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解讀》由會員分享,可在線閱讀,更多相關《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解讀(48頁珍藏版)》請在裝配圖網上搜索。
1、單擊此處編輯母版標題樣式,單擊此處編輯母版文本樣式,第二級,第三級,第四級,第五級,*,*,*,企業(yè)如何應對勞動合同法系列,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解讀及企業(yè)應對策略,11/21/2024,1,講師簡介:,魏浩征,國內著名的勞動法與員工關系管理專家之一,勞動法世界laboroot 創(chuàng)始人、首席咨詢參謀,上海勞達企業(yè)管理咨詢總經理,?員工關系?總編輯,?法制日報?、?環(huán)球時報?、?經理人?等多家大型媒體特約點評嘉賓。出版專著:?勞動合同法下的離職員工管理?、?魏浩征讀勞動合同法?、?三十六城市勞動法規(guī)政策比較與應用?等。出版音像制品:?企業(yè)用人風險控制?、?勞動合同法最新權威解讀?等。擔任富士通、易初
2、蓮花、康明斯、蒙牛乳業(yè)、聯想、中國五礦、華潤集團、拜耳、橡果國際、上汽通用五菱、AO史密斯、梅特勒托利多等數十家知名企業(yè)集團總部勞動法與員工關系常年參謀、勞動法培訓常年特聘講師,在全國各地主講超過500天次勞動關系管理公開課及內訓課程,受訓學員數萬名。,11/21/2024,2,實施條例的制定目的,對?勞動合同法?的一些規(guī)定在理解上存在分歧,誤解。,?勞動合同法?局部條款規(guī)定得不明確,在實踐中導致有一些條款難以操作,為了貫徹實施?勞動合同法?,消除操作上的困局。,實踐當中出現多種形式的新事件、新爭議、新問題。包括用人單位躲避法律的種種做法。,11/21/2024,3,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內容分析
3、,對?勞動合同法?中沒有規(guī)定的內容補充了新的規(guī)定,對?勞動合同法?中不明確的條款進行了明確,對?勞動合同法?中不合理的、失誤的條款進行了調整,對?勞動合同法?中容易誤解的條款作了解釋與強調說明,對?勞動合同法?中的法律漏洞進行了彌補,11/21/2024,4,勞動合同訂立,11/21/2024,5,?勞動合同法?第二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yè)、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條例?第三條 依法成立的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基金會等組織,屬于勞動合同法第二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用人單位。,?條例?第四
4、條 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的用人單位設立的分支機構,依法取得營業(yè)執(zhí)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可以作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未依法取得營業(yè)執(zhí)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受用人單位委托可以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關于勞動合同的訂立主體一,11/21/2024,6,相關鏈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假設干問題的意見,依法取得營業(yè)執(zhí)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分支機構屬于民事訴訟法第四十九條規(guī)定的其他組織,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組織機構和財產,但又不具備法人資格的組織,包括:1法人依法設立并領取營業(yè)執(zhí)照的分支機構;2中國人民銀行、各專業(yè)銀行設在各地的分支機構;3中國人民保險公司設在各地的分支機構。,?公司法
5、?第十四條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yè)執(zhí)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11/21/2024,7,退休人員,在校大學生,內退人員?,停薪留職人員?,外國人、臺港澳人員?,關于勞動合同的訂立主體二,11/21/2024,8,關于事實勞動關系的法律責任一,?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
6、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九十七條:“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勞動關系,尚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11/21/2024,9,關于事實勞動關系的法律責任二,?條例?第五條 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后,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條例?第六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
7、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guī)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guī)定支付經濟補償。,11/21/2024,10,關于事實勞動關系的法律責任三,前款規(guī)定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條例?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guī)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視為自
8、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條例?第三十四條 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或者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而未支付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用人單位支付。,11/21/2024,11,未簽訂勞動合同的處理,情形,(,只看客觀存在,),責任,員工拒絕簽合同的處理方式,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未簽勞動合同,合法,滿一個月前簽訂合同皆不追究責任,應當書面通知員工終止勞動關系,零經濟補償金,依法支付勞動報酬,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不滿一年未簽訂勞動合同,違法,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開始向員工支付雙倍工資,補簽合同,應當
9、書面通知員工終止勞動關系,支付經濟補償金,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簽訂勞動合同,違法,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支付雙倍工資,并視為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補簽合同,未做規(guī)定,11/21/2024,12,仍須明確的問題:,1、何謂“勞動關系?何謂“用工?怎么界定“用工之日?,2、?勞動合同法?第九十四條:“個人承包經營違反本法規(guī)定招用勞動者,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發(fā)包的組織與個人承包經營者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承擔哪些連帶責任?發(fā)包方與勞動者間構成勞動關系么?,11/21/2024,13,關于職工名冊,?勞動合同法?第七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建立
