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政發(fā)()27-關于下發(fā)《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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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武漢鋼鐵(集團)公司后勤集團公司文件 后勤政發(fā)〔2011〕27號 關于下發(fā)《武鋼后勤集團公司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通知 各直屬單位,各部、處、室: 現(xiàn)將《武鋼后勤集團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度》予以下發(fā),請遵照執(zhí)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主題詞:安全 責任制 通知 抄送:武鋼公司安全環(huán)保部 后勤集團辦公室 2011年12月1日印發(fā) 武鋼后勤集團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全面貫徹《安全生產法》,落實
2、各級領導和各職能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切實保護職工職業(yè)健康安全,防止生產安全事故和職業(yè)病的發(fā)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后勤集團各級領導、各級職能部門和全體職工。各級領導、各級職能部門必須按照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嚴格承擔本制度規(guī)定的相應安全生產責任,在各自崗位對安全生產負責。 第二章 后勤集團領導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三條 后勤集團黨政主要領導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后勤集團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后勤集團其他領導對各自分管業(yè)務范圍和單位的安全生產負領導責任。 第四條 后勤集團總經理安全管理職責 (一)對后勤集團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3、; (二)負責建立、健全后勤集團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三)負責組織制定后勤集團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 (四)保證后勤集團安全生產的有效投入; (五)督促、檢查后勤集團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六)組織制定并實施后勤集團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七)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組織事故救援工作。 第五條 后勤集團黨委書記安全管理職責 (一)負責傳達貫徹黨中央和上級黨組織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指示、決定,將安全生產作為黨委工作的重要內容; (二)支持行政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及上級安全生產要求,會同行政領導研究決定對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者的黨紀政紀
4、處理; (三)黨委會應研究安全生產工作,加強各項安全規(guī)章制度和決議的貫徹落實。 第六條 后勤集團分管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安全管理職責 (一)對后勤集團安全生產工作具體負責; (二)負責組織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上級部門安全管理要求; (三)定期主持安全專題會,研究解決存在的安全問題,部署安全管理重點工作; (四)組織后勤集團每季一次安全生產檢查,落實整改措施,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五)定期向后勤集團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會分析匯報安全生產情況,提出各時期安全工作的部署意見; (六)組織重傷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分析,制定防范措施并提出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意
5、見。 第七條 后勤集團其他分管領導的安全管理職責 (一)負責國家、上級政府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和方針、政策在分管業(yè)務范圍和單位的貫徹落實; (二)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的突出問題,組織開展分管業(yè)務范圍和單位的安全生產專項檢查,制定并督促落實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和防范措施; (三)承擔分管業(yè)務范圍和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的現(xiàn)場組織指揮。分管的業(yè)務范圍和單位發(fā)生工亡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時,及時趕赴現(xiàn)場,做好應急救援和善后處理工作; (四)確保分管業(yè)務范圍和單位的安全生產機構、人員、經費、安全工作目標和措施的落實; (五)承辦主要領導交辦的有關安全生產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 縱向
6、系統(tǒng)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八條 各級領導在各自工作范圍管理權限內,負責組織貫徹執(zhí)行國家和上級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法令、法規(guī)和規(guī)定,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時,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負責分管單位或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 第九條 各級行政第一負責人安全管理職責 (一)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二)負責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及領導人員帶班制度; (三)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 (四)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的有效投入; (五)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
