求 是 : 第 一 內 容 必 須 全 面 , 以 避 免 遺 漏 主 要 的 潛 在 危 險 。第 二 要 重 點 突 出 , 簡 明 扼 要 , 否 則 的 話 , 檢 查 要 點 太 多 ,容 易 掩 蓋 主 要 危 險 , 分 散 人 們 的 注 意 力 , 反 而 使 評 價 不 確切 。 為 此 , 重 要 的 檢 查 條 款 可 作 出 標 記 , 以 便 認 真 查 對 。
12、 安 全 檢 查 表 主 要 有 以 下 優(yōu) 點 : ( 1) 檢 查 項 目 系 統 、 完 整 , 可 以 做 到 不 遺 漏 任 何 能 導 致危 險 的 關 鍵 因 素 , 因 而 能 保 證 安 全 檢 查 的 質 量 。 ( 2) 可 以 結 合 實 際 , 根 據 已 有 的 規(guī) 章 制 度 、 標 準 、 規(guī) 程等 , 檢 查 執(zhí) 行 情 況 , 得 出 準 確 的 評 價 。 ( 3) 安 全 檢 查 表 采 用 提 問 的 方 式 , 有 問 有 答 , 給 人 的 印象 深 刻 , 能 使 人 知 道 如 何 做 才 是 正 確 的 , 因 而 可 起 到 安 全教 育
13、的 作 用 。 ( 4) 編 制 安 全 檢 查 表 的 過 程 本 身 就 是 一 個 系 統 安 全 分 析的 過 程 , 可 使 檢 查 人 員 對 系 統 的 認 識 更 深 刻 , 更 便 于 發(fā) 現危 險 因 素 。 安 全 檢 查 表 的 分 類 安 全 檢 查 表 的 分 類 方 法 可 以 有 許 多 種 , 如 可 按 基 本 類 型 分 類 , 可 按 檢 查 內容 分 類 , 也 可 按 使 用 場 合 分 類 。 目 前 , 安 全 檢 查 表 有 3種 類 型 : 定 性 檢 查 表 、 半 定 量 檢 查 表 和 否 決 型 檢 查表 。 定 性 安 全 檢 查
14、表 是 列 出 檢 查 要 點 逐 項 檢 查 , 檢 查 結 果 以 “ 是 ” “ 否 ” 表示 ,檢 查 結 果 不 能 量 化 ; 半 定 量 檢 查 表 是 給 每 個 檢 查 要 點 賦 以 分 值 , 檢 查 結 果以 總 分 表 示 , 有 了 量 的 概 念 , 這 樣 , 不 同 的 檢 查 對 象 也 可 以 相 互 比 較 , 但 缺 點是 檢 查 要 點 的 準 確 賦 值 比 較 困 難 , 而 且 個 別 十 分 突 出 的 危 險 不 能 充 分 地 表 現 出來 , 我 國 原 化 工 部 1990、 1991、 1992年 安 全 檢 查 表 以 及 中 國
15、 石 油 、 中 國 石 化 安全 評 價 方 法 中 的 檢 查 表 即 為 此 種 類 型 ; 否 決 型 檢 查 表 是 給 一 些 特 別 重 要 的 檢 查要 點 作 出 標 記 , 這 些 檢 查 要 點 如 不 滿 足 , 檢 查 結 果 視 為 不 合 格 , 即 具 一 票 否 決 的 作 用 , 這 樣 可 以 做 到 重 點 突 出 , 我 國 的 G B 13548 92光 氣 及 光 氣 化 產 品生 產 裝 置 安 全 評 價 通 則 中 的 檢 查 表 即 屬 此 類 。 由 于 安 全 檢 查 的 目 的 、 對 象 不 同 , 檢 查 的 內 容 也 有 所
16、區(qū) 別 , 因 而應 根 據 需 要 制 定 不 同 的 檢 查 表 , 如 日 本 消 防 廳 的 檢 查 表 側 重 于 事 故 發(fā)生 后 的 消 防 活 動 , 對 安 全 措 施 進 行 檢 查 ; 而 日 本 勞 動 省 的 檢 查 表 則 側重 于 勞 動 災 害 , 對 工 藝 過 程 的 安 全 管 理 進 行 檢 查 。 我 國 原 化 工 部1990 1992年 發(fā) 布 的 3個 檢 查 表 側 重 于 安 全 管 理 ; 而 中 國 石 油 、 中 國 石化 安 全 評 價 方 法 中 的 檢 查 表 除 包 括 安 全 管 理 的 內 容 外 , 更 多 地 涉 及 到
17、各 類 生 產 設 備 的 選 型 、 材 質 、 結 構 及 安 全 附 件 等 。 安 全 檢 查 表 按 其 使 用 場 合 大 致 可 分 為 以 下 幾 種 : ( 1) 設 計 用 安 全 檢 查 表 : 主 要 供 設 計 人 員 進 行 安 全 設 計 時 使 用 , 也 以 此 作 為 審 查設 計 的 依 據 。 其 主 要 內 容 包 括 : 廠 址 選 擇 , 平 面 布 置 , 工 藝 流 程 的 安 全 性 , 建 筑 物 、安 全 裝 置 、 操 作 的 安 全 性 , 危 險 物 品 的 性 質 、 儲 存 與 運 輸 , 消 防 設 施 等 。 ( 2) 廠
