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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6充電樁 合作協議
充電樁 合作協議
小區(qū)電動車充電管理站合作協議甲方:
漢中易訊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 漢中仁和物業(yè)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本著平等合作、雙方共贏的原則,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小區(qū)電 動車充電管理站項目合作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方式甲方提供電動車充電設備、安裝、充值卡及后期維護。
1、 乙方提供場地或車棚、設備電源、及日常管理人員,并負責充值卡發(fā)放。
2、 安裝地址:南鄭縣大河坎鎮(zhèn)蜀漢美郡小區(qū) 3、 合作時間:從 2016 年 月 日起至 20 年 月____日止。首次合作協議(叁)年。約定先在 蜀漢美郡小區(qū)做試點試
2、看效果,如達到預初效果,其他乙方管轄小區(qū)按需求分期安裝。
二、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 甲方提供安裝設備每套 40 路智能電動車充電管理站,供雙方合作經營(設備產權歸甲方所有) ,單套 設備價格為 1.98 萬元。
(使用中所需數量可按實際需要配置) 。2、 在簽訂協議后 30 個工作日內,甲方須將首批(見進度安排表)智能電動車充電站的設備運達安裝就 位、雙方驗收交付使用,并負責后期設備保養(yǎng)和維修。接到報修 24 小時內必須修復,如因未及時修復造 成使用人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3、 客戶在使用該設備時,如因設備造成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其責任由甲方承擔。
4、充電設施設備甲方定期維護保養(yǎng)。
3、5、若設施設備自身缺陷原因導致設施設備損壞或報廢由甲方承擔。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提供電動車充電場地和車棚搭建,并接好充電站主電源線接入和電表計量器。
2、乙方依據甲方所提供的各類使用說明書及其他宣傳資料在項目區(qū)域內主動宣傳、擴大影響。逐步提高 廣大業(yè)主的認識并使用,逐步提高設備的使用率。
3、乙方在設備安裝期間,安排工程人員配合設備安裝,在使用過程中出現故障應及時通知甲方維修。
【費用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按照凈收入比例) 】 4、 乙方須維護車輛正常充電行為,杜絕業(yè)主私拉亂接充電線路(不經過該充電站) 。
5、 乙方有責任監(jiān)管設備,如無故被破壞由乙方負責。
6、 甲方
4、負責提供、制作智能充電設備充值卡的使用方法. (乙方方需向甲方支付沖點卡工本費 20/張) 四、合作費用的核算及分成 1、 甲、乙雙方按每月出售充值卡的營業(yè)額扣除實際消耗的電費后的數額,定為運營凈收入。營業(yè)性電費 執(zhí)行當年現行價,現按每度 0.55 元計算。
2、 乙方以充電設備經營凈收入額的 40﹪提取。用于乙方場地、車棚使用費、日常人員管理費用等。
五、違約責任 1、合作協議期限內,甲、乙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合同,任何一方違約需按設備 3 倍價格賠償對方。
2、甲乙雙方在合作過程中,未經對方許可,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商業(yè)信息。
3、甲乙雙方在協議履行期間發(fā)生爭議,應協商解決。
4、如需
5、延長合作期限,期滿可依本協議約定為基礎另行簽訂合作協議。
5、未盡事宜另行協商解決或向人民法院訴訟;仲裁機仲裁。
6、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 方:漢中易訊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經辦人:
(簽字) :
電 話:
地 址:
日 期:
乙 方:漢中仁和物業(yè)有限公司 經辦人:
(簽字) :
電 話:
地 址:
日 期: ###### ######
充電樁 合作協議 [篇2]
甲方: 乙方:深圳市天智系統(tǒng)技術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自愿協商,就充電樁控制模塊項目合作上的有 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原則 合作分模塊開發(fā), 樣機中試和批
6、量生產銷售三個階段。 1、 乙方負責模塊的開發(fā)和生產,甲方負責產品的銷售; 2、 甲方委托乙方進行模塊開發(fā),時間預定為三個月(甲方書面技術確認為準