7、安全事故隱患; (六)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七)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第十條 各級黨組織負責人安全管理職責 (一)負責傳達與貫徹黨中央和上級黨組織有關安全生產與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方面的指示、決定,將安全生產作為黨委、黨總支、黨支部工作的重要內容; (二)支持單位行政貫徹實施本單位安全規(guī)章制度,會同行政領導研究決定對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者的黨紀政紀處理; (三)黨委(總支)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車間黨支部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專題會,研究安全生產工作,加強各項安全規(guī)章制度和決議的貫徹落實。 第十一條 各級工會組織領導安
8、全管理職責 (一)負責建立健全職工代表大會勞動保護委員會和工會勞動保護監(jiān)督檢查組織,發(fā)揮群眾監(jiān)督作用: (二)負責督促各級行政領導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對同級行政領導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問題,有權向黨委通報; (三)負責傳達、貫徹上級工會關于安全生產方面的指示、決定以及勞動保護方面的條例和規(guī)定; (四)負責對新、改、擴建工程中落實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三同時”情況進行監(jiān)督并提出意見;對事故隱患向行政領導提出建議并督促落實,必要時可專題向行政提出質詢; (五)負責組織開展本單位“安康杯”勞動保護競賽活動和安全信得過班組創(chuàng)建活動,落實“群防群治”方針,不斷提高職工的勞動保護
9、意識; (六)負責將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列為工會各項活動及評先選模的重要考核內容; (七)參加相應級別的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并提出處理意見;負責生產安全事故的善后工作。 第十二條 各級主管生產、安全領導安全管理職責 (一)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原則,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具體負責; (二)負責組織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上級部門安全生產要求和職代會安全生產議案; (三)定期主持安全專題會,研究解決存在的安全問題,部署安全生產重點工作; (四)組織本單位每季一次、車間每月一次的安全生產檢查,落實整改措施,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五)定期向本級安全生產委員會
10、、辦公會分析匯報安全生產情況,提出各時期安全工作的部署意見; (六)按權限規(guī)定,主持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分析,制定防范措施并提出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意見。 第十三條 各級主管設備、能源領導安全管理職責 (一)負責本單位廠房、建(構)筑物及生產設備設施、特種設備、能源介質等的安全運行,負責各類安全防護設施、環(huán)境保護設施的配備齊全和正常使用; (二)負責各類設備安全防護設施的齊全有效; (三)主持制定并組織嚴格執(zhí)行本單位機電設備及能源系統(tǒng)安全操作(使用)規(guī)程、標準及檢修安全管理制度; (四) 負責設備檢修、維保及在線改造安全管理,負責在組織編制設備檢修計劃時,同步安排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
11、設施、裝置檢修,并落實檢修安全措施; (五) 對因上述設備設施而導致的生產安全事故及設備檢修、維保、在線改造中發(fā)生的生產安全事故負領導責任。 第十四條 各級工程主管領導安全管理職責 (一)負責組織在新、改、擴建工程中,落實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三同時”(即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二)負責保證落實工程項目安全作業(yè)環(huán)境及施工安全措施所需費用; (三)負責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管理,組織安全措施項目的實施; (四)對工程施工中發(fā)生的生產安全事故負領導責任。 第十五條 各級主管人力資源、教育培訓領導安全管理職責 (一)負責將安全生產作為人力資源管理
12、重要內容; (二)負責合理設置安全管理機構,保證安全管理人員配備,建立安全生產獎勵基金; (三)負責將安全教育作為職工教育培訓工作中一項重要內容,負責組織職工崗位技能培訓,將培訓結果作為調整和安排職工相應崗位的重要依據(jù); (四)負責干部晉升、員工晉級時,將安全績效列為重要考核內容; (五)主持制訂并組織嚴格執(zhí)行外來勞務單位、生產協(xié)力保產單位及其勞務人員的安全監(jiān)督管理制度; (六)對職工因勞動紀律、安全技能培訓和職業(yè)禁忌癥等方面問題而發(fā)生的傷亡事故負領導責任,對外來勞務單位發(fā)生的生產安全事故負連帶管理責任;參加相應等級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分析和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 第十六條 各級主管
13、規(guī)劃、經營計劃領導安全管理職責 (一)負責在組織編制本單位中長期發(fā)展規(guī)劃、年度生產經營計劃時,將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管理目標、措施作為計劃的重要內容; (二)負責在組織編制經營計劃、更新改造和挖、革、改措施計劃時,優(yōu)先安排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確保資金; (三)負責在組織進行新、改、擴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時,按“三同時”的原則進行項目中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的可行性研究; (四)對外簽訂經濟合同時,負責依照相關安全生產法規(guī),在合同條款中明確合同雙方安全生產職責。 第十七條 各級主管物資供應領導安全管理職責 (一)負責所采購物資的安全質量; (二)負責對本單位危險化學品分供方生產或經營許可資質的審核,組
14、織做好危險化學品貯存、分裝、轉運及發(fā)放過程的安全管理; (三)負責領導并督促各種物資貯存、堆放、裝卸等過程中的安全管理,開展定期的安全防火檢查,并組織制定相關安全管理制度; (四)負責領導并督促物資供應部門嚴格執(zhí)行勞動防護用品的有關國家標準、要求及發(fā)放標準; (五)對因產品質量不合格、品種不符合安全要求,或因發(fā)放超期儲存失效的工器具、材料等導致的生產安全事故或不良后果負領導責任。 第十八條 各級主管法律領導安全管理職責 (一)負責熟悉了解、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部門安全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 (二)負責各安全管理部門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時的法律依據(jù)。 (三)負責企業(yè)的分立、合并、破產、解