18、級 安 全 檢 查 表 : 供 全 廠 安 全 檢 查 時 使 用 , 也 可 供 技 安 、 防 火 部 門 進 行 日 常巡 回 檢 查 時 使 用 。 其 內 容 主 要 包 括 廠 區(qū) 內 各 種 產 品 的 工 藝 和 裝 置 的 危 險 部 位 , 主 要 安全 裝 置 與 設 施 , 危 險 物 品 的 貯 存 與 使 用 , 消 防 通 道 與 設 施 , 操 作 管 理 以 及 遵 章 守 紀 情況 等 。 ( 3) 車 間 用 安 全 檢 查 表 : 供 車 間 進 行 定 期 安 全 檢 查 。 其 內 容 主 要 包 括 工 人 安 全 、設 備 布 置 、 通 道 、
19、 通 風 、 照 明 、 噪 聲 、 振 動 、 安 全 標 志 、 消 防 設 施 及 操 作 管 理 等 。 ( 4) 工 段 及 崗 位 用 安 全 檢 查 表 : 主 要 用 作 自 查 、 互 查 及 安 全 教 育 。 其 內 容 應 根 據 崗 位 的 工 藝 與 設 備 的 防 災 控 制 要 點 確 定 , 要 求 內 容 具 體 易 行 。 ( 5) 專 業(yè) 性 安 全 檢 查 表 : 由 專 業(yè) 機 構 或 職 能 部 門 編 制 和 使 用 。 主 要 用 于 定 期 的 專業(yè) 檢 查 或 季 節(jié) 性 檢 查 , 如 對 電 氣 、 壓 力 容 器 、 特 殊 裝 置
20、與 設 備 等 的 專 業(yè) 檢 查 表 。 安 全 檢 查 表 的 編 制 編 制 安 全 檢 查 表 的 主 要 依 據 是 : ( 1) 有 關 標 準 、 規(guī) 程 、 規(guī) 范 及 規(guī) 定 。 為 了 保 證 安 全 生 產 , 國 家 及有 關 部 門 發(fā) 布 了 一 些 不 同 的 安 全 標 準 及 文 件 , 這 是 編 制 安 全 檢 查 表 的一 個 主 要 依 據 。 為 了 便 于 工 作 , 有 時 可 將 檢 查 條 款 的 出 處 加 以 注 明 ,以 便 能 盡 快 統 一 不 同 的 意 見 。 ( 2) 國 內 外 事 故 案 例 。 前 事 不 忘 , 后 事
21、 之 師 , 以 往 的 事 故 教 訓 和 研制 、 生 產 過 程 中 出 現 的 問 題 都 曾 付 出 了 沉 重 的 代 價 , 有 關 的 教 訓 必 須記 取 , 因 此 , 要 搜 集 國 內 外 同 行 業(yè) 及 同 類 產 品 行 業(yè) 的 事 故 案 例 , 從 中發(fā) 掘 出 不 安 全 因 素 , 作 為 安 全 檢 查 的 內 容 。 國 內 外 及 本 單 位 在 安 全 管理 及 生 產 中 的 有 關 經 驗 , 自 然 也 是 一 項 重 要 內 容 。 ( 3) 通 過 系 統 安 全 分 析 、 研 究 確 定 的 危 險 部 位 及 防 范 措 施 , 也
22、是 制定 安 全 檢 查 表 的 依 據 。 系 統 安 全 分 析 的 方 法 可 以 多 種 多 樣 , 如 預 先 危險 分 析 、 可 操 作 性 研 究 、 故 障 樹 , 等 等 。 系統(裝置) 子系統(分裝置) 部件、組件 構成要素,功能附加現象 人、機、物、管理、環(huán)境 安全檢查表 有 關 系 統( 裝 置 ) 的 資 料 設 想 危 險 、 推 論 的 事 故發(fā) 生 概 率 、 處 理 方 法標 準 、 規(guī) 范 、 規(guī) 程事 故 情 報 等 資 料 安 全 檢 查 表 舉 例 ( 氣 柜 安 全 評 價 檢 查 表 ) 序 號 評 價 內 容 標 準 評 價 標 準 應 得
23、分 實 得 分1 氣 柜 各 節(jié) 及 柜 頂 無 泄 漏 。 一 處 泄 漏 扣 2 分 10 2 各 節(jié) 水 封 槽 保 持 滿 水 , 水 槽 保 持 少量 溢 流 水 。 一 節(jié) 不 符 合 扣 5 分 203 導 輪 、 導 軌 運 行 正 常 , 油 蓋 有 油 。 達 不 到 要 求 不 得 分 20 4 各 節(jié) 之 間 防 靜 電 連 接 完 好 、 可 靠 。 不 符 合 要 求 不 得 分 105 氣 柜 接 地 線 完 好 無 損 , 電 阻 不 大 于 10 歐 。 達 不 到 要 求 不 得 分 106 配 備 可 燃 性 氣 體 檢 測 報 警 器 , 定 期 校 驗
24、 , 保 證 完 好 。 一 個 不 好 不 得 分 107 高 低 液 位 報 警 準 確 完 好 。 一 個 不 準 確 不 得 分 20 合 計 100 生 產 、 儲 存 場 所 、 工 藝 系 統 、 設 備 現 場 檢 查 表 預 先 危 險 分 析 也 稱 初 始 危 險 分 析 , 是 在 每 項 生 產 活 動 之前 , 特 別 是 在 設 計 的 開 始 階 段 , 對 系 統 存 在 危 險 類 別 、 出現 條 件 、 事 故 后 果 等 進 行 概 略 地 分 析 , 盡 可 能 評 價 出 潛 在的 危 險 性 , 可 以 幫 助 選 擇 技 術 路 線 。 識 別
