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社會工作概論.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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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社會工作 案例 2007年結婚 至今6年 夫妻2人在一起8年 現(xiàn)育有一女6歲 老婆現(xiàn)懷孕二寶4個月 一個人在另一個城市出差 天天吃食堂的飯菜 吃得很不好 沒人照顧 老公困惑 1 到底是我錯 還是老婆太小氣 太計較 太抓著人的錯不放 2 如果是我的錯 我要怎樣老婆才能原諒我 如果是老婆的錯 我就不想再繼續(xù)過下去了 前女友 事情就發(fā)生在2013年10月9日 原因如下 老婆發(fā)現(xiàn)我和大學的初戀女友一直有聯(lián)系 雖然只是QQ上的互動 但老婆說幾年前就要求我不能和初戀女友聯(lián)系 要刪除一切她的信息 所以老婆發(fā)現(xiàn)后很生氣 但我認為我問心無愧 我沒有一點其它的想法 只是普通朋友 老婆昨天把我的QQ所有的信息和內(nèi)容翻了個底朝天 列舉罪行如下 1 2012年2月6日 也是元宵節(jié) 老婆說是中國的情人節(jié) 我給她主動發(fā)了賀卡不應該 后來初戀女友也回復了 謝謝我的祝福 多保持聯(lián)系 而且說我只發(fā)給了2個人 其中一個是初戀女友 另一個是大學女同學 老婆說你那么多普通朋友和死黨 為什么只給她發(fā) 連老婆都沒發(fā) 死黨也沒發(fā) 還在這么特殊的日子 但我說我不知道這是什么情人節(jié) 2 2012年9月27日 也是我們的結婚登記日 初戀女友在QQ空間里留言 少少說話 我回復了她的動態(tài) 多做事 職場規(guī)則 老婆說不應該 老婆說她在職場上遇到什么事情和困難 都沒見你安慰 也沒見你在空間里回復 憑什么安慰她 還在那么特殊的日子 我說這完全屬巧合 誰知道那天剛好是結婚登記日呢 3 2013年我發(fā)了老婆和女兒的照片在空間里 初戀女友回復了說我女兒好瘦 怎么不見我吃飯 我說 和大美女一樣 都是骨感美女 老婆說不應該 老婆說女兒好不好 漂不漂亮憑什么要她來評價 4 2013年9月28日我開車回老家 發(fā)了在路上的照片 初戀女友回復 佩服 這么遠開車回家 接我兜風一哈 我回復 我不敢 笑臉 老婆氣死了 說初戀女友怎么好意思說這樣的話 說我怎么不敢了 5 我說老婆太計較 太小氣 老婆說 只要把這事發(fā)給初戀女友的老公 如果她老公不計較 老婆也不計較 我覺得老婆簡直是無理取鬧 其間老婆說我前前后后幾年時間每2個月都有和初戀女友聯(lián)系 老婆說幾年前就警告過我 不準和初戀女友聯(lián)系還把我電話里初戀女友的記錄刪除了 我和她聯(lián)系就是要破壞家庭 不想過了 但我覺得我只是在空間內(nèi)互動一下 又沒做什么出格的事 普通朋友關心一下都不行嗎 老婆太過分了 老婆說你有那么多朋友 為什么偏偏要和初戀女友做朋友 不和她做朋友會死嗎 我覺得很累 我和老婆道歉 說以后再也不會和她有任何的聯(lián)系 但老婆說以后不會再相信我 她說我之前和她分手的一段時間 曾經(jīng)和一個追過我的女孩子愛昧聯(lián)系 而且說后悔和老婆在一起 后悔選擇了老婆 我還想追回那個女孩子 老婆發(fā)現(xiàn)了之后 說我也是大義凜然 死不承認 所以老婆說我是二次犯罪 不會再相信我 我就對老婆說 既然兩個人無法相信 沒了信任 過也沒意思 我覺得我和老婆在一起也很痛苦 不想過了 不然我會死的 老婆聽到了很傷心 她說你犯了錯 不想著怎么讓我以后相信你 還說和老婆在一起很痛苦 她再也不會原諒我了 她要帶著女兒和肚子里的兒子 我也說了狠話了 不和老婆過了 準備簽離婚協(xié)議書 可能今天晚上老婆出差回來 就準備簽了 導言 你喜歡學習家庭社會工作嗎 你覺得家庭社會工作的意義何在 你想學些什么 國內(nèi)外對比 中國 家丑不可外揚清官難斷家務事南京女童餓死案美國 在美華裔父親因給女兒洗澡被擊斃 社會就是大家庭家庭社會化 第一章 家庭 一 家庭的含義二 家庭的結構三 家庭的功能四 變遷中的中國家庭 一 家庭的含義 家庭 以婚姻 血緣關系為紐帶聯(lián)結起來的共同生活的社會群體 考慮到當代家庭中的收養(yǎng) 同居等情況 以及家庭生活中的物質(zhì)方面 