15、散、租賃、產權轉讓及改制、重組等重大事件時職業(yè)病、工傷職工的法律援助。 (四)參加相應的生產安全事故調查,提出處理法律依據(jù)。 第十九條 各級主管技術領導安全管理職責 (一)從技術上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二)負責在組織編制或審定本單位技術發(fā)展規(guī)劃、年度科研計劃時,將本單位安全技術研究、推廣及運用作為重要內容; (三)負責組織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項目推廣應用中,安全防護措施、安全技術規(guī)程的制訂及論證; (四)負責按期組織修改并審定本單位安全技術管理制度、標準、規(guī)范、規(guī)程,組織論證和審批安全技術措施項目; (五)對因生產工藝和生產流程中安全技術、管理標準和安全技術操
16、作規(guī)程欠缺等而發(fā)生的事故負領導責任;負責組織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技術分析和鑒定,并提出改進措施。 第二十條 其他各級主管領導的安全管理職責 (一)根據(jù)所分管業(yè)務范圍的管理職責,負相應的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二)負責督促所分管部門安全管理職責的落實。 第二十一條 班(組)長安全管理職責 (一)對本班(組)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負責; (二)帶頭并督促本班(組)認真執(zhí)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及本單位的各項安全規(guī)章制度、規(guī)程、規(guī)范及標準,正確使用個體勞動防護用品,規(guī)范操作和使用機器設備、工具、原材料、安全設施等,并確保其處于安全狀態(tài); (三)經常檢查并保持工作地點的安全作業(yè)環(huán)境,保持
17、移動式設備、工具、成品、半成品、材料及廢物的合理放置;負責分管危險源控制點的控制管理; (四)組織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動;堅持開展班組工前危險預知活動,對所從事的危險作業(yè),必須制訂和落實相應安全措施,并進行安全交底;定期組織職工制訂(修訂)“三不傷害”措施,并檢查落實; (五)有權拒絕上級的違章指揮和制止本班(組)人員違章操作,遇有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險情時,有權停止作業(yè)或者在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后組織相關人員撤離作業(yè)現(xiàn)場; (六)發(fā)生生產安全事故必須立即組織搶救、報告和保護現(xiàn)場,配合事故的調查并如實提供事故發(fā)生的情況。 第四章 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二十二條 辦公室(黨委辦公室
18、) (一)及時傳送安全生產方針文件、事故隱患方面的請示報告和領導批示;在調研中,要把安全生產作為重要課題之一; (二)負責做好黨政例會、辦公會研究安全生產問題的記錄,對領導作出的決定和指示,及時傳達并督促協(xié)調有關部門落實; (三)組織接待外來人員到廠內生產區(qū)域(非參觀范圍)參觀時,嚴格遵守有關安全規(guī)定,對因組織不善而導致的傷亡事故或不良后果負責; (四)負責后勤集團事故應急工作的總體協(xié)調與歸口管理,組織部門、單位對突發(fā)事件應急處理,組織開展日常管理工作; (五)負責后勤保障服務過程、夏季防暑降溫等安全工作; (六)負責組織協(xié)調職業(yè)健康體檢、治療等有關工作; (七)負責道路交
19、通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負責公共場所大型活動開展的安全管理;負責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安全保衛(wèi); (八)負責消防器材采購、配備管理,負責指導專業(yè)或義務消防隊員定期教育和訓練; (九)負責新、改、擴建工程設計方案防火安全審查及消防竣工驗收; (十)負責做好人防施工、維護管理和民兵軍事訓練中的安全工作; (十一)對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及要害部位安全管理不善或者不力而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負責; (十二)參與生產安全事故善后處理協(xié)調工作。 第二十三條 經營管理處 (一)組織進行新、改、擴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時,按“三同時”原則進行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的可行性研究,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組織進行安全評
20、價; (二)負責在組織新、改、擴建工程中,落實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三同時”; (三)負責組織向施工單位提供施工現(xiàn)場及毗鄰區(qū)域內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廣播電視等地下管線資料,氣象和水文觀測資料,相鄰建筑物和構筑物、地下工程的有關資料,及施工安全相關資料,并保證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負責組織施工方案(包括安全措施方案)的審查; (四)在編制工程概算時,確定建設工程安全作業(yè)環(huán)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 (五)工程發(fā)包時,應確認施工單位必須具備的相應資質;工程合同中必須明確各自安全管理職責;安全裝置的采購選型,要征得安全主管部門的同意; (六)在組織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當進度與安全
21、發(fā)生矛盾時,施工進度應服從于安全,不得違章指揮; (七)工程竣工時,應事先向安全管理部門及工會提供有關資料并通知安全部門及工會參加驗收,簽署審查意見;特種設備竣工驗收時,必須通知國家指定的機構參加驗收,簽署意見; (八)負責督促工程項目勘察、設計、監(jiān)理單位貫徹落實有關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及上級安全生產要求; (九)對因違反國家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法律法規(guī)或因工程質量、生產設備訂貨問題、安全裝置不合要求等所導致的生產安全事故負責; (十)在對下屬單位和領導人員進行績效考核和專業(yè)管理考核時,應把安全生產列為重要考核內容之一。 第二十四條 黨委工作部 (一)按規(guī)定編制安全管理定員,督促下
22、級單位嚴格按定員編制配備、調整安全人員,并保證其素質符合要求,人員相對穩(wěn)定;建立安全生產獎勵基金; (二)督促下級單位根據(jù)國家和上級有關規(guī)定,及時調整患有不適合所在崗位工作的各種疾病的員工、年老體弱員工和女員工的工作; (三)負責將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教育培訓計劃,納入員工培訓實施計劃并負責落實; (四)督促下級單位組織員工新上崗必須進行職業(yè)技能培訓,取得資格證后方能分配上崗; (五)督促下級單位應把安全生產績效列為操作人員、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晉級的重要考核條件; (六)負責檢查、督促外來勞務單位和生產協(xié)力保產單位的安全管理職責落實到位; (七)檢查督促各級黨組織執(zhí)行關于加強安全生產的