25、 危 險 , 確 定 安 全 性 關 鍵 部 位 評 價 各 種 危 險 的 程 度 確 定 安 全 性 設 計 準 則 , 提 出 消 除 或 控 制 危 險 的 措 施 預 先 危 險 分 析 的 主 要 目 的 特 點 : 預 先 危 險 分 析 是 一 種 定 性 的 系 統 安 全 分 析 方 法 。 它 的 主 要優(yōu) 點 是 : ( 1) 最 初 產 品 設 計 或 系 統 開 發(fā) 時 , 可 以 利 用 危 險 分 析 的結 果 , 提 出 應 遵 循 的 注 意 事 項 和 規(guī) 程 。 ( 實 現 本 質 安 全 化 ) ( 2) 由 于 在 最 初 構 思 產 品 設 計 時
26、 , 即 可 指 出 存 在 的 主 要危 險 , 從 一 開 始 便 可 采 用 措 施 排 除 、 降 低 和 控 制 它 們 。 ( 3) 可 用 來 制 定 設 計 管 理 方 法 和 制 定 技 術 措 施 , 并 可 編制 成 安 全 檢 查 表 以 保 證 實 施 。 通 過 預 先 危 險 分 析 , 力 求 達 到 四 項 基 本 目 標 : 大 體 識 別 與 系 統 有 關 的 一 切 主 要 危 害 。 在 初 始 識 別 中 暫 不 考 慮 事 故 發(fā) 生 的 概 率 。 鑒 別 產 生 危 害 的 原 因 假 設 危 害 確 實 出 現 , 估 計 和 鑒 別 對
27、系 統 的 影 響 。 將 已 經 識 別 的 危 害 分 級 。 分 級 標 準 如 下 : 級 可 忽 略 的 , 不 至 于 造 成 人 員 傷 害 和 系 統 損 害 。 級 臨 界 的 , 不 會 造 成 人 員 傷 害 和 主 要 系 統 的 損 壞 , 并 且 可 能 排 除 和 控 制 。 級 危 險 的 ( 致 命 的 ) , 會 造 成 人 員 傷 害 和 主 要 系 統 的 損 壞 , 為 了 人 員 和 系 統 安全 , 需 立 即 采 取 措 施 。 級 破 壞 性 的 ( 災 難 性 ) , 會 造 成 人 員 死 亡 或 眾 多 傷 殘 、 重 傷 及 系 統 報
28、 廢 。 分 析 步 驟 ( ) 參 照 過 去 同 類 及 相 關 產 品 或 系 統 發(fā) 生 事 故 的 經 驗 教 訓 , 查 明 所 開 發(fā) 的 系 統 ( 工藝 、 設 備 ) 是 否 會 出 現 同 樣 的 問 題 。 ( ) 了 解 所 開 發(fā) 系 統 的 任 務 、 目 的 、 基 本 活 動 的 要 求 ( 包 括 對 環(huán) 境 的 了 解 ) 。 ( ) 確 定 能 夠 造 成 受 傷 、 損 失 、 功 能 失 效 或 物 質 損 失 的 初 始 危 險 。 ( ) 確 定 初 始 危 險 的 起 因 事 件 。 ( ) 找 出 消 除 或 控 制 危 險 的 可 能 方
29、法 。 ( ) 在 危 險 不 能 控 制 的 情 況 下 , 分 析 最 好 的 預 防 損 失 方 法 , 如 隔 離 、 個 體 防 護 、 救護 等 。 ( ) 提 出 采 取 并 完 成 糾 正 措 施 的 責 任 者 。 分 析 結 果 通 常 采 用 不 同 型 式 的 表 格 。 預 先 危 險 分 析 表 ( 一 ) 預 先 危 險 分 析 表 ( 二 ) -針 對 確 定 的 工 藝 階 段 或 設 備 預 先 危 險 分 析 內 容 1、 識 別 危 險 的 設 備 、 零 部 件 , 并 分 析 其 發(fā) 生 的 可 能 性 條 件 ; 2、 分 析 系 統 中 各 子
30、系 統 、 各 元 件 的 交 接 面 及 其 相 互 關 系 與影 響 ; 3、 分 析 原 材 料 、 產 品 、 特 別 是 有 害 物 質 的 性 能 與 貯 運 ; 4、 分 析 工 藝 過 程 及 其 工 藝 參 數 或 狀 態(tài) 參 數 ; 5、 人 、 機 關 系 ( 操 作 、 維 修 等 ) ; 6、 環(huán) 境 條 件 ; 7、 用 于 保 證 安 全 的 設 備 、 防 護 裝 置 等 。 預 先 危 險 分 析 程 序 確定系 統 確定危 險等級 制定措施 措施實施 分析、 識別危 險性 系統功 能分解 調查收 集資料 例 : 熱 水 器 的 預 先 危 險 分 析 熱 水
31、 器 用 煤 氣 加 熱 , 裝 有 溫 度 、煤 氣 開 關 聯 動 裝 置 , 水 溫 超 過 規(guī)定 溫 度 時 , 聯 動 裝 置 將 調 節(jié) 煤 氣閥 的 開 度 。 如 發(fā) 生 故 障 , 致 壓 力過 高 時 , 則 由 泄 壓 安 全 閥 放 出 熱水 , 防 止 發(fā) 生 事 故 。 熱 水 器 結 構示 意 圖 見 右 圖 , 危 險 分 析 結 果 列于 下 表 。 熱 水 器 結 構 示 意 圖 熱 水 器 預 先 危 險 分 析 表 危 險 危害 因 素 觸 發(fā) 事 件 現 象 原 因 事 件 事 故 情 況 結 果 危 險等 級 措 施 硫 酸 泄漏 1.設 備 、 閥
