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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龍門起重機事故(一)
1.龍門起重機被大風吹倒造成傷亡
事故發(fā)生時間:1991年8月7日20時30分
上海寶鋼指揮部二十冶分指揮部(地址:上海市寶山區(qū)牡丹江路寶鋼1號門外)物資公司鋼材庫,用20/5噸門式起重機(下稱龍門吊)給三公司汽車進行吊裝盤條作業(yè)。由于其數(shù)量較多,來拉料的車裝不下,上午只裝了二捆,說下午繼續(xù)來拉,于是起重機司機董友香便把龍門吊臨時封上,將15根鋼板樁重十噸,用七分鋼絲繩將其掛在吊鉤上,同時又將夾軌器緊固好。由于當日下午天氣好突變下起大雨,三公司不再來拉貨,起重機司機又二次上車,將小車向鋼板樁中心進行移動,再一次
2、緊固好吊鉤。工人長興潔聽了司機交待后,便安排起重指揮籍德林、馮長平兩人去封固龍門吊。先將夾軌器再一次緊固;另外,又用4分鋼絲繩分別在兩根軌道上捆綁,一頭從龍門吊支腿下橫梁上穿出,一頭從軌道下穿出,雙頭對上再用鋼管打勁絞緊,然后用擋木將車輪擠住,當確認掛鋼板樁的鋼絲繩吊索,也已拉緊后才離開現(xiàn)場。結果在當晚八時才三十分左右天氣驟變,下起了罕見的特大暴風雨,致使鋼材庫的20/5噸龍門吊卻擺脫了夾軌器,吊鉤所吊重物及擋木的控制,拉斷封車鋼絲繩,又順風跑出109米后,沖毀軌道端部止擋,滑出軌道。最后傾倒砸在鋼材庫的一間保管員辦公室的屋頂上,房屋被砸塌,將在辦公室值班的職工徐俊華砸倒在地當即死亡。
3、
教訓
該事故發(fā)生的原因是由罕見的特大暴風雨所致,實屬意外事故。與物資公司鋼材庫一河之隔、同一方向的寶鋼廢鋼場,當晚也同時遭特大暴風雨的襲擊。三臺15噸的龍門吊也發(fā)生了“跑車”事故,使三臺一軌道上的龍門吊相撞在一起,造成緩沖裝置和軌道端部止擋嚴重破壞,但未沖毀止擋滑出軌道。其所以未滑出軌道主要原因是每臺龍門吊設有4只夾軌器,且龍門吊被風吹在軌道上滑行的行程僅40米左右,因行程較短故產(chǎn)生的速度也小,形成的動能也小。另外,也告訴我們,手動夾軌器雖然操作方便,但其夾緊力有限,在特大風暴襲擊較大龍門吊時,其性能還滿足不了安全需要。
所以,龍門吊的安裝應根據(jù)本地區(qū)
4、可能出現(xiàn)的暴風天氣情況下,另設安全可靠的錨定裝置。
2.龍門起重機被大風吹移滑行將人撞傷死亡
事故發(fā)生時間:1992年8月31日8時50分
上海華聯(lián)金屬建材廠(地址:上海寶山區(qū)長江路401號)承包了上鋼一廠供應處廢鋼車間焦化廢鋼裝卸場地11號、12號門式起重機(下稱龍門吊)的起重指揮以及該二臺龍門吊夾軌器的夾緊鎖定工作。其具體操作由裝卸工馮大田負責。因當日受臺風邊緣影響,整個廢鋼裝卸區(qū)域的起重機已停止裝卸作業(yè)。11號龍門吊借停止作業(yè)的間隙準備檢修已損壞的電磁吸盤。在將其卸下裝車時發(fā)現(xiàn),與11號龍門吊在同一軌道上的12號龍門吊所在位置對吊裝有影
5、響,因12號龍門吊駕駛室內(nèi)無人, 于是11號龍門吊司機薛福常便開動11號車推動12號龍門吊向西滑動七、八米后,又回到原來預定的位置。當將電磁吸盤吊裝完結后,馮大田進入二臺龍門吊之間約600毫米的空檔處,彎腰蹲身固定12號龍門吊夾軌器時,由于大風吹動,致使位于東側的12號龍門吊向西側11號龍門吊自動滑行。由于馮來不及撤離,其頭部被端梁緩沖器底架撞擊,使馮受傷倒地。馮被急送二軍大長海醫(yī)院,終因頭部傷勢嚴重搶救無效死亡。該事故直接經(jīng)濟損失6.6萬元。
事故原因提要
被大風吹移滑行的龍門吊事故現(xiàn)場照片見下圖。
違章作業(yè)。因受臺風邊緣的影響,在整個廢鋼裝卸
6、區(qū)域的起重機均已停止作業(yè)的情況下開動11號、12號龍門吊違反《起重機械安全規(guī)程》(GB6067-85)中“對于門座起重機等在沿海工作的起重機,當風力大于7級時,應停止工作,并將起重機錨定住”的安全規(guī)定。