23、指示決議和決定,及時提出改進意見和措施; (八)組織開展黨員責任區(qū)等活動時把安全工作作為重要內容之一;在黨員評先選模中將安全生產績效作為重要考核內容; (九)將安全文化作為企業(yè)文化建設的重要內容,深入開展安全文化建設。將安全生產作為宣傳教育的重要內容,運用各種宣傳工具(電視、報紙等),及時地宣傳報道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安全知識、安全活動、好人好事和典型,推廣安全先進經驗;負責安全生產相關新聞信息的對外發(fā)布; (十)發(fā)揮團組織的助手作用,組織青年開展“青安杯”競賽活動,積極開展青年安全工作。在青年和團員的各項評先選模活動中,應將安全文明生產列為重要考核內容; (十一)參
24、加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嚴格按有關規(guī)定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行政處分; (十二)負責組織對工傷、職業(yè)病人員的勞動能力、健康狀況鑒定及工傷保險工作。 第二十五條 財務處 (一)編制年度生產經營計劃時,應將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管理目標、措施作為計劃的重要內容; (二)負責按規(guī)定提取安全生產費用,將安全生產費用納入公司年度預算;確保經公司批準的安全技術措施項目、安全教育及事故隱患整改等費用落實; (三)督促各級財務部門落實對外委項目、外協(xié)保產費用結算中的安全管理要求。凡外來單位在工程結算時應有安全部門簽發(fā)的“施工安全簽證單”才準予結算付款,結算應落實“施工安全簽證單”上的處罰意見。 第二十六條 紀委
25、(監(jiān)察室) (一)依法對行政監(jiān)察對象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實施監(jiān)察; (二)配合有關部門加強對黨員、領導干部進行安全法制教育,并配合安全部門組織對黨員、領導干部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法令法規(guī)和本制度的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三)因黨員、領導干部失職而造成較大傷亡事故時,要參與事故的調查和分析,并按規(guī)定的程序,給予責任者以黨紀、政紀處分。 第二十七條 工會 (一)健全職工代表大會有關勞動保護的專門委員會和工會的勞動保護監(jiān)督檢查組織,發(fā)揮群眾監(jiān)督作用; (二)負責傳達、貫徹上級工會關于安全生產方面的指示、決定以及勞動保護方面的條例和規(guī)定,并負責貫徹執(zhí)行國家勞動保險條例和有關政策; (三)收集
26、員工對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方面的建議或意見,組織職工代表不定期對公司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對事故隱患向行政領導提出建議并督促整改; (四)負責組織開展“安康杯”等勞動保護競賽活動,落實“群防群治”方針,不斷提高員工的勞動保護意識; (五)參與公司新建、擴建、改建工程項目的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專項設計審查工作及“三同時”審查驗收工作; (六)在組織開展立功活動、勞動競賽、技術比賽等各項活動及評先選模中,將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業(yè)績列為重要考核內容; (七)參加工亡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分析,并對事故處理提出意見。 第五章 橫向系統(tǒng)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二十八條 各級經營計
27、劃部門安全管理職責 (一)編制本單位中長期發(fā)展規(guī)劃、年度生產經營計劃時,應將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管理目標、措施作為計劃的重要內容;在對技術改造項目進行可行性研究時,應開展安全評價; (二)編制經營計劃、更新改造和挖、革、改措施計劃,應優(yōu)先安排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確保資金; (三)組織進行新、改、擴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時,按“三同時”原則進行項目中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的可行性研究及安全評價; (四)對外簽訂經濟合同時,必須依照相關安全生產法規(guī),在合同條款中明確合同雙方安全生產職責。 第二十九條 各級生產部門安全管理職責 (一)堅持安全與生產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凡新產品、新工藝、新項目等投
28、產前,不符合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要求的不得下達計劃和安排生產; (二)發(fā)生生產安全事故,各級調度人員應及時向上級領導或上級部門匯報,同時向同級安全部門通報,并負責應急處置中的指揮調度;發(fā)生重傷以上事故,應下令保護現(xiàn)場,并立即組織搶救,待現(xiàn)場勘察處理完畢,經同級安全部門同意后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方可組織恢復生產; (三)在安排生產程序和指揮生產,尤其是生產和安全發(fā)生矛盾危及人身安全或國家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緊急情況時,立即下達停產處理的指令,不得違章指揮作業(yè);對因生產指揮不當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負指揮失誤的責任; (四)調度會應首先匯報安全生產情況,協(xié)調解決各基層單位或部門在安全生產方面出現(xiàn)的問題;
29、 (五) 負責組織本單位食品衛(wèi)生安全管理工作; (六)配合安全部門進行因生產事故引起的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第三十條 各級設備、能源管理部門安全管理職責 (一)負責制定并嚴格監(jiān)督執(zhí)行本單位機電設備及能源系統(tǒng)安全操作(使用)規(guī)程、標準及檢修安全管理制度; (二)在各種設備設施的采購、制造、安裝、維修、改造、檢測檢驗和竣工驗收中要嚴格執(zhí)行國家和上級部門發(fā)布的有關條例、規(guī)程和標準;新設備、自制或改造的設備,要有完備的安全保護設施和監(jiān)測儀器,使用前要制定相關《設備維護規(guī)程》、《設備使用規(guī)程》; (三)定期組織對本單位各種設備設施及建(構)筑物進行專業(yè)安全檢查,對不符合安全技術標
30、準的,要立即組織整改,對暫時解決不了的,必須立即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并限期解決; (四)在組織編制設備大、中、小修計劃時,應同步安排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設施、裝置檢修; (五)下達檢修計劃前,要對檢修項目進行危險預知分析,當檢修作業(yè)涉及到電、汽、氣、風及高空等危險作業(yè)時,應組織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 (六)組織檢修工程時,應對檢修單位的安全資質條件進行確認,并簽訂安全協(xié)議;檢修工程開工前,負責進行檢修安全交底;檢修過程中要監(jiān)督檢修單位落實安全防護措施,遵章守紀; (七)對因廠房、建(構)筑物、生產設備、機械動力設備、鍋爐、壓力容器、起重設備、能源介質儲存和輸送設施等安全技術性能嚴重缺陷、