32、門 、 管 道 等 處 密 封 不良 ; 2.密 封件 損 壞 3.管 道 破 裂 硫 酸溢 出 1.地 坪 及 周邊 設 備 不防 腐 ; 2.現場 人 員 無個 體 防 護設 備 ; 3.設 備 周 圍 有易 燃 物 1.地 坪 周 圍設 備 受 腐蝕 ; 2.人 可能 受 灼 傷 3.可 能 引 起火 災 人 員傷 害及 財產 損 失 3 1.干 燥 塔 及硫 酸 儲 槽周 圍 設 置防 護 堤 幾 堤 應 是 防腐 的 2. 氯 氣 中水 份 含量 超 標 干 燥 塔 硫酸 濃 度 和溫 度 不 正常 在 線分 析儀 顯示 出 壓 縮 機 及各 級 冷 卻器 被 腐 蝕 氯 氣 泄 漏
33、控 制 濃 度超 標 ,機 器損 壞 生 產 停 止 人 員中 毒財 產損 失 2-3 嚴 格 控 制干 燥 塔 的溫 度 ;氯 氣出 口 安 裝 水 分 在 線分 析 儀 氯 氣 中含 氫 預 先 危 險 分 析 舉 例 ( 氯 氣 干 燥 崗 位 風 險 性 分 析 ) 事 故 樹 分 析 又 稱 為 故 障 樹 分 析 , 是 一 種 演 繹 的 系 統 安 全分 析 方 法 。 它 是 從 要 分 析 的 特 定 事 故 或 故 障 ( 頂 上 事 件 )開 始 , 層 層 分 析 其 發(fā) 生 原 因 , 直 到 找 出 事 故 的 基 本 原 因 ,即 故 障 樹 的 底 事 件 為
34、 止 。 1、 選 擇 合 理 的 頂 上 事 件 2、 資 料 收 集 準 備 3、 建 造 事 故 樹 事 故 樹 分 析 的 幾 個 階 段 4、 簡 化 或 者 模 塊 化 5、 定 性 分 析 6、 定 量 分 析 (a) (b) (c) (d) (e) (f) 例 如 許 多 化 學 反 應 只 有 在催 化 劑 存 在 的 情 況 下 才 能 反 應完 全 , 催 化 劑 不 參 加 反 應 , 但它 的 存 在 是 必 要 的 。 或 門 與 門+ . 4.事 故 樹 分 析 的 步 驟 ( 1) 選 擇 合 理 的 頂 上 事 件 ; ( 2) 資 料 收 集 準 備 : 調
35、 查 與 事 故 有 關 的 所 有 直 接 原 因和 各 種 因 素 ( 人 的 失 誤 、 設 備 故 障 和 不 良 環(huán) 境 因 素 ) ; ( 3) 建 造 事 故 樹 : 從 頂 上 事 件 出 發(fā) , 一 層 一 層 尋 找 最直 接 的 引 發(fā) 事 故 發(fā) 生 所 有 事 故 和 原 因 , 直 到 找 出 最 基 本 的 原因 為 止 ; ( 4) 簡 化 并 進 行 定 性 分 析 : 用 布 爾 代 數 理 論 求 出 最 小割 集 、 最 小 徑 集 、 確 定 各 基 本 事 件 ( 要 素 ) 的 結 構 重 要 度 并對 事 故 樹 進 行 簡 化 ; 4.事 故
36、樹 分 析 的 步 驟 ( 5) 定 量 分 析 : 找 出 各 基 本 事 件 的 發(fā) 生 概 率 , 即 可 求 出頂 上 事 件 的 發(fā) 生 概 率 。 ( 6) 結 論 : 按 照 頂 上 事 件 的 發(fā) 生 概 率 確 定 系 統 的 風 險 大小 。 當 風 險 超 過 預 期 目 標 時 , 利 用 最 小 割 集 研 究 降 低 事 故 發(fā)生 概 率 的 各 種 可 能 方 案 ; 利 用 最 小 徑 集 來 確 定 消 除 事 故 的 最佳 方 案 ; 利 用 結 構 重 要 度 來 確 定 采 取 對 策 措 施 的 重 點 和 優(yōu) 先順 序 。 5. 建 樹 原 則 事
37、故 樹 的 樹 形 結 構 是 進 行 分 析 的 基 礎 。 事 故 樹 樹 形 結 構正 確 與 否 , 直 接 影 響 到 事 故 樹 的 分 析 及 其 可 靠 程 度 。 因 此 ,為 了 成 功 地 建 造 事 故 樹 , 要 遵 循 一 套 基 本 規(guī) 則 。 ( 1) 基 本 原 則 編 制 故 障 樹 時 , 首 先 從 頂 上 事 件 分 析 , 確 定 頂 上 事 件 的 直 接 、 必 要和 充 分 的 原 因 , 應 注 意 不 是 頂 上 事 件 的 基 本 原 因 。 將 這 直 接 、 必 要 和 充分 原 因 事 件 作 為 次 頂 上 事 件 ( 即 中 間
38、 事 件 ) , 再 來 確 定 它 們 的 直 接 、 必要 和 充 分 的 原 因 , 這 樣 逐 步 展 開 。 這 時 , “ 直 接 原 因 ” 是 至 關 重 要 的 。按 照 直 接 原 因 原 則 , 才 能 保 持 故 障 樹 的 嚴 密 的 邏 輯 性 , 對 事 故 的 基 本 原因 作 詳 盡 的 分 析 。 事 件 方 框 圖 內 填 入 事 故 內 容 , 說 明 什 么 樣 的 故 障 , 在 什 么 條 件 下 發(fā)生 。 ( 2) 故 障 分 類 原 則 對 方 框 內 事 件 提 問 : “ 方 框 內 的 故 障 能 否 由 一 個 元 件 失效 構 成 ?