財產(chǎn)分配情況 和精神方面 情感支持情況 家庭是指人們以婚姻 血緣 收養(yǎng) 同居等關系為紐帶聯(lián)結起來的 共同生活以及經(jīng)濟相關 情感分享的社會群體 二 家庭的特征1 家庭是社會群體而非個體 2 家庭是以婚姻和血緣關系為基礎的共同體 3 家庭以共同生活 經(jīng)濟共有 情感共享為條件 4 家庭是一個變化著的歷史范疇 家庭是社會群體而非個體 明確的成員關系持續(xù)的相互交往群體意識分工協(xié)作一致行動 我在家都沒洗過碗 以婚姻和血緣關系為基礎的共同體 婚姻是家庭起點 夫妻關系是最主要的 老媽的三國時代 血緣關系 父子 母子 兄弟姐妹等 第二種主要關系低于夫妻關系但是高于其它 女 我和你媽媽同時落水 你救誰 孩子他娘 孩子他爸老婆對待我的父母如仇人和陌生人 我該離婚嗎 共同生活 經(jīng)濟共有 情感共享為條件 共同生活pk周末夫妻經(jīng)濟共有pkAA制情感共享 第三者 繼母難當?shù)?變化 宗法制 長子繼承制 平等大家庭 核心家庭納妾是合法的 一夫一妻家庭是封閉的 家庭社會化 總結 1 家庭的自然屬性家庭 象征了人們生活居有定所 并且具備了維持生計的手段 2 家庭的社會屬性家庭的社會屬性 即家庭依靠什么組織和聯(lián)結 家庭成員之間的關系怎樣 他們又是如何互動 這也是家庭區(qū)別于其他社會組織的特質(zhì) 第二節(jié) 家庭的結構 familystructure 1 家庭結構2 家庭關系 家庭結構 一 定義家庭中成員的構成及其相互作用 相互影響的狀態(tài) 以及由這種狀態(tài)形成的相對穩(wěn)定的聯(lián)系模式 家庭人口要素 家里人口多少 性別結構 年齡結構 學歷結構等家庭模式要素 人口和模式要素關系 二 家庭結構分類 一 按照人口組成1 家庭人口數(shù)和代際層次數(shù)大家庭 5人 3代小家庭 4人 2代你喜歡大家庭還是小家庭 2 按照家庭代際層級和親屬關系 核心家庭1 夫婦核心家庭 指只有夫妻二人組成的家庭 2 標準核心家庭 指一對夫婦和其子女組成的家庭3 缺損核心家庭 單親家庭 指夫婦一方和子女組成的家庭 4 擴大核心家庭 指夫婦及子女之外加上未婚兄弟姐妹組成的家庭 或稱戶主與配偶 子女及未婚兄弟姐妹組成的家庭 直系家庭1 二代直系家庭 指夫婦同一個已婚兒子及兒媳組成的家庭 2 三代直系家庭 指夫婦同一個已婚子女及孫子女組成的家庭 3 四代直系家庭可有多種表達 從普查數(shù)據(jù)的戶主關系上看 戶主夫婦與父母 兒子兒媳及孫子女組成的家庭是四代直系家庭 戶主夫婦與父母 祖父母 曾祖父母也是四代直系家庭 4 隔代直系家庭 三代以上直系家庭缺中間一代可稱為隔代直系家庭 聯(lián)合家庭其他家庭 二 按照決定家庭事務的權力劃分 1 按收入掙多少錢 高收入 中等收入 低收入誰掙 雙收入 但收入誰掙的多 男 女 十七大報告中首次提出 創(chuàng)造條件讓更多群眾擁有財產(chǎn)性收入 目前人均可支配收入由四部分構成 工資性收入 轉移性收入 養(yǎng)老金等 經(jīng)營性收入 財產(chǎn)性收入 2 按參與和決定家庭事務的權利結構劃分家庭 父 夫 權制母 妻 權制 倒插門孩子和誰姓比較好 子權制平權制 擴展閱讀 單獨二胎 國家父權和家庭父權爭子宮 仁者見仁 二胎政策對我國家庭結構的影響 國家政策與家庭結構 費孝通 三論中國家庭結構的變動 家庭網(wǎng) 家族 有親屬關系的家庭之間所組成的社會網(wǎng)絡 中國家庭的依附性特征 如果把中國傳統(tǒng)家庭與社會聯(lián)系起來考察時 人們就會發(fā)現(xiàn) 中國傳統(tǒng)家庭并不是一個獨立自主的單位 而是處于縱橫交錯 復雜紛繁的家族網(wǎng)絡之中的 家族制約著家庭的行為 影響著家庭的生存與發(fā)展 家庭對家族有著明顯的依附性 在古代 家 和 族 是兩個明顯不同的概念 有夫有婦 然后為家 家 即現(xiàn)代所謂家庭 族 呢 族者湊也 聚也 謂恩愛相流湊也 生相親愛 死相哀痛 有會聚之道 故謂之族 尚書 中有 以親九族 的說法 族 的范圍非常之廣泛 僅從父系縱和橫的兩方面來考察 處于家族之中的家庭所涉及的親屬關系就相當復雜 可以用下面的中國封建社會家庭的九族系統(tǒng)圖來表示 家 和 族 構成家族系統(tǒng) 中國的傳統(tǒng)家庭就處于家族親屬網(wǎng)絡之中 與此不同 西方的家庭則不是這樣 這一點 我們可以從語言的稱謂中得到證明 以父親同輩的親屬稱謂來說 漢語中有伯父 叔父 堂伯父 堂叔父 族伯父 