31、長久失修、備品備件不合格、安全防護裝置不全或失效所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負責。 第三十一條 各級技術部門安全管理職責 (一)對科研和新技術推廣中的安全生產負責; (二)編制或審定技術發(fā)展規(guī)劃、年度科研計劃時,應將安全技術研究、推廣及運用作為重要內容; (三)推廣應用各種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項目中,要制訂安全防護措施并經論證,在投入使用前,必須制定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組織操作人員進行上崗前專項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yè); (四)負責按期修改并審定本單位安全技術管理制度、標準、規(guī)范、規(guī)程;負責組織論證和審批安全技術措施和革新項目; (五)對因生產工藝和生產流程中安全技術管理標準
32、和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欠缺而發(fā)生的生產安全事故負責;參與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負責組織生產安全事故技術分析和鑒定,并提出改進措施。 第三十二條 各級工程管理部門安全管理職責 (一)負責在組織新、改、擴建工程中,落實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三同時”(即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 (二)負責向施工單位提供施工現(xiàn)場及毗鄰區(qū)域內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廣播電視等地下管線資料,氣象和水文觀測資料,相鄰建筑物和構筑物、地下工程的有關資料,并保證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 (三)在編制工程概算時,應當確定建設工程安全作業(yè)環(huán)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
33、; (四)工程發(fā)包時,應確認施工單位必須具備的相應資質;工程合同中必須明確各自安全管理職責;安全裝置的采購選型,要征得安全主管部門的同意; (五)在分管的技術改造工程施工過程中,當進度與安全發(fā)生矛盾時,施工進度應服從于安全,不得違章指揮; (六)工程竣工時,應事先向安全管理部門及工會提供有關資料并通知安全部門及工會參加驗收,簽署審查意見;特種設備竣工驗收時,必須通知國家指定的機構參加驗收,簽署意見; (七)對因違反國家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法律法規(guī)或因工程質量、生產設備訂貨錯誤、保管不善、安全裝置不合要求等所導致的生產安全事故負責。 第三十三條 各級黨委工作部門安全管理職責 (一)按規(guī)
34、定編制安全管理定員,嚴格按定員編制配備、調整安全人員,并保證其素質符合要求,人員相對穩(wěn)定;建立安全生產獎勵基金; (二)根據(jù)國家和上級有關規(guī)定,及時調整患有不適合所在崗位工作的各種疾病的員工、年老體弱員工和女員工的工作; (三)負責將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教育培訓計劃,納入員工培訓實施計劃并負責落實; (四)組織員工新上崗必須進行職業(yè)技能培訓,取得資格證后方能分配上崗; (五)應把安全生產績效列為操作人員、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晉級的重要考核條件; (六)負責檢查、督促外來勞務單位和生產協(xié)力保產單位的安全管理職責落實到位; (七)檢查督促本單位各級黨組織執(zhí)行關于加強安全生產的指示決議和決定,
35、及時提出改進意見和措施; (八)組織開展黨員責任區(qū)等活動時把安全工作作為重要內容之一;在黨員評先選模中將安全生產績效作為重要考核內容; (九)將安全文化作為企業(yè)文化建設的重要內容,深入開展安全文化建設。將安全生產作為宣傳教育的重要內容,運用各種宣傳工具(電視、報紙等),及時地宣傳報道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安全知識、安全活動、好人好事和典型,推廣安全先進經驗;負責安全生產相關新聞信息的對外發(fā)布; (十)發(fā)揮團組織的助手作用,組織青年開展“青安杯”競賽活動,積極開展青年安全工作。在青年和團員的各項評先選?;顒又?,應將安全文明生產列為重要考核內容; (十一)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
36、,嚴格按有關規(guī)定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行政處分; (十二)負責組織對工傷、職業(yè)病人員的勞動能力、健康狀況鑒定及工傷保險工作。 第三十四條 各級供應部門安全管理職責 (一)新購工器具、勞動防護用品、材料必須有產品合格證,符合技術標準;勞動防護用品、壓力管件等特殊用品要在具有專項許可證的廠家訂貨; (二)對安全措施工程用料,特別是事故隱患處理應急工程用料,均應依據(jù)使用計劃,納入供應部門的采購計劃之中,并保證優(yōu)先供應; (三)對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的采購、搬運、儲存、發(fā)放,應嚴格遵守國家頒布的各項安全規(guī)定,保證安全; (四)組織好本單位各種物資儲存、堆放、裝卸等的安全管理,嚴格執(zhí)行相關管理
37、制度,開展定期的安全防火檢查; (五)對因采購的工器具、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等質量不合格、品種不符合安全要求,或因發(fā)放超期儲存失效的工器具、材料等所導致的傷亡事故或不良后果負責。 第三十五條 各級保衛(wèi)部門安全管理職責 (一)負責道路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負責公共場所大型活動開展的安全管理;負責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安全保衛(wèi); (二)負責消防器材采購、配備管理,負責指導專業(yè)或義務消防隊員定期教育和訓練; (三)負責新、改、擴建工程設計方案防火安全審查及消防竣工驗收; (四)負責做好人防施工、維護管理和民兵軍事訓練中的安全工作; (五)對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及要害部位安全
38、管理不善或者不力而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負責。 第三十六條 各級財務部門安全管理職責 (一)負責經上級批準的安全技術措施項目的資金管理,并按規(guī)定負責管理列入成本費用項目中的各項安全教育及事故隱患整改費用; (二)按規(guī)定標準,保證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防暑降溫費用的開支,同時實行財務監(jiān)督,凡未經主管部門審批(核)的保健、勞動防護用品、防暑降溫費用不得列入成本費用; (三)加強對外委工程結算安全管理。凡施工單位在工程結算時應有安全部門簽發(fā)的“施工安全簽證單”才準予結算付款,結算應落實“施工安全簽證單”上的處罰意見。 第三十七條 各級工會安全管理職責 (一)健全各級職工代表大會勞動保護委員
39、會和工會的勞動保護監(jiān)督檢查組織,發(fā)揮群眾監(jiān)督作用; (二)負責傳達、貫徹上級工會關于安全生產方面的指示、決定以及勞動保護方面的條例和規(guī)定,并負責貫徹執(zhí)行國家勞動保險條例和有關政策; (三)收集職工對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方面的建議或意見,組織職工代表不定期對公司或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對事故隱患向行政領導提出建議并督促落實; (四)負責組織開展勞動保護競賽活動,落實“群防群治”方針,不斷提高職工的勞動保護意識; (五)參與新建、擴建、改建工程項目的職業(yè)衛(wèi)生專項設計審查工作及“三同時”審查驗收工作; (六)在組織開展立功活動、勞動競賽、技術比賽等各項活動及評先選模中,