39、 ” 如 果 對 該 問 題 的 回 答 是 肯 定 的 , 把 事 件 列 為 “ 元 件 類 ”故 障 。 如 果 回 答 是 否 定 的 , 把 事 件 列 為 “ 系 統 類 ” 故 障 。 在 “ 元 件 類 ” 故 障 下 , 加 上 或 門 , 找 出 主 因 故 障 、 次 因故 障 、 指 令 故 障 或 其 他 影 響 。 在 “ 系 統 類 ” 故 障 下 , 根 據 具 體 情 況 , 加 上 或 門 、 與 門或 禁 門 等 , 逐 項 分 析 下 去 。 主 因 故 障 為 元 件 在 規(guī) 定 的 工 作 條 件 范 圍 內 發(fā) 生 的 故 障 。如 : 設 計 壓
40、 力 P o的 壓 力 容 器 在 工 作 壓 力 PPo時 的 破 壞 。 次 因 故 障 為 元 件 在 超 過 規(guī) 定 的 工 作 條 件 范 圍 內 發(fā) 生 的 故障 。 如 : 設 計 壓 力 為 Po的 壓 力 容 器 在 壓 力 PP0時 的 破 壞 。指 令 故 障 為 元 件 的 工 作 是 正 常 的 , 但 時 間 發(fā) 生 錯 誤 或 地 點 發(fā)生 錯 誤 。 其 他 影 響 的 故 障 : 主 要 指 環(huán) 境 或 安 裝 所 致 的 故 障 , 如 濕度 太 大 、 接 頭 銹 死 等 。 ( 3) 完 整 原 則 在 對 某 個 門 的 全 部 輸 入 事 件 中 的
41、 任 一 輸 入 事 件 作 進 一 步分 析 之 前 , 應 先 對 該 門 的 全 部 輸 入 事 件 作 出 完 整 的 定 義 。 受 壓 容 器 裝 置安 全 閥壓 力 自 控 裝 置 壓 力 容 器 爆 炸 故 障 樹 容 器 爆 炸 超 壓 爆 炸 壓 力 自 控 失 靈未 到 操 作壓 力 爆 炸 安 全 閥故 障 調 節(jié) 器故 障 調 節(jié) 器故 障+ +. 無 水 噴 出管 線 阻 塞 沒 有 水 放 水 閥 未 打 開 泵 失 靈 或或 或閥 門 失 靈 1號 泵 失 靈 管 線 破 裂 沒 有 水 與 無 啟 動 信 號 2號 泵 失 靈 自 動 滅 火 噴 水 裝 置
42、事 故 樹 車 床 絞 長 發(fā) 傷 害 事 故 +. 長 發(fā) 落 下 與 旋 轉 部 位 接 觸車 床 旋 轉 長 發(fā) 落 下.留 有 長 發(fā) 長 發(fā) 未 在 帽 子 里 未 戴 防護 帽 長 發(fā) 未 塞在 帽 子 里 Tx1 x2 x 3 x4 M1 M2 ( 1) 事 故 樹 的 結 構 函 數 描 述 系 統 狀 態(tài) 的 函 數 7 故 障 樹 定 性 分 析 故 障 樹 分 析 , 包 括 定 性 分 析 和 定 量 分 析 兩 種 方 法 。 在定 性 分 析 中 , 主 要 包 括 最 小 割 集 、 最 小 徑 集 和 重 要 度 分 析 。限 于 篇 幅 , 以 下 僅 介 紹
43、 定 性 分 析 中 的 最 小 割 集 和 最 小 徑集 。 最 小 割 集 及 其 求 法 割 集 : 它 是 導 致 頂 上 事 件 發(fā) 生 的 基 本 事 件 的 集 合 。 最 小割 集 就 是 引 起 頂 上 事 件 發(fā) 生 必 須 的 最 低 限 度 的 割 集 。 最 小 割 集 的 求 取 方 法 有 行 列 式 法 、 布 爾 代 數 法 等 。 現 在 ,已 有 計 算 機 軟 件 求 取 最 小 割 集 和 最 小 徑 集 。 以 下 簡 要 介 紹 布爾 代 數 化 簡 法 。 下 圖 為 一 故 障 樹 圖 , 以 下 是 用 布 爾 代 數 化 簡 的 過 程 。
44、 ( 1) 事 故 樹 的 結 構 函 數 描 述 系 統 狀 態(tài) 的 函 數+ +. . T=A1 A2 =X1 X2 A3 X4 A4 =X1 X2 (X1 X3) X4 (X5 X6) =X1 X2 X1 X1 X2 X3 X4 X5 X4 X6 =X1 X2 X4 X5 X4 X6 ( 1) 事 故 樹 的 結 構 函數 描 述 系 統 狀 態(tài) 的 函數 如 下 : 與 門或 門 所 以 最 小 割 集 為 X1, X2, X4, X5,X4, X6。 結 果 得 到 三個 交 集 的 并 集 , 這 三 個交 集 就 是 三 個 最 小 割 集E1=X1, X2,E2=X4, X5,
45、E3=X4, X6。 (2)用 最 小 割 集 表 示 故障 樹 的 等 效 圖 如 右 圖 。 故 障 樹 等 效 樹 ( 用 最 小 割 表 示 ) +. . ( 1) 事 故 樹 的 結 構 函 數 描 述 系 統 狀 態(tài) 的 函 數 最 小 徑 集 及 其 求 法 徑 集 : 如 果 故 障 樹 中 某 些 基 本 事 件 不 發(fā) 生 , 則 頂 上 事 件 就不 發(fā) 生 , 這 些 基 本 事 件 的 集 合 稱 為 徑 集 。 最 小 徑 集 : 就 是 頂 上 事 件 不 發(fā) 生 所 需 的 最 低 限 度 的 徑 集 。 最 小 徑 集 的 求 法 是 利 用 它 與 最 小