當12號龍門吊重新移動后,沒有及時采取相應夾軌道措施,受害者缺乏自我保護意識,致使龍門吊被大風吹動滑行將其撞傷造成死亡。
3.兩臺龍門起重機相撞造成傷亡
事故發(fā)生時間:1987年10月18日凌晨3時5分
本溪鋼鐵公司一鋼廠運銷車間鐵路專用線上停有七臺車皮,需要往里裝鋼材。當在同一軌道上的6號、7號兩臺龍門起重機各裝完三臺車皮后,發(fā)
7、車員楊玉民決定,讓兩臺龍門起重機同裝最后一個車皮。6號起重機司機康春生先吊二捆鋼材,吊放到車箱的西端,然后又去十三區(qū)吊運第三吊。這時,7號起重機由二十七區(qū)也吊來鋼材由西向東行,而6號起重機這時正由東向西運行,當運行到距7號起重機3米遠左右時,6號起重機開始響鈴,示意叫7號起重機讓路。而這時,7號起重機已接到車箱內(nèi)馮連弟的到位落鋼信號,致使7號起重機沒動,并開始往車箱里落鋼材。這時6號起重機司機遇到這一突然情況時,雖然將控制器手柄打回到“零位”,但由于距離近,在慣性的作用下與7號起重機發(fā)生相撞,將其向后撞擊運行1.83米。這時,7號起重機司機冷福美卻立即開動大車,使其復原位。致使被吊的鋼材加速擺
8、動,將站在車箱內(nèi)等待準備摘鋼絲繩吊索的吊鋼工馮連弟肝一陣子撞傷。將馮送往醫(yī)院搶救無效死亡。該事故直接經(jīng)濟損失1.1萬元。
事故原因提要
違章操作。二臺龍門起重機未設防止相鄰兩臺起重機碰撞的“起重機防碰裝置”;起重機作業(yè)時經(jīng)常發(fā)生違章碰撞,未能引起有關人員的嚴重注意,沒有制訂明確的制度加以約束,沒有統(tǒng)一的地面指揮人員進行指揮;起重機司機違章操作,導致兩臺起重機相撞,其中一臺起重機被撞后,在沒有經(jīng)安全確認,又違章盲目立即將大車復位,致使吊重大幅度擺動,將人員撞傷死亡。
4.起重機司機操作造成傷亡
事故發(fā)生時間:1990年8月20日13
9、時
上海第一混凝土制品總廠(地址:楊浦區(qū)佳木斯路350號)四車間張雙桃、劉志新兩名工人,在10號建筑用方樁生產(chǎn)場地干活,需要用龍門起重機將方樁翻個。由于當時開該臺起重機的司機不在,便找來一名不是開該龍門起重機見近平司機楊志榮開車。其地面作業(yè)人員將鋼絲繩吊索橫梁掛到起重機吊鉤上,然后再把方樁綁掛在橫梁上,準備翻個,同時指揮司機將小車向南開,其結果卻是小車突然向北滑去,同時8.8噸重的樁頭也被提升起來,并向張雙桃等兩人撞擊。張雙桃躲閃不及被撞傷,經(jīng)及時送往醫(yī)院搶救無效死亡。該事故直接經(jīng)濟損失1.5萬元。
事故原因提要
安全生產(chǎn)責任制不落實,設備存在缺
10、陷。該龍門起重機的控制器手柄指示位置與實際檔次不符,當控制吊鉤的手柄在零位時,實際卻是在下降一檔。當手柄放到下降一檔時,實際卻又是上升。致使未操作過該臺龍門起重機的見近平機因上述原因,導致誤操作,而釀成傷亡事故的發(fā)生。
教訓
起重機司機在開車前,應對起重機進行空載試車,以便檢查是否有故障并了解其技術性能。由于見近平司機在開業(yè)前未進行空載試車,致使該車控制器手柄指示位置與實際不符的機況沒有掌握,否則該事故是可以避免的。
5.違章乘吊檢修摔傷死亡
事故發(fā)生時間:1989年8月15日10時25分
撫順新?lián)徜搹S(地址:撫順
11、市望花區(qū)工農(nóng)街)鑄造車間廢鋼放置場的龍門起重機小車掉道,急需修理。由于檢修時,維修工段段長肖東生圖省事,沒按安全要求搭設腳手架進行高空作業(yè),而是讓工人站在龍門起重機吊起的鋼板簸箕上進行維修作業(yè)。于是肖東生和工人王春穎兩人便站在簸箕里,當?shù)谝淮纹鸬鹾笥捎谒祠せ匿摻z繩太長,肖、王兩人夠不著檢修部位,只好將簸箕降落地面。于是肖將鋼絲繩挽了幾個圈重新掛在起重機吊鉤上,企圖通過挽圈的辦法縮短鋼絲吊索的長度。這時,起重機司機卜志民提出質問:“能行嗎”,肖說:“行,你吊吧”。于是肖、王兩人站在簸箕上面,起重機司機將緩緩起吊,當提升至距地面9.7米時,站在簸箕上的肖、王兩人剛要作業(yè),由于重心偏移使簸箕失去