40、將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業(yè)績列為重要考核內容; (七) 參加相應級別的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并提出處理意見;負責生產安全事故的善后工作。 第三十八條 各級團組織安全管理職責 (一)發(fā)揮團組織的助手作用,積極開展青年安全工作。在青年和團員的各項評先選?;顒又?,應將安全文明生產列為考核內容; (二)組織青年開展“青安杯”競賽活動,提高青年安全素質,接受安全部門的業(yè)務指導; (三)掌握青年職工思想動態(tài),圍繞安全生產,有針對性地進行思想教育工作; (四)協(xié)助青工工傷事故的調查、分析。 第三十九條 各級紀委安全管理職責 (一)配合有關部門加強對黨員、領導干部進行安全法制教育,并配
41、合安全部門組織對黨員、領導干部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法令法規(guī)和本制度的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二)因黨員、領導干部失職而造成重大傷亡事故時,要參與事故的調查和分析,并按規(guī)定的程序,給予責任者以黨紀、政紀處分。 第四十條 各級辦公室安全管理職責 (一)起草有關文件,應將安全生產作為一項重要內容;督促協(xié)調各部門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及有關規(guī)章制度;在調研中,要把安全生產列為經常性的主要課題之一; (二)及時傳送安全生產方面的文件,對事故隱患方面的請示報告和領導批示做好登記并及時傳送; (三)負責做好辦公會研究安全生產問題的記錄,對領導作出的決定和指示,及時傳達并督促協(xié)調有關部門落
42、實; (四)組織接待外來人員到廠內生產區(qū)域(非參觀范圍)參觀時,要事先征得有關安全部門的同意,并嚴格遵守有關安全規(guī)定,對因組織不善而導致的傷亡事故或不良后果負責; (五)負責夏季防暑降溫組織工作; (六)參加輕傷及以上事故的搶救和善后處理工作。 (七)配合保衛(wèi)部門進行廠內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協(xié)助生產安全事故的善后工作。 第四十一條 各級企業(yè)綜合管理部門安全管理職責 (一)編制生產經營方針目標和組織制定、修訂制度或標準時,應將安全內容列為主要內容之一; (二)進行綜合檢查考核評比時,應把安全生產列為重點考核內容; (三)負責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組織職業(yè)安全健康管理體系的建立與貫
43、徹實施; (四)負責編制機構方案時保證安全機構的落實; (五)落實安全生產工作的考核要求。 第六章 安全技術專職機構安全管理職責 第四十二條 安全部門是后勤集團安全生產工作的綜合監(jiān)督管理部門,后勤集團安全部門負責檢查、指導各直屬單位的安全工作,各直屬單位安全部門負責檢查、指導其下屬單位的安全工作,并在職責范圍內承擔相應責任。 第四十三條 后勤集團生產(安全)處職責 (一)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和上級機關有關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的政策、法令、規(guī)程、標準和規(guī)章制度,并檢查貫徹執(zhí)行情況; (二)負責督促、檢查、匯總后勤集團安全生產情況; (三)負責組織制定、完善后勤集團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的各項
44、管理制度,并督促檢查各單位建立健全各工種、崗位的安全規(guī)程和其它安全規(guī)章制度;負責擬定后勤集團安全生產考核指標和考核辦法,經批準后負責實施; (四)編制本單位中長期發(fā)展規(guī)劃、年度生產經營計劃時,應將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管理目標、措施作為計劃的重要內容;在對技術改造項目進行可行性研究時,應開展安全評價; (五)編制經營計劃、更新改造和挖、革、改措施計劃,應優(yōu)先安排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確保資金; (六)參加新、改、擴建工程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把好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和主體工程的“三同時”關;參加固定資產投資和大修項目的設計會審和竣工驗收; (七)負責后勤集團職業(yè)衛(wèi)生、放射防護管理及職業(yè)病防治工作,組織從事有
45、害作業(yè)職工進行健康檢查,并負責職業(yè)病的診斷治療;組織對塵、毒、物理因素等職業(yè)危害因素的檢測與評價; (八)組織后勤集團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工作,負責車間以上干部及安全專業(yè)人員的安全培訓,組織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培訓,配合上級主管部門發(fā)放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證;配合后勤集團教育培訓部門舉辦有關安全專業(yè)課程; (九)會同后勤集團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職業(yè)病防治的技術發(fā)展規(guī)劃和科研年度計劃; (十)負責組織督促檢查各單位主要領導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十一)負責組織制定并嚴格監(jiān)督執(zhí)行后勤集團機電設備及能源系統(tǒng)安全操作(使用)規(guī)程、標準及管理制度; (十二)定期組織對本單位各種設備設施進行
46、專業(yè)安全檢查,對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的,要立即組織整改,對暫時解決不了的,必須立即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并限期解決; (十三)在現(xiàn)場管理工作中應將安全生產作為重要內容; (十四)組織輕傷及以上工傷事故的調查,復查復核事故經過、原因及責任分析材料,對事故提出結論意見和責任追究處分意見;負責歸口后勤集團工傷事故的統(tǒng)計報告和輕傷及以上事故調查報告的審批;配合并參與一般及以上設備、生產、火災、運輸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十五)負責組織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的宣傳和指導法律風險管理。 第四十四條 各直屬單位安全管理部門職責 (一)負責督促檢查車間、科室對國家上級機關和公司頒布的各項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法令
47、、法規(guī)、規(guī)章條例的貫徹執(zhí)行情況; (二)負責起草本單位的各項安全規(guī)章制度,組織修訂完善各工種崗位的安全規(guī)程,并負責督促檢查其貫徹執(zhí)行情況; (三)負責匯總編制本單位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發(fā)展規(guī)劃、年度安全措施計劃,及時向上級呈報本單位無力解決的事故隱患,經批準立項后,配合本單位專業(yè)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完成,落實事故隱患整改完成前的安全監(jiān)護措施; (四)參加本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設計會審、竣工驗收,并負責向上級匯報其“三同時”落實情況;參加本單位中修以上工程設計會審、竣工驗收; (五)負責日常安全生產組織管理和督促檢查; (六)負責本單位的事故統(tǒng)計報告、輕傷和死亡事故報告的起草;參加死亡事故的調