46、割 集 的 對 偶 性 。 首 先 作 出與 故 障 樹 對 偶 的 成 功 樹 , 即 把 原 來 故 障 樹 的 與 門 換 成 或 門 , 而或 門 換 成 與 門 , 各 類 事 件 發(fā) 生 換 成 不 發(fā) 生 , 利 用 上 述 方 法 求 出成 功 樹 的 最 小 割 集 , 再 轉 化 為 故 障 樹 的 最 小 徑 集 。 例 : 將 上 例 中 故 障 樹 變 為成 功 樹 用 T、 A1、 A2、 A3、 A4、 X1、 X2、 X3、 X4、 X5、 X6表 示事 件 T、 A1、 A2 、 A3、 A4、 X1、 X2、 X3、 X4、X5、 X6的 補 事 件 ,即
47、成 功 事件 ; 邏 輯 門 作 相 應 轉 換 , 如右 圖 + +. . ( 1) 事 故 樹 的 結 構 函 數 描 述 系 統 狀 態(tài) 的 函 數與 門或 門 用 布 爾 代 數 化 簡 法 求 成 功 樹 的 最 小 割 集 : T= A1 A2 =(X1 A3 X2)(X4 A4) =(X1 X2 X1 X3)(X4 X5 X6) =(X1 X2)(X4 X5 X 6) =X1 X4 X1 X5 X6 X2 X4 X2 X5 X6 成 功 樹 的 最 小 割 集 : X1, X4X1, X5, X6X2, X4X2, X5, X6。即 故 障 樹 的 最 小 徑 集 : P1=X1
48、, X4 P2=X1, X5, X6 P3=X2, X4 P4=X2,X5, X6 如 將 成 功 樹 布 爾 化 簡 的 最 后 結 果 變 換 為 故 障 樹 結 構 , 則 表 達 式 為 T=(X1 X4)( X1 X5 X6)( X2 X4)(X2 X5 X6)形 成 了 四 個 并 集 的 交集 , 如 用 最 小 徑 集 表 示 故 障 樹 則 如 下 圖 。 ( 1) 事 故 樹 的 結 構 函 數 描 述 系 統 狀 態(tài) 的 函 數與 門或 門 + + + ( 1) 事 故 樹 的 結 構 函 數 描 述 系 統 狀 態(tài) 的 函 數與 門或 門 8 最 小 割 集 和 最 小
49、 徑 集 在 故 障 樹 分 析 中 的 應 用 ( 1) 最 小 割 集 表 示 系 統 的 危 險 性 求 出 最 小 割 集 可 以 掌 握 事 故 發(fā) 生 的 各 種 可 能 , 了 解 系 統 的 危險 性 。 每 個 最 小 割 集 都 是 頂 上 事 件 發(fā) 生 的 一 種 可 能 , 有 幾 個 最 小 割集 , 頂 上 事 件 的 發(fā) 生 就 有 幾 種 可 能 , 最 小 割 集 越 多 , 系 統 越 危險 。 從 最 小 割 集 能 直 觀 地 、 概 略 地 看 出 , 哪 些 事 件 發(fā) 生 最 危 險 ,哪 些 稍 次 , 哪 些 可 以 忽 略 , 以 及 如
50、何 采 取 措 施 , 使 事 故 發(fā) 生 概率 下 降 。 例 : 共 有 三 個 最 小 割 集 X1 、 X2, X3 、 X4, X5, X6,X7 , X8, 如 果 各 基 本 事 件 的 發(fā) 生 概 率 都 近 似 相 等 的 話 , 一般 地 說 , 一 個 事 件 的 割 集 比 兩 個 事 件 的 割 集 容 易 發(fā) 生 , 五 事 件割 集 發(fā) 生 的 概 率 更 小 , 完 全 可 以 忽 略 。 ( 1) 事 故 樹 的 結 構 函 數 描 述 系 統 狀 態(tài) 的 函 數與 門或 門 因 此 , 為 了 提 高 系 統 的 安 全 性 , 可 采 取 技 術 、 管
51、理 措 施以 便 使 少 事 件 割 集 增 加 基 本 事 件 。就 以 上 述 三 個 最 小 割 集 的 故 障 樹 為 例 。 可 以 給 一 事 件 割 集X1增 加 一 個 基 本 事 件 X9, 例 如 : 安 裝 防 護 裝 置 或 采 取 隔離 措 施 等 , 使 新 的 割 集 為 X1、 X9。 這 樣 就 能 使 整 個 系 統的 安 全 性 提 高 若 干 倍 , 甚 至 幾 百 倍 。 若 不 從 少 事 件 割 集 入 手 ,采 取 的 措 施 收 效 不 大 。 假 設 上 述 例 中 各 事 件 概 率 都 等 于 0.01, 即q1= q2=q3=q4=q5
52、=q6=q7=q8=q9=0.01。 在 未 增 加 X9以 前 頂 上 事 件 發(fā) 生 的 概 率 約 為 0.0101, 而 增 加X9后 概 率 近 似 為 0.0002, 使 系 統 安 全 性 提 高 了 50倍 , 在 可 靠性 設 計 中 常 用 的 冗 長 技 術 就 是 這 個 道 理 。 注 意 , 以 上 是 各 事件 概 率 相 等 時 采 取 的 措 施 。 采 取 防 災 措 施 必 須 考 慮 概 率 因 素 ,若 X1的 發(fā) 生 概 率 極 小 , 就 不 必 考 慮 X1了 。 ( 1) 事 故 樹 的 結 構 函 數 描 述 系 統 狀 態(tài) 的 函 數與 門