族叔父 表伯 表叔 姑丈等 再加上與母親同輩的還有母舅 姨丈等 但所有這些 在英語中則僅有Uncle 法語中僅有Oncle 德語中僅有derOncle 再以同輩的稱謂來說 英語法語中的Cousin 德語中的dieCousine可以函蓋漢語中的堂兄 堂弟等眾多稱呼 可見 中國家庭的親屬關系是多么復雜 不僅如此 中國的傳統(tǒng)家庭與家族緊密地連結在一起并且受到家族的嚴格約束 聯(lián)結家庭與家族的紐帶自宋以來主要有三 一是祭祖 每一家族都設有祠堂 對于祖宗的祭奠是家族的大事 也是家族團結的象征和凝聚力的源泉 二是家譜 家譜記載著家族的譜系及歷史 可以防止血緣關系的混亂并有助于解決家族內(nèi)部的糾紛 修譜還可以起到敬宗收族的作用 三是族田 族田在經(jīng)濟上聯(lián)結著家族 它一般用于家族的教育事業(yè) 公益事業(yè)和救濟保障事業(yè) 家族對家庭的約束主要表現(xiàn)在族權上 族權即族長所具有的權力 家族的族長一般由家族中年長男性所擔任 族長的權力主要體現(xiàn)在主持祭祖 解決族人的婚嫁 分家 立嗣 財產(chǎn)繼承和其他糾紛 以及懲罰族中違規(guī)弟子等方面 三 家庭關系 1 含義基于婚姻 血緣或法律擬制而形成的一定范圍的親屬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關系 地位 職責 相互關系等 家庭的基本關系有兩種 一是夫妻關系 一是親子關系 兩者構成了家庭結構的基礎 其它關系 如兄弟姐妹關系 姑嫂關系以及婆媳關系 祖孫關系都是在此基礎上派生出來的 夫妻關系一 夫妻人身關系夫妻人身關系是指沒有直接財產(chǎn)內(nèi)容 夫妻在身份上的權利義務關系 具體包括 夫妻雙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權利 雙方都有參加生產(chǎn) 工作 學習和社會活動的自由 一方不得對他方加以限制和干涉 雙方都有撫養(yǎng)教育子女和管教 保護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 雙方都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 案例 趙某某 光某某經(jīng)自由戀愛 準備結婚 因光某某是獨生女 光母堅持要招婿上門 趙某某本人及父母均同意了光家的意見 但光母堅持要趙某某更改姓氏 為此雙方發(fā)生了爭執(zhí) 光某某不顧父母的反對 與趙某某結婚 為了緩和趙某某與光母之間的矛盾 光某某與趙某某結婚時約定 如生有子女姓光 婚后光某某生了對龍鳳胎 家人特別高興 但在取名問題上 趙某某與光家再次產(chǎn)生分歧 趙某某主張男孩隨趙姓 女孩隨光姓 但光母則認為孩子都應姓光 上戶口時 趙某某堅持己見 從此 光某某對趙某某耿耿于懷 且光母常常辱罵趙某某 使其倍感委屈 請問 本案中當事人的哪些行為違反法律規(guī)定 點評 本案中 光母提出趙某某過門改姓違反了法律規(guī)定 姓名權是公民的重要人身權利 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決定 變更和使用自己的姓名并得排除他人干涉或非法使用的權利 婚姻法 第14條規(guī)定 夫妻雙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權利 婚姻法 第22條規(guī)定 子女可以隨父姓 可以隨母姓 該條是第14條規(guī)定的延續(xù)與補充 子女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子女出生后隨誰姓氏應由父母雙方協(xié)商確定 隨著子女長大 子女有選擇父母姓氏的權利 子女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更換姓名 案例 丁某是一名優(yōu)秀的舞蹈演員 某著名大學的青年教師李某與丁某邂逅后瘋狂地愛上了丁某 成為丁某忠實的觀眾 丁某的每場演出李某必到并展開了強大的鮮花攻勢 李某的執(zhí)著追求終于擊敗了其他競爭對手也打動了丁某 懷著對婚姻生活美好的憧憬二人甜蜜地結合了 然而 婚后的丁某不僅沒有得到幸福 卻備嘗夫妻無法溝通的痛苦 因為丁某容貌出眾 李某對丁某的一舉一動頗不放心 對丁某的舞蹈職業(yè)常常拋頭露面越來越反感 為了李某 丁某減少了演出機會 基本不參加朋友的聚會 從不與他人外出旅游 