12、平衡,致使鋼絲繩松動滑落,鋼簸箕出現(xiàn)傾斜,使肖東生從簸箕口墜落到地面,王春穎用手抓起重機吊鉤沒有抓住,也從簸箕中滑落,瞬間簸箕也落到地面。肖東生由于內(nèi)臟器官多處受傷,經(jīng)市第二醫(yī)院搶救無效死亡。而王春穎第三腰椎骨造成骨折,雙跟隨骨骨折受了重傷。
事故原因提要
《起重機械安全規(guī)程》(GB6067)明確規(guī)定“被吊物體上不得有人”,受害者違章乘坐吊重,起重機司機違章操作。
6.未給信號起重機司機違章操作造成傷亡 之一
事故發(fā)生時間:1989年1月17日13時45分
上??h建筑工程總公司馬橋公司(地址:北松路、華銀路口)派卡
13、車和拖拉機去上海電力建筑工程公司(地址:寶山長橋石洞口電廠內(nèi))吳涇木材庫裝運木材。其吊裝木材的方法是,使用木材庫的龍門起重機,其索是二根鋼絲繩員索。綁掛吊索人員卻不是木材庫起重工,而是馬橋公司的沈章貴等人。在綁掛鋼絲繩吊索時,先將欲吊木材的東端用鋼絲繩吊索拴好并掛入起重機吊鉤內(nèi)。為了拴掛另一根吊索,先將拴好的吊索吊起,使木材下面出現(xiàn)空隙。在拴掛另一根吊索時,吊索從木材下面穿過并將吊索一端的索眼(繩套)套入起重機吊鉤,隨后這名工人從木材垛上面下來,而沈章貴正站在距地面20.05米高的木材垛上要掛吊索的另一端時,起重司機生粉項在沒有人指揮提升的情況下卻擅自開始提升,由于木材只在一端拴掛一根吊索,起
14、吊時致使木材散落,因沈章貴躲閃時而墜落到地面。將沈及時送往醫(yī)院搶救無效死亡。該事故直接經(jīng)濟損失3萬元。
違章操作。起重機司機未認真了望,在吊索未拴掛好,綁掛人員未離開危險區(qū)域,未接到起升信號的情況下,違章擅自起吊,使木材散落,致使綁掛人員躲閃不及從高處墜落死亡。
木材庫未執(zhí)行本單位,起重機進行起重作業(yè)時,應由本單位起重工配合的安全規(guī)定。而是由提貨方不懂吊運指揮信號,不熟悉掛鉤安全要求的人員去指揮掛鉤,因配合不當也是事故發(fā)生原因之一。
7.未給信號起重機司機違章操作造成傷亡 之二
事故發(fā)生時間:1989年11月24日8時30分
15、
上海市標準件公司汽車隊(地址:上海市閘北區(qū)江場路1391號)司機張立根與實.駕駛員王國華一起駕駛吉爾半掛車在本公司倉庫裝運“盤圓”鋼筋料。使用的起重設備是晉中倉儲服務部的門式起重機,使用的索具是鋼絲繩吊索。當時天氣略有迷霧,尚不影響起重作業(yè)。當?shù)谌酢氨P圓”落位后,因“盤圓”超出貨箱欄板,于是在車上裝貨的張立根等兩人要求起重機葛永平,重新將幾捆“盤圓”吊起改變放置位置。當最后一捆“盤圓”重新擺好后,起重機抽吊鋼絲繩員索好,司機將吊鉤略向上提升一下,并開動小車向南,同時又將大車向西行駛,結果將一捆“盤圓”連同張立根一起被拖出跌落到車下,而“盤圓”又恰巧壓在張立根的胸腹部。將張及時
16、送往醫(yī)院搶救無效死亡。
違章作業(yè),在掛鉤人員未脫離起重作業(yè)危險區(qū)時,起重機司機沒有認真了望,沒有得到明確的指揮信號,沒有打警鈴便隨意開動起重機,且又斜向抽拉鋼絲繩吊索,將吊重意外拉移,滑落車下將人砸傷死亡。
8.龍門起重機支腿將載荷刮倒造成傷亡
事故發(fā)生時間:1993年6月21日14時35分
本溪鋼鐵公司礦山建設公司機修車間鉚焊工段,在大橋金屬結構制作場地,將制作完的半成品鋼屋架,在起重工董世洪的指揮下,用門式起重機吊到堆放地點。當?shù)谝淮尉臀缓螅捎谖菁軘[放位置偏南,董世洪指揮起重機第二次起吊,往北移動后,由于屋架下弦北部壓在下面的鋼料上,董世洪只好第三次指揮起吊進行調(diào)整,又向南移動下下位置,這時,董世洪認為位置穩(wěn)妥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