53、或 門 ( 2) 最 小 徑 集 表 示 系 統 的 安 全 性 求 出 最 小 徑 集 可 以 了 解 到 , 要 使 頂 上 事 件 不 發(fā) 生 有 幾 種 可能 的 方 案 , 從 而 為 控 制 事 故 提 供 依 據 。 一 個 最 小 徑 集 中 的 基 本 事 件 都 不 發(fā) 生 , 就 可 使 頂 上 事 件 不發(fā) 生 。 故 障 樹 中 最 小 徑 集 越 多 , 系 統 就 越 安 全 。 從 用 最 小 徑 集 表 示 的 故 障 樹 等 效 圖 可 以 看 出 , 只 要 控 制 一個 最 小 徑 集 不 發(fā) 生 , 頂 上 事 件 就 不 發(fā) 生 , 所 以 可 以
54、選 擇 控 制事 故 的 最 佳 方 案 , 一 般 地 說 , 對 少 事 件 最 小 徑 集 加 以 控 制 較為 有 利 。 ( 3) 利 用 最 小 割 集 、 最 小 徑 集 進 行 結 構 重 要 度 分 析 。 ( 4) 利 用 最 小 割 集 、 最 小 徑 集 進 行 定 量 分 析 和 計 算 頂 上事 件 的 概 率 等 。 從 一 個 初 因 事 件 開 始 , 按 照 事 故 發(fā) 展 過 程 中 事 件 出 現 與不 出 現 , 交 替 考 慮 成 功 與 失 敗 兩 種 可 能 性 , 然 后 再 把 這 兩 種可 能 性 又 分 別 作 為 新 的 初 因 事 件
55、 進 行 分 析 , 直 到 分 析 最 后 結果 為 止 。 確 定 或 尋 找 初 因 事 件 構 造 事 件 樹 進 行 事 件 樹 的 簡 化 進 行 事 件 序 列 的 定 量 化 事 件 樹 分 析 的 幾 個 步 驟 事 件 樹 分 析 舉 例原料輸送系統示意圖 PIC BA C 事 件 樹 分 析 舉 例原 料 輸 送 系 統 事 件 樹 事 件 樹 分 析 舉 例 有 一 泵 和 兩 個 串 聯 閥 門 組 成 的 物 料 輸 送 系 統( 如 圖 7 1所 示 ) 。 物 料 沿 箭 頭 方 向 順 序 經 過 泵 A、閥 門 B和 閥 門 C, 泵 啟 動 后 的 物 料
56、 輸 送 系 統 的 事 件樹 如 圖 7 2所 示 。 設 泵 A、 閥 門 B和 閥 門 C的 可 靠 度分 別 為 0.95、 0.9、 0.9, 則 系 統 成 功 的 概 率 為 0.7695,系 統 失 敗 的 概 率 為 0.2305。 閥 門 串 聯的 物 料 輸送 系 統 事 件 樹 分 析 舉 例 事 件 樹 分 析 舉 例 危 險 指 數 評 價 方 法 為 美 國 道 化 學 公 司 所 首 創(chuàng) 。 它 以 物 質 系 數 為 基 礎 , 再 考 慮 工 藝 過 程 中 其 他 因 素 如操 作 方 式 、 工 藝 條 件 、 設 備 狀 況 、 物 料 處 理 、 安
57、 全 裝 置情 況 等 的 影 響 , 來 計 算 每 個 單 元 的 危 險 度 數 值 , 然 后 按數 值 大 小 劃 分 危 險 度 級 別 。 它 主 要 是 對 化 工 生 產 過 程 中 固 有 危 險 的 度 量 。 可 對 較 廣 范 圍 內 的 工 程 及 貯 存 設 備 進 行 評 價 ; 包 括 具 有 爆 炸 性 的 化 學 物 質 的 使 用 管 理 ; 采 用 補 償 辦 法 以 便 能 夠 區(qū) 別 給 定 的 燃 料 與 別 的 反 應 物( 如 氫 氣 與 空 氣 、 氯 氣 或 氧 氣 ) ; 根 據 事 故 案 例 的 研 究 , 考 慮 了 對 風 險
58、性 水 平 有 相 當 影 響的 幾 個 特 殊 工 程 類 型 的 風 險 性 ; 評 價 中 采 用 了 毒 性 的 觀 點 。 有 關 資 料 的 整 理 和 討 論 、 有 關 法 令 標 準 的 實 現 定 性 評 價 ( 用 安 全 檢 查 表 檢 查 ) 定 量 評 價 ( 潛 在 危 險 性 評 價 ) 安 全 措 施 ( 安 全 對 策 ) 由 事 故 案 例 進 行 再 評 價 用 FTA、 ETA進 行 再 評 價 作 出 綜 合 判 斷該 方 法 適 用 于 新 建 、 改 建 、 擴 建 的 化 工 廠 中 各 種 容 器 、 塔 、化 學 品 的 制 造 和 儲 存
59、 設 施 的 安 全 評 價 。 故 障 類 型 和 影 響 分 析 是 將 工 作 系 統 分 割 為 子 系 統 、 設備 或 元 件 , 逐 個 分 析 各 自 可 能 發(fā) 生 的 故 障 類 型 及 其 產 生 的影 響 , 以 便 采 取 相 應 的 防 治 措 施 , 提 高 系 統 的 安 全 性 。 對 每 個 子 系 統 或 部 件 提 問 :故 障 類 型 是 什 么 ?故 障 類 型 的 影 響 是 什 么 ?如 何 檢 測 此 故 障 ?故 障 嚴 重 程 度 ? 故 障 類 型 及 影 響 分 析 表 分 析 步 驟 ( 1) 將 系 統 分 成 子 系 統 , 以
60、便 處 理 。 ( 2) 審 查 系 統 和 各 子 系 統 的 工 作 原 理 圖 、 示 意 圖 、 草 圖 , 查 明 它 們 之 間 及 元 件 組 合 件之 間 的 關 系 。 這 項 工 作 可 通 過 編 制 和 使 用 方 塊 圖 來 完 成 。 ( 3) 編 制 每 個 待 分 析 的 子 系 統 的 全 部 零 件 表 , 每 個 零 件 的 特 有 功 能 同 時 列 入 。 確 定 操作 和 環(huán) 境 對 系 統 的 作 用 。 ( 4) 分 析 工 程 圖 和 工 作 原 理 圖 , 查 出 元 件 發(fā) 生 的 主 要 故 障 機 理 。 ( 5) 查 明 每 個 元