甚至和男士多講兩句話也怕李某知道后大發(fā)雷霆 矛盾始終無法調(diào)和 丁某向法院提出了離婚 請問 本案應如何處理 點評 人身自由權是每個公民的基本權利 婚姻法 第15條規(guī)定 夫妻雙方都有參加生產(chǎn) 工作 學習和社會活動的自由 一方不得對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本案中 妻子丁某的工作權利和參加社會活動的權利應受到法律的保護 夫妻雙方應互相尊重 任何一方都不得對他方行使人身自由權進行非法的限制或干涉 此外還應該注意克服重男輕女 男外女內(nèi)的影響 確保已婚婦女的人身自由權利 充分發(fā)揮她們在社會發(fā)展中的重要作用 李某作為丁某的丈夫 應充分尊重妻子的自由權利 否則整天疑神疑鬼 處處監(jiān)視和限制妻子的自由 必然導致家庭糾紛 并最終使家庭走向解體 夫妻財產(chǎn)關系夫妻財產(chǎn)關系是指夫妻之間在財產(chǎn)方面的權利義務關系 它是夫妻人身關系引起的法律后果 直接體現(xiàn)一定的經(jīng)濟內(nèi)容 夫妻財產(chǎn)方面的權利義務包括 夫妻對共同財產(chǎn)享有平等的所有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章家庭關系 第十三條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第十四條夫妻雙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權利 第十五條夫妻雙方都有參加生產(chǎn) 工作 學習和社會活動的自由 一方不得對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第十六條夫妻雙方都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chǎn) 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資 獎金 二 生產(chǎn) 經(jīng)營的收益 三 知識產(chǎn)權的收益 四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chǎn) 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guī)定的除外 五 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chǎn)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chǎn) 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為夫妻一方的財產(chǎn) 一 一方的婚前財產(chǎn) 二 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yī)療費 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 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chǎn) 四 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 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chǎn)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chǎn)以及婚前財產(chǎn)歸各自所有 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 部分共同所有 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 適用本法第十七條 第十八條的規(guī)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chǎn)以及婚前財產(chǎn)的約定 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chǎn)約定歸各自所有的 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 