) ; 3、 甲方負責樣機中試工作, 乙方提供技術支持(地點:深圳); 4、 甲方負責模塊批量生產, 乙方負責銷售和服務。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向乙方提供開發(fā)費用共計 35 萬元, 合同簽訂后 5 日內向乙方支付 30%共計 10.5 萬元 作為預付款,以便于乙方啟動該項目的開發(fā)。剩余款項在乙方向甲方提供三臺模塊樣機后 5 日內付清。 2、 甲方需向乙方提供開發(fā)所需的技術資料,和詳細的產品需求規(guī)格書,方便乙方做出符合甲方要求的產
7、
品。 (見附錄)
3、 甲方有權利定期檢查乙方的開發(fā)進度,和產品符合情況,并給出指導性意見。 4、 在開發(fā)過程中如果甲方市場需求變化,甲方可提出中止開發(fā)或者更改設計需求,但是必 須征得乙方同意,由此產生的費用和開發(fā)時間根據具體情況友好協商。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努力在三個月內做出三臺樣機提供給甲方。如甲方需要更多樣機需支付一定的樣機 費用,10 臺以內每臺 壹萬 元,10 臺以上每臺 六千 元。
2、乙方在開發(fā)完成后需提供給甲方安裝尺寸圖,外圍接口說明,產品規(guī)格說明,測試實驗報 告,原材料清單和原理圖。如果甲方需要其他的技術資料需另行協商。 3、對于產品的安裝調試,乙方負責
8、指導,但是如需乙方員工到省外出差的乙方負責一次,且 不超過 5 天的差旅費用,如需更多甲方應考慮承擔相應的差旅費用,人工費由乙方承擔。
4、甲方如需申請該產品相關的專利,乙方應盡力協助,但乙方應作為該專利的共有人。
四、批量銷售階段 1、 甲方負責該產品的銷售和服務,乙方負責生產并測試該產品,相關的問題另行簽訂協議。
五、雙方應盡其它責任 1、在開發(fā)過程中,有可能目標市場發(fā)生變化,更改需求,甲方應積極跟蹤目標產品及時提供 更新的充電樁技術要求,防止實際做出的產品和需求有偏差。希望能派專人跟蹤項目的開發(fā) 中的各種協調問題。 2、乙方在開發(fā)過程中,有責任告訴甲方開發(fā)進度;在甲方測試發(fā)現問題時
9、,要及時更改。
七、本協議中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另行協商確定后簽訂補充協議,本合作協議書自簽字之日起 生效至所約定義務全部履行完止。 八、本協議書一式四份,甲方執(zhí)二份,乙方執(zhí)二份。
甲方(簽章) : 代表人(簽字) : 地址: 電話: 開戶行: 帳號: 簽訂地點:
乙方(簽章) : 代表人(簽字) : 地址: 電話: 開戶行: 帳號: 簽訂時間:
附錄:技術要求 充電樁部分: 1,充電樁通用技術條件
2,充電樁上行通信規(guī)約
3,充電樁測試規(guī)程
控制模塊部分:
1,模塊安裝尺寸圖
2,外圍接口的電氣定義和信號定義
3,讀卡器和加密芯片的相關資料
充電樁 合作協議 [篇3]
甲
10、方:
乙方:深圳市天智系統(tǒng)技術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自愿協商,就充電樁控制模塊項目合作上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原則
合作分模塊開發(fā), 樣機中試和批量生產銷售三個階段。
1、 乙方負責模塊的開發(fā)和生產,甲方負責產品的銷售;
2、 甲方委托乙方進行模塊開發(fā),時間預定為三個月(甲方書面技術確認為準);
3、 甲方負責樣機中試工作, 乙方提供技術支持(地點:深圳);
4、 甲方負責模塊批量生產, 乙方負責銷售和服務。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向乙方提供開發(fā)費用共計合同簽訂后5日內向乙方支付30%共計萬元作為預付款,以便于乙方啟動該項目
11、的開發(fā)。剩余款項在乙方向甲方提供三臺模塊樣機后5日內付清。
2、 甲方需向乙方提供開發(fā)所需的技術資料,和詳細的產品需求規(guī)格書,方便乙方做出符合甲方要求的產品。(見附錄)
3、 甲方有權利定期檢查乙方的開發(fā)進度,和產品符合情況,并給出指導性意見。
4、 在開發(fā)過程中如果甲方市場需求變化,甲方可提出中止開發(fā)或者更改設計需求,但是必須征得乙方同意,由此產生的費用和開發(fā)時間根據具體情況友好協商。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努力在三個月內做出三臺樣機提供給甲方。如甲方需要更多樣機需支付一定的樣機費用,10臺以內每臺 壹萬 元,10臺以上每臺 六千 元。
2、乙方在開發(fā)完成后需提供給甲方安裝尺寸圖,外圍接口說明,產品規(guī)格說明,測試實驗報告,原材料清單和原理圖。如果甲方需要其他的技術資料需另行協商。
3、對于產品的安裝調試,乙方負責指導,但是如需乙方員工到省外出差的乙方負責一次,且不超過5天的差旅費用,如需更多甲方應考慮承擔相應的差旅費用,人工費由乙方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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