61、件 的 故 障 類 型 對 子 系 統 的 故 障 影 響 。 一 個 元 件 有 一 個 以 上 的 故 障 類 型時 , 必 須 分 析 每 一 類 型 故 障 的 影 響 并 分 別 列 出 。 根 據 故 障 影 響 大 小 確 定 危 險 嚴 重 度 。 ( 6) 列 出 故 障 概 率 。 ( 7) 列 出 排 除 或 控 制 危 險 的 措 施 。 如 果 故 障 會 引 起 受 傷 或 死 亡 , 要 說 明 提 供 的 安 全 裝置 。 元 件 分 解 到 一 個 什 么 程 度 是 一 個 要 注 意 的 問 題 , 要 根 據危 險 分 析 的 目 的 加 以 確 定 。
62、 一 般 認 為 分 析 的 對 象 有 確 定 的 故障 率 并 能 得 到 它 時 就 可 以 了 , 不 必 再 詳 細 分 解 。 例 如 , 生 產中 的 電 動 機 , 它 的 故 障 率 是 可 以 得 到 的 , 就 沒 有 必 要 再 對 它的 零 件 進 行 分 析 了 。 如 果 這 部 機 器 的 故 障 率 很 高 , 可 以 進 一步 分 析 各 種 零 件 的 故 障 類 型 、 影 響 及 故 障 率 , 以 確 定 哪 個 零件 需 要 加 以 改 進 。 應 用 舉 例 空 氣 壓 縮 機 貯 罐 故 障 類 型 和 影 響 分 析 。 空 氣 壓 縮 機
63、貯 罐 屬 于 壓 力 容 器 , 其 功 能 是 貯 存 空 氣 壓 縮 機 產生 的 壓 縮 空 氣 。 這 里 僅 考 察 貯 罐 的 罐 體 和 安 全 閥 兩 個 部 件 ,分 析 結 果 列 于 表 5 4。 貯 氣 罐 的 故 障 類 型 及 影 響 分 析 表 分 數 值 事 故 發(fā) 生 的 可 能 性10 631 0.50.20.1 完 全 可 以 預 料相 當 可 能 可 能 ,但 不 經 ???能 性 小 ,完 全 意 外 很 不 可 能 ,可 以 設 想極 不 可 能 實 際 不 可 能 分 數 值 暴 露 于 危 險 環(huán) 境 的 頻 繁 程 度106 321 0.5
64、連 續(xù) 暴 露每 天 工 作 時 間 內 暴 露每 周 一 次 ,或 偶 然 暴 露 每 月 一 次 暴 露每 年 幾 次 暴 露非 常 罕 見 地 暴 露 分 數 值 發(fā) 生 事 故 產 生 的 后 果10040 1573 1 大 災 難 , 許 多 人 死 亡災 難 , 數 人 死 亡非 常 嚴 重 , 一 人 死 亡 嚴 重 , 重 傷重 大 , 致 殘引 人 注 目 , 需 要 救 護 值 危 險 程 度320160-320 70-16020-7020 極 其 危 險 , 不 能 繼 續(xù) 作 業(yè)高 度 危 險 , 要 立 即 整 改顯 著 危 險 , 需 要 整 改一 般 危 險 ,
65、需 要 注 意稍 有 危 險 , 可 以 接 受 例 如 , 某 滌 綸 化 纖 廠 在 生 產 短 絲 過 程 中 有 一 道 組 件 清 洗 工 序 , 為 了 評 價 這 一 操作 條 件 的 危 險 度 , 確 定 每 種 因 素 的 分 數 值 為 : 事 故 發(fā) 生 的 可 能 性 ( ) : 組 件 清 洗 所 使 用 的 三 甘 醇 , 屬 四 級 可 燃 液 體 ,如 加 熱 至 沸 點 時 , 其 蒸 汽 爆 炸 極 限 范 圍 為 0.9 9.2 , 屬 一 級 可 燃 蒸 汽 。 而 組件 清 洗 時 , 需 將 三 甘 醇 加 熱 后 使 用 , 致 使 三 甘 醇
66、蒸 汽 容 易 擴 散 的 空 間 , 如 室內 通 風 設 備 不 良 , 具 有 一 定 的 潛 在 危 險 , 屬 “ 可 能 , 但 不 經 常 ” , 其 分 數 值 3。 暴 露 于 危 險 環(huán) 境 的 頻 繁 程 度 ( ) : 清 洗 人 員 每 天 在 此 環(huán) 境 中 工 作 , 取E 6。 發(fā) 生 事 故 產 生 的 后 果 ( ) : 如 果 發(fā) 生 燃 燒 爆 炸 事 故 , 后 果 將 是 非 常 嚴 重的 , 可 能 造 成 人 員 的 傷 亡 , 取 15。 3 6 15 270 270處 于 160 320之 間 , 危 險 等 級 屬 “ 高 度 危 險 、 需 立 即 整 改 ” 的 范 疇 。 不 可 接 受 的 風 險盡 可 能 降 低 的 風 險可 承 受 的 風 險風 險 性 簡 單 的 風 險 水 平 估 計 輕 微 傷 害 傷 害 嚴 重 傷 害 極 不 可 能 可 忽 視 的 風 險 可 容 許 的 風 險 中 度 風 險 不 可 能 可 容 許 的 風 險 中 度 風 險 重 大 風 險 可 能 中 度 風 險 重 大 風 險 不 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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