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 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chǎn)清償 第二十條夫妻有互相扶養(yǎng)的義務 一方不履行扶養(yǎng)義務時 需要扶養(yǎng)的一方 有要求對方付給扶養(yǎng)費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父母對子女有撫養(yǎng)教育的義務 子女對父母有贍養(yǎng)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yǎng)義務時 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 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yǎng)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yǎng)義務時 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 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yǎng)費的權利 禁止溺嬰 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 第二十二條子女可以隨父姓 可以隨母姓 第二十三條父母有保護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 在未成年子女對國家 集體或他人造成損害時 父母有承擔民事責任的義務 第二十四條夫妻有相互繼承遺產(chǎn)的權利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繼承遺產(chǎn)的權利 第二十五條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 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 不直接撫養(yǎng)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 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 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 第二十六條國家保護合法的收養(yǎng)關系 養(yǎng)父母和養(yǎng)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 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系的有關規(guī)定 養(yǎng)子女和生父母間的權利和義務 因收養(yǎng)關系的成立而消除 第二十七條繼父母與繼子女間 不得虐待或歧視 繼父或繼母和受其撫養(yǎng)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 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系的有關規(guī)定 第二十八條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 外祖父母 對于父母已經(jīng)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yǎng)的未成年的孫子女 外孫子女 有撫養(yǎng)的義務 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 外孫子女 對于子女已經(jīng)死亡或子女無力贍養(yǎng)的祖父母 外祖父母 有贍養(yǎng)的義務 第二十九條有負擔能力的兄 姐 對于父母已經(jīng)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yǎng)的未成年的弟 妹 有扶養(yǎng)的義務 由兄 姐扶養(yǎng)長大的有負擔能力的弟 妹 