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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考核
實 施 辦 法
根據國家電力公司和華北電力集團公司關于安全工作要求,按照承德供電公司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考核辦法,結合分公司安全生產現(xiàn)狀,為確保年度安全生產目標實現(xiàn),分公司決定繼續(xù)實行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制度,具體考核辦法如下:
一、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實施范圍和結算方式
1、實施范圍:
(1)安委會正副主任:每人抵押300元。
(2)安委會成員:每人抵押200元。
(3)變電助理工程師、輸配電助理工程師、實業(yè)公司副經理、用電監(jiān)察助理工程師、農電管理助理工程師、用電營業(yè)助理專責師、實業(yè)公司車隊隊長每人抵押150元。
(4)變電站站長、供電所所長、運檢班
2、組長、線路組組長、調度組組長、設計組組長、實業(yè)公司工程隊隊長、專兼職汽車駕駛員每人抵押100元。
(5)計量組組長、變電站主值、供電站專責工、運檢班專責工、線路組專責工、計量組專責工、調度組值班員、生產班組站兼職安全員每人抵押80元。
(6)變電站副值、供電站運檢工、線路組運檢工、運檢班人員、計量組修校工、計量組外勤人員、設計組設計人員、用電營業(yè)組部分人員、實業(yè)公司工程隊安裝工、實業(yè)公司門市部人員、各供電站校表人員每人抵押50元。
2、結算方式:
(1)抵押金分別由分公司勞資員和實業(yè)公司勞資員制表從工資中扣除,由分公司財務科、實業(yè)公司財務組存押。
(2)抵押金除年內按本文規(guī)定扣罰之外
3、,剩余部分年終由財務一次性結算兌付。
(3)凡全年度無事故按本文規(guī)定年終給予一次性獎勵,原抵押金不動,作為下一年風險抵押金。年度內崗位變動人員按年初抵押金額年終兌現(xiàn),下一年按所在崗位進行抵押。新進人員上崗后,下一年年初按所在崗位進行抵押。
二、扣罰款事故類別及有關事項
1、考核事故類別:
(1)人身死亡事故。
(2)人身重傷事故。
(3)中斷分公司安全記錄事故。
(4)經濟損失事故;
2、事故扣罰規(guī)定:
(1)人身死亡事故
扣事故單位人均抵押金100%,并罰款100元/人。
(2)中斷分公司安全記錄事故
扣事故單位人均抵押金100%,并罰款100元/人。
(3)重傷2
4、人/次以上
扣事故單位人均抵押金100%,并罰款100元/人。
(4)重傷1人次
扣事故單位人均抵押金50%,并罰款50元/人。
(5)經濟損失1萬元/次及以上事故
每起罰款40元/人。
3、扣罰結果及使用:
(1)扣罰的事故款年終由財務一次性結算。
(2)根據有關規(guī)定扣罰的款項統(tǒng)一由分公司財務科管理,作為分公司安全生產獎勵基金,支付由分公司經理審批。
三、獎勵條件及辦法
1、符合下列條例者均可受獎,并按所扣抵押金額的2倍給予獎勵。
(1)無死亡事故。
(2)無重傷事故。
(3)無中斷分公司安全記錄事故。
(4)完成分公司年度安全生產目標。
2、死亡1人/次,事故單位人均除扣罰外,分公司所有人員不受獎。
3、重傷2人/次及以上,事故單位人均除扣罰外,分公司所有人員不受獎。
4、重傷2人/次及以上,事故單位人均除扣罰外,分公司所有人員不受獎。
5、中斷分公司安全記錄,事故單位人均除扣罰外,分公司所有人員不受獎。
6、未完成分公司年度安全生產目標,分公司所有人員不受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