48、查分析;組織本單位的輕傷和險肇事故的調查,組織開展事故分析并研究對事故責任者的追究處理,提出針對性的防范措施。參加生產、設備、運輸、火災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七)組織本單位班組安全員及職工的安全教育培訓;配合上級安全部門組織好車間以上干部和特殊工種安全培訓、考試,配合有關科室,抓好新入廠職工的“三級”安全教育; (八)負責總結、宣傳、推廣本單位內安全生產的新成果、新經驗;與工會配合組織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競賽、評比與考核; (九)負責組織檢查評價本單位各部門、各車間主要領導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 第四十五條 車間安全員管理職責 (一)在車間主任的領導下,協(xié)助貫徹執(zhí)行有關安全生產的
49、規(guī)章制度,并接受上級安全部門的業(yè)務指導; (二)協(xié)助車間領導,修訂車間安全管理細則、崗位安全規(guī)程,制定臨時性危險作業(yè)的安全措施,開展定期的安全檢查,對查出的問題登記、上報、并督促按期整改;參加小修以上工程方案會審,竣工驗收; (三)負責組織車間和班組級各類人員的安全教育和考試,并做好登記、上報工作; (四)經常檢查職工對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yè),對于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隱患,有權停止生產,立即上報;負責本車間范圍內A、B、C三級危險源控制點的安全控制管理;負責組織檢查指導班組安全工作,提高班組安全管理水平; (五)參加輕傷和重大險肇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提
50、出防范措施;負責傷亡事故、違制的統(tǒng)計上報和輕傷、重大險肇事故調查報告的起草。 第四十六條 班組安全員管理職責 (一)協(xié)助班組長做好本班組的安全管理,配合班組長組織好各項安全活動,制定“三不傷害”措施和危險預知活動;督促本區(qū)域危險源控制點的控制管理;接受上級安全部門或人員的業(yè)務指導,并有義務如實匯報本班組安全生產情況; (二)督促檢查本班組職工執(zhí)行各項安全制度,發(fā)現(xiàn)問題有權進行制止、批評和上報。 第四十七條 員工安全職責 (一)在作業(yè)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服從管理,正確佩帶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二)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
51、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三)發(fā)現(xiàn)事故隱患或者其它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xiàn)場安全管理人員或者本單位負責人報告。 ‘ 第七章 安全生產責任制檢查與評價 第四十八條 安全生產責任制檢查考評由后勤集團安全生產委員會歸口管理,日常事務由安委會安全生產辦公室具體負責,其職責是: (一)負責后勤集團安全生產責任制檢查評價及考核細則的制定; (二)負責對后勤集團安全生產責任制考評體系正常運行進行檢查監(jiān)督; (三)按時向后勤集團安委會提交副科級以上領導安全生產責任制自查、考評有關資料; (四)每季對評價結果匯總通報并納入經濟
52、責任制考核,年終作為對干部考評、晉級的依據(jù)。 第四十九條 安全生產責任制評價按行政、黨群兩大系統(tǒng),實行分級檢查評價,即上級評價下級,正職評價副職。 第五十條 評價與考核 (一)各級領導要嚴肅認真、實事求是地進行自查評價和對下級檢查評價。 (二)評價應逐條進行,寫明具體工作,評分明確有依據(jù),評價意見清楚明了。 (三)評價標準分為四級:≥95分為優(yōu)秀;≥90分<95分為良好;≥85分<90分為“一般”;85分以下為“不合格”。 (四)安全生產責任制檢查評價要與日常安全工作掛鉤,對上級檢查發(fā)現(xiàn)安全工作存在較大問題或受到通報批評的,扣相關責任人1~5分/項次;上級檢查發(fā)現(xiàn)違章的,按A、
53、B、C類分別扣5分、3分、1分/起(人次)。其他按照檢查評價標準執(zhí)行。 (五)后勤集團每季對各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各部門負責人及各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進行一次檢查評價,評價結果與安全生產風險承包兌現(xiàn)掛鉤,并納入年終干部績效考核?!皟?yōu)秀”對應干部考評“優(yōu)秀”,“良好”對應干部考評“良好”,“一般”對應干部“基本稱職”,“不合格”對應干部考評“不稱職”。 第五十一條 各單位根據(jù)本制度規(guī)定,結合本單位機構、崗位設置等具體情況,制定相應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檢查評價考核實施細則。 第八章 附 則 第五十二條 本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施行,原《武鋼后勤集團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后勤政發(fā)
54、[2010]36號)同時廢止。 第五十三條 本制度由后勤集團生產(安全)處負責解釋。 附件:安全生產責任制檢查評價標準 附件: 安全生產責任制檢查評價標準 后勤集團總經理、直屬單位經理 序號 檢 查 內 容 標準分 評 價 標 準 1 全面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正確處理安全與生產、效益的關系,杜絕傷亡事故。 15 1.1未處理好安全與生產、效益的關系,扣5~15分/次;1.2發(fā)生工亡事故否決;1.3發(fā)生重傷或重大險肇事故,扣后勤集團經理15分/起(人次),直屬單位經理否決;1.4發(fā)生輕傷或較大險肇事故,扣
55、直屬單位經理15分/起(人次)。 2 對本單位安全管理負全面領導責任,并檢查指導副職及下屬各級領導認真執(zhí)行安全管理責任制。 8 2.1未對副職檢查,扣2分/人次,無具體評價,扣2分/人次;2.2評價低于85%,扣5分,安全生產責任制檢查考核未實行系統(tǒng)分級,扣4分;2.3安全生產責任制檢查結果未納入經濟責任制考核,扣8分。 3 在企業(yè)改革中,加強安全管理,并保證安全管理人員素質及人員相對穩(wěn)定。 8 3.1未保證安全專(兼)職人員,扣6分;3.2人員素質較差,安全專業(yè)管理薄弱,扣5分。 4 按公司規(guī)定落實本單位的安全獎勵資金。 10 4.1未按規(guī)定落實,扣10分。 5
56、按權限批準本單位的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和標準。 5 5.1未按權限批準,扣3分;5.2安全規(guī)章制度不健全,扣5分。 6 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日常工作的同時,要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5 6.1未做到“五同時”,扣5分/次(重點年、季、月)。 7 每季主持一次安全專題會議,研究安全管理工作。 5 7.1未召開,扣5分;7.2未親自主持,扣3分;7.3未做出有關決策或解決實際問題,扣3分。 8 每季度組織并參加一次安全綜合檢查。 8 8.1未組織,扣8分;8.2未參加,扣2分;8.3對查出問題責任者未考核,扣2分/1人次;8.4對查出問題(含隱患)