對于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來源的兄 姐 有扶養(yǎng)的義務 第三十條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 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 子女對父母的贍養(yǎng)義務 不因父母的婚姻關系變化而終止 父母子女之間的權利和義務 一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yǎng)教育的權利和義務1 父母對子女的撫養(yǎng) 父母在經(jīng)濟上對子女的供養(yǎng)和在生活上對子女的照料 如支付子女生活費 教育費 醫(yī)療費 在生活上照顧子女等 父母對子女的扶養(yǎng)義務自子女出生時起至子女能夠獨立生活時為止 一般至子女年滿18周歲 如果子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而父母又具有負擔能力的 父母仍應負擔必要的撫養(yǎng)費 1 子女喪失勞動能力 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 2 子女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的 3 子女確無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的 2 教育 指父母按照法律和道德規(guī)范的要求 采用適當?shù)姆椒▽ξ闯赡曜优M行教育 防止未成年人損害他人和社會的利益 3 管教4 保護 指父母應保護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權益 防止和排除來自自然界的損害以及他人的非法侵害 二 子女對父母有贍養(yǎng)扶助的義務1 贍養(yǎng) 是指子女對父母的供養(yǎng) 指在物質(zhì)上和經(jīng)濟上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條件 2 扶助 是指子女對父母在精神上和生活上的關心 幫助和照料 案例 陳某某年輕時自己做些小生意 收入很好 但因其缺乏家庭責任心 掙的錢很少拿回家里 妻子張某某為了維持生活 不得不想方設法掙錢補貼家用 實在沒辦法的時候 叫孩子們?nèi)ハ蜿惸衬骋c錢也往往遭到拒絕 后來陳某某索性一個人住在店里 不再回家 張某某與三個孩子的生活非常困難 因長期過度操勞 身體遭到很大損害 張某某55歲就病逝了 正因如此 三兄妹對父親不僅沒有親子之情 甚至還有仇視心理 成人后與陳某某從不來往 到了陳某某晚年 身體不行了 生活來源也沒了著落 因有子女 又不屬于國家福利照顧對象 只能靠親朋近鄰接濟度日 而此時 陳某某的子女均已成家立業(yè) 生活安定 陳某某向子女提出要求贍養(yǎng) 被子女拒絕 于是陳某某起訴至法院 陳某某子女表示 陳某某在子女年幼時不盡撫養(yǎng)義務 使母親因操勞過度而早逝 從那時起 他們就不再認陳某某這個父親 現(xiàn)在他陷入困境 也不能要求子女負擔生活費 請問 陳某某子女是否需盡贍養(yǎng)義務 點評 除了通常情況下子女當然地應履行贍養(yǎng)義務外 下列特殊情況下法律也不排除子女的法定義務 一 只要父母主觀上不存在遺棄子女的故意 因生活困難 或其他原因?qū)ψ优疀]有進行過撫養(yǎng) 教育的 子女獨立生活之后 對父母仍具有不可推卸的贍養(yǎng)義務 但凡有傷害 遺棄 虐待子女行為的父母不再享有被子女贍養(yǎng)的權利 受害者的身心已受到加害人的嚴重摧殘 此時還要求其對加害人盡贍養(yǎng)義務是極其不合適的 二 出嫁女兒同樣有贍養(yǎng)父母的義務 子女對父母的贍養(yǎng) 扶助不因性別不同而有差別 父母與女兒間的權利義務關系不會因女兒出嫁而消滅 婚姻法 第21條規(guī)定的子女包括未婚和已婚的成年兒子和女兒 本案一審認為 雖然陳某某在其子女年幼時因自己的過錯沒有撫養(yǎng)子女 但這并不能作為子女拒絕贍養(yǎng)的理由 因為 父母子女間的權利義務是以特定身份關系為前提的 是基于特定的血緣關系并由法律直接規(guī)定的 只要父母子女關系存在 除傷害 遺棄 虐待 父母 子女的以外 撫養(yǎng)或贍養(yǎng)的權利義務也就當然存在 思考 本案中陳某某是否構成遺棄 案例 