10、職工名冊備查。,?條例?第八條 勞動合同法第七條規(guī)定的職工名冊,應當包括勞動者姓名、性別、公民身份號碼、戶籍地址及現住址、聯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時間、勞動合同期限等內容。,?條例?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有關建立職工名冊規(guī)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11/21/2024,14,勞動合同履行、變更,11/21/2024,15,關于試用期,?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條例?第十五條 勞動者
11、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的80%或者不得低于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11/21/2024,16,?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一條:“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guī)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仍須明確的問題:,11/21/2024,17,關于培訓費、效勞期與違約金一,?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yè)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
12、立協(xié)議,約定效勞期。.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效勞期尚未履行局部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yè)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xié)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yè)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yè)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yè)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11/21/2024,18,關于培訓費、效勞期與違約金二,?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五條 除本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guī)定的情形
13、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條例?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guī)定的培訓費用,包括用人單位為了對勞動者進行專業(yè)技術培訓而支付的有憑證的培訓費用、培訓期間的差旅費用以及因培訓產生的用于該勞動者的其他直接費用。,?條例?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期滿,但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的規(guī)定約定的效勞期尚未到期的,勞動合同應當續(xù)延至效勞期滿;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11/21/2024,19,關于培訓費、效勞期與違約金三,?條例?第二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了效勞期,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不屬于違反效勞期的約定,用人單位不得要
14、求勞動者支付違約金。,有以下情形之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約定效勞期的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一)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的;(二)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三)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本錢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四)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五)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11/21/2024,20,仍須明確的問題:,可否同時主張違約金與培訓費的賠償?,競業(yè)限制經濟補償的標準?相應違約金的標
15、準?,脫密期還能繼續(xù)約定嗎?可否針對脫密期及其它保密義務約定違約金?,11/21/2024,21,關于異地用工法定待遇的標準,?條例?第十四條 勞動合同履行地與用人單位注冊地不一致的,有關勞動者的最低工資標準、勞動保護、勞動條件、職業(yè)危害防護和本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等事項,按照勞動合同履行地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用人單位注冊地的有關標準高于勞動合同履行地的有關標準,且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按照用人單位注冊地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的,從其約定。,11/21/2024,22,關于“連續(xù)的認定一,?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 有以下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xù)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6、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xù)工作滿十年的;,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yè)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xù)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缺乏十年的;,三連續(xù)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guī)定的情形,續(xù)訂勞動合同的。,11/21/2024,23,關于“連續(xù)的認定二,?條例?第九條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二款規(guī)定的連續(xù)工作滿10年的起始時間,應當自用人單位用工之日起計算,包括勞動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條例?第十條 勞動者非因本人原因從原用人單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單位工作的,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計算為新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單位已經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新用人單位在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計算支付經濟補償的工作年限時,不再計算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11/21/2024,24,員工離職,辦理退工手續(xù)后隔數日又回來上班,重新辦理錄用手續(xù),算不算“連續(xù)工作?,勞動合同期滿,因勞動者有法定情形而續(xù)延,視不視為“連續(xù)工作?,勞動合同到期前變更或者延長合同期限,算“續(xù)簽么?約定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