57、未及時安排整改,扣2~4分/項。 9 后勤集團公司經理對本單位A級危險源(點)的受控情況按規(guī)定每季度至少進行一次檢查。直屬單位經理對本單位A、B級危險源(點)的受控情況按規(guī)定每月至少進行一次檢查。 6 9.1未按規(guī)定檢查,扣6分;9.2漏檢,扣1分/個次;9.3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未及時督促整改,扣1分/項;9.4未對責任人考核,扣1分/人次;9.5未對控制管理明確分工負責的,扣2分。 10 落實隱患管理規(guī)定,加強隱患檢查整改。 8 10.1未按規(guī)定組織檢查整改,扣8分;10.2對于有能力整改而長期未整改的,扣4分/項。 11 對避免事故或防止事故擴大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58、 2 11.1未及時表彰獎勵,扣2分/起。 12 對違章作業(yè)和違章指揮人員,嚴格考核和處理。 10 12.1未考核處理,扣3分/次;12.2考核處理不嚴,扣2分/起。 13 對重大險肇事故、重傷及以上事故親臨現(xiàn)場調查,并對事故主持分析處理。 5 13.1未親臨現(xiàn)場調查,扣5分/起;13.2未主持分析、處理,扣5分/起;13.3未做到“四不放過”,扣5分/起。 14 每季對安全生產責任制執(zhí)行情況進行自查評價,認真填寫自查評價本。 5 14.1未按規(guī)定自查評價,扣5分;14.2填寫有缺項,扣2分/項次。 安全生產責任制檢查評價標準 后勤集團黨委書記、直屬單位黨委(
59、總支)書記 序號 序號 檢 查 內 容 標準分 1 充分發(fā)揮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支持行政抓好安全管理。 20 1.1未支持,扣20分/次;1.2發(fā)生工亡事故否決;1.3發(fā)生重傷或重大險肇事故,扣后勤集團黨委書記15分/人次(起),直屬單位黨委(總支)書記否決;1.4發(fā)生輕傷或較大險肇事故,扣直屬單位黨委(總支)書記15分/起(人次)。 2 每季檢查指導評價黨群系統(tǒng)領導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 15 2.1未按規(guī)定檢查,扣2分/人次;2.2有檢查無具體評價,扣2分/人次,評價合格率低于85%,扣5分;2.3問題未提出整改意見,扣2分/項。 3 將安全工作列為本職工
60、作的重要內容。 15 3.1未列為重要內容,扣15分;3.2無具體安排,扣10分;3.3未對對嚴重違章或造成重傷以上事故的責任黨員進行思想教育,扣3分/人次。 4 每季度參加一次安全管理專題會議,分析職工安全思想狀態(tài)。 10 4.1未參加專題會議,扣10分;4.2未分析職工安全思想狀態(tài),扣5分。 5 支持行政領導發(fā)布的各項安全規(guī)章制度的貫徹實施。 10 5.1對貫徹實施各項安全規(guī)章制度不力,扣1~5分。 6 根據(jù)不同時期的特點,結合本單位實際,組織開展安全專題宣傳教育。 5 6.1未組織專題安全宣傳教育活動,扣8分。 7 在黨員評先中,實行安全否決權。 10
61、 7.1未將安全管理納入黨員評先,扣10分;7.2未執(zhí)行安全否決,扣10分/人次。 8 會同行政領導研究決定對事故責任者的黨紀政紀處理。 10 8.1未會同行政作出處理,扣5分/人次;8.2處理不符合規(guī)定,扣5分/人次。 9 每季對安全生產責任制執(zhí)行情況進行自查評價,認真填寫自查評價本。 5 9.1未按規(guī)定自查評價,扣5分;9.2填寫有缺項,扣2分/項次。 安全生產責任制檢查評價標準 后勤集團副經理 序號 檢 查 內 容 標準分 評 價 標 準 1 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協(xié)助經理抓好職責內的安全管理工作,對安全工作負具體領導責任,并檢查
62、指導下屬各級領導認真執(zhí)行安全生產責任制。 20 1.1未對下屬檢查,扣2分/人次,無具體評價,扣2分/人次,評價準確率低于85%,扣5分;1.2發(fā)生工亡事故否決;1.3發(fā)生重傷或重大險肇事故,扣15分/起(人次);1.4發(fā)生輕傷或較大險肇事故,扣8分/起(人次)。 2 參加每季度召開的安全專題會議,匯報分析所主管戰(zhàn)線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解決辦法。 10 2.1未參加,扣10分;2.2未匯報分析,扣5分。 3 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日常工作的同時,要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5 3.1未做到“五同時”,扣5分/次(重點年、季、月)。 4 檢查督促直
63、屬職能部門搞好事故隱患檢查整改。 10 4.1未按規(guī)定組織檢查,扣8分/人;4.2對有能力整改而長期未整改的,扣4分。 5 對所轄范圍內發(fā)生的輕傷及以上事故和較大及以上險肇事故親臨現(xiàn)場調查、了解、主持分析和處理。 10 5.1未親臨現(xiàn)場調查,扣5分/起;5.2未主持分析、處理,扣5分/起;5.3未做到“四不放過”,扣5分/起。 6 對所負責的A級危險源進行抽查及每季、每月進行檢查。 10 6.1未檢查(抽查),扣2分/個次;6.2檢查中發(fā)現(xiàn)問題未處理或考核,扣1分。 7 根據(jù)不同時期安全作業(yè)特點,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專業(yè)性安全檢查。 10 7.1未組織檢查,扣5分;7.
64、2檢查后整改工作不落實,扣3分。 8 對違章單位(個人)責成有關部門嚴格考核。 10 8.1未考核處理,扣5分/起(人/次)。 9 對避免事故有功單位(個人)及時給予表揚或獎勵。 10 9.1未提出表揚或獎勵意見,扣5分。 10 每季對安全生產責任制執(zhí)行情況進行自查評價,認真填寫自查評價本。 5 10.1未按規(guī)定自查評價,扣5分;10.2填寫有缺項,扣2分/項次。 安全生產責任制檢查評價標準 后勤集團工會主席 序號 檢 查 內 容 標準分 評 價 標 準 1 認真落實安全管理方面“群眾監(jiān)督”的職能,健全勞動保護監(jiān)督檢查組織,充分發(fā)揮作用,
65、并檢查指導下屬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25 1.1組織不健全,扣25分;1.2發(fā)生工亡事故否決;1.3發(fā)生重傷或重大險肇事故,扣15分/起(人次);1.4發(fā)生輕傷或較大險肇事故,扣8分/起(人次)。1.5未對下屬檢查,扣2分/人次;1.6無具體評價,扣2分/人次;1.7評價低于85%,扣5分。 2 每季度組織職工代表檢查一次安全作業(yè)勞動保護情況,收集職工群眾對安全作業(yè)、勞動保護方面的建議或意見。 10 2.1未組織檢查,扣10分;2.2未收集建議或意見,扣,5分;2.3未向行政反饋情況,扣8分;2.4對存在的問題未督促落實整改,扣5分/項。 3 參加每季度一次安全專題會議,匯
66、報分析職工安全作業(yè)勞動保護的情況;每月參加一次班組干部掛鉤活動。 15 3.1未參加專題會議,扣8分;未分析匯報,扣5分;未解決實際問題,扣3分;未參加班組干部掛鉤活動,扣5分/次。 4 每季至少一次檢查指導基層工會落實安全責任制情況。 10 4.1未檢查,扣10分;4.2對存在的問題未督促整改,扣2分/項。 5 負責組織開展安全競賽活動和群眾性的安全自主管理活動。 10 5.1未組織競賽活動,扣5分;5.2未組織安全自主管理活動,扣5分;5.3未進行考核評比,扣4分。 6 組織群眾性的隱患自查整改活動,并督促行政落實隱患整改。 10 6.1未組織自查整改,扣10分;6.2未督促整改,扣7分。 7 參加重傷及以上事故的調查、檢查、分析、處理。 10 7.1未參加,扣10分/起;7.2未督促按“四不放過”處理,扣5分/起。 8 每季對安全生產責任制執(zhí)行情況進行自查評價,認真填寫自查評價本。 10 8.1未按規(guī)定自查評價,扣5分;8.2填寫有缺項,扣2分/項次。 安全生產責任制檢查評價標準 后勤集團財務總監(jiān) 序號 檢 查 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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