許某夫婦的獨生子小雨今年16歲 因從小父母對其溺愛且缺乏管教 加之受一些壞孩子的影響 小雨多次參與打架盜竊 受過勞動教養(yǎng) 經(jīng)多方教育 仍不知悔改 許某夫婦對兒子失去信心 召開家庭會議并邀請居委會成員參加 宣布與小雨脫離關系 小雨今后的一切行為后果自負 與父母無關 無人管教后小雨更變本加厲 一天 小雨又到某學校尋釁滋事 將一中學生無故打傷 且損壞學校內(nèi)部分桌椅 對方家長和學校找到許某夫婦 要求賠償損失 許某夫婦卻稱 自己已經(jīng)與小雨脫離關系 小雨造成的損害與他們無關 他們沒有義務賠償 請問 許某夫婦是否有賠償義務 點評 婚姻法 第23條規(guī)定 父母有保護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 在未成年子女對國家 集體或他人造成損害時 父母有承擔民事責任的義務 民法通則 第133條規(guī)定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 由監(jiān)護人承擔民事責任 監(jiān)護人盡了監(jiān)護責任的 可以適當減輕他的民事責任 有財產(chǎn)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 從本人財產(chǎn)中支時賠償費用 不足部分 由監(jiān)護人適當賠償 但單位擔任監(jiān)護人的除外 本案中 許某夫婦與小雨是由于子女的出生而產(chǎn)生的自然血親關系 除了一方死亡或孩子被人收養(yǎng) 他們間的法律關系才能中斷外 其他任何人都能加以改變 因此他們的聲明不具備法律效力 小雨尚未成年 父母對他進行保護和教育 既是權利又是義務 他人不得限制剝奪 他們自己也不能放棄或免除 至于小雨致他人傷害的賠償責任 許某夫婦也不能推脫 理應承擔民事責任 更何況小雨的現(xiàn)狀與父母未盡到教育子女義務有重要關系 具體的賠償方式或數(shù)額 雙方可以協(xié)商 如協(xié)商不成 受害人可以訴請法院依法裁決 兄弟姐妹間的撫養(yǎng)義務婚姻法第23條規(guī)定 1 被撫養(yǎng)人必須是未成年人 即弟 妹未成年 2 被撫養(yǎng)人的父母已經(jīng)死亡或無力撫養(yǎng) 3 撫養(yǎng)人有負擔能力 案例 李甲 李乙 李丙系姐弟 父母去世很早 三人相依為命 為了扶養(yǎng)李乙 李丙兩個弟弟 大姐李甲終身未嫁 李甲省吃儉用 終日辛勞做工賺錢 維持生計并供弟弟們讀書 成年后大弟李乙在家鄉(xiāng)務農(nóng) 小弟李丙則考入京城某名牌大學讀書并在畢業(yè)后留京工作 工作穩(wěn)定 收入較高 后李丙在京城安家生子 李丙便叫大姐到城里為其看孩子 李甲除看孩子外 還要為李丙做飯 買菜 料理家務 但李甲每天都高興地忙碌著 她為自己有這樣一個出人頭地的弟弟感到驕傲和欣慰 然而 李甲的年紀一天天大了 腿腳不那么利落了 做家務也已力不從心 李丙和妻子對年邁的姐姐不像以前那樣親熱了 2001年1月 李甲因長期的勞累 患了胃癌 李丙和妻子很少到醫(yī)院去探望 對姐姐的態(tài)度也日趨冷淡 并寫信給在農(nóng)村的哥哥李乙 要求其來城里照看李甲 李乙從農(nóng)村趕來 看到大姐的慘景 不禁潸然淚下 李丙卻對李乙說 二哥 你把大姐推到我這里十幾年 現(xiàn)在是你盡義務的時候了 在李甲住院期間李丙就再沒出現(xiàn)過 李甲的醫(yī)藥費花去近萬元 李乙住在農(nóng)村 沒有固定收入 妻子患疾在身 實在難以支付這筆錢 李甲則認為自己對小弟盡的義務最多 且李丙工作收入很高 有能力也有義務管自己 雙方為此多次進行協(xié)商 未達成一致 于是 李甲向法院提起訴訟 要求李丙支付自己住院治病花的醫(yī)療費8300元 同時要求李丙每月給自己200元生活費 請問 李乙 李丙是否需承擔以上費用 點評 本案中李甲把兩個弟弟扶養(yǎng)長大 盡到了扶養(yǎng)義務 李甲患病后 缺乏勞動能力 也無生活來源 小弟李丙收入豐厚 有負擔能力 而大弟李乙是農(nóng)民 無穩(wěn)定收入 沒有負擔能力 此外 李甲對李丙盡的義務最多 李丙依法應當承擔對姐姐李甲的扶養(yǎng)義務 2 家庭關系的特點 1 家庭關系的發(fā)生根據(jù)不同于其他社會關系2 家庭關系表現(xiàn)了家庭成員之間特殊的互動家庭是一個互動的系統(tǒng) 家庭成員之間是互相發(fā)生影響的 一個成員的行為會影響其他成員的行為 認知和情感的變化 同時也會導致他們對情感 認知和行為的反思 3 家庭關系以代際為層次4 家庭關系最為久遠 最為普遍5 家庭關系最深刻 最密切6 家庭關系的社會控制較多 規(guī)范化程度較高 三 家庭關系與家庭結構 1 家庭關系與家庭人口數(shù)2 家庭關系與家庭結構思考 住宅承受能力對家庭結構影響 蝸居 中 郭海萍的最大心愿是籌集夠買房的首付款 成為 房奴 妹妹郭海藻為了姐姐的心愿向男朋友借款未果后 甘愿放棄純美的愛情而被公務員宋思明包養(yǎng) 老 蝸居 戶李家阿婆一家為了在拆遷時換個大房子 在斷水斷電斷煤氣的情況下艱難生存 他們的心愿只有一個 為孫子的將來考慮 開放商的違章拆遷造成李家阿婆被埋在廢墟下而死 老李家才換來了一套裝修好了的房子和2萬元的封口費 當郭海藻結束與姐姐 姐夫的 蝸居 生活后 便與小貝戀愛 成為同居情侶 郭海藻得知姐姐需要錢購房時 便向小貝借錢 顯然 小貝的認識和情感變化不同于郭海藻和郭海萍的 小貝理性地預見到與郭海藻結婚要以房子為基礎 事實上 郭海藻一直屬于郭海萍的家庭系統(tǒng) 盡管小貝多次希望郭海藻能與其建立一個新的家庭系統(tǒng) 但是被郭海藻拒絕了 小貝的原生家庭與郭海藻的不同 是獨生子女家庭 家庭交往方式與郭家的不同 如果沒有受到外來情感系統(tǒng)干預 小貝與郭海藻也許可以形成核心家庭 一旦成功地構建家庭 產(chǎn)生于內(nèi)部或者外部的經(jīng)濟壓力和情感壓力都可能強化兩人的情感 但是 事與愿違 新家庭構建之前就被手足情沖擊 郭海藻的自我分化進程出現(xiàn)停滯 一個剛剛離開姐姐的青年女性還沒有準備成為妻子之前就停滯了 推薦閱讀 家庭結構與家庭關系的變遷 基于蘭州的調(diào)查分析李銀河 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學所 北京100732 甘肅社會科學2011年第1期 第三節(jié)家庭的功能 一 家庭的正功能1 生產(chǎn)和消費功能生產(chǎn) 男耕女織 啃老 消費 作用 個人需要等到了滿足 家庭消費的結果 生產(chǎn)出了人的體力和智力 生產(chǎn)出了勞動力 1 物質(zhì)文化消費 主要是指吃 穿 住 用 行的消費 2 精神文化消費 主要是娛樂身心 發(fā)展提高自身的各種消費 3 勞務消費 是家庭花錢購買的各種服務 一 正確處理生產(chǎn)與消費的關系 二 樹立正確的消費觀念 1 家庭生活消費必須與國情及家庭收入相適應 提倡適度消費 反對鋪張浪費 2 物質(zhì)消費與精神消費要協(xié)調(diào)發(fā)展 3 改變落后的生活習慣 提高消費的科學性 4 發(fā)揚艱苦奮斗 勤儉節(jié)約的精神 2 生育功能 上海一百萬家庭無孩懷孕像坐牢 生孩子似噩夢我國單獨二胎政策 3 撫養(yǎng)和贍養(yǎng)功能 樂顏空巢老人 4 教育功能 家庭教育留守兒童青少年犯罪 5 情感支持功能 愛尊重理解支持 6 閑暇生活保障功能 人活著免不了被煩惱和痛苦困擾 痛苦和煩惱來自精神和物質(zhì)兩個方面 而對今人來說 來自精神生活方面的困擾越來越嚴重 在人均國民收入上萬美元以上的國家中 自殺者富人比窮人多 吸毒 賣淫 嫖賭 同性戀等不良的行為并非僅因貧窮所致 而是一些人在尋求種種精神刺激 填補精神空虛 解除精神痛苦的種種表現(xiàn) 據(jù)有關部門抽樣調(diào)查 在我國近幾年的離婚案中 收入高的家庭比收入低的家庭所占的比重要大 物質(zhì)生活的相對豐富與精神生活的日益貧困 已成為我們這個時代的一個顯著特征 我國的古圣先哲們大都能夠 安貧樂命 象游無窮于放浪的莊子 才華橫溢 文章播于天下 是當時最為博學的有識之士 曾有過多次發(fā)大財享受榮華寶貴的機會 他都堅決拒絕了 后來他在梁國開了個門面 白天與妻兒割荊條編草鞋以營生 晚上于燈下開卷 孜孜以求探索人生奧秘 雖日子過得清苦 精神生活卻十分充實 不為五斗米折腰 的大詩人陶淵明有三個孩子 加之撫養(yǎng)的兩個侄兒一家共七口人 他們開荒種地 收入微薄 卻生活得怡然自得 精神鋼朗 因而他寫下的 采菊東籬下 悠然見南山 成為千古絕唱 唐代著名的山水詩人王維也曾隱居在終南山中 飲泉水食野菜 與大自然渾然一體 進入了 明月松間照 清泉石上流 的精神生活境界 成為山林中的一個靈影 令后世敬仰而向往 他們都有捍衛(wèi)自己人格和信仰的勇氣 重視自己的天性 雖舍棄了世俗的享樂 卻獲得了 寥亮心神瑩 含虛映自然 鏡湖澄澈 清流瀉注 的精神境界和精神生機 也算是人生的一種至福狀態(tài) 二 家庭的負功能主要表現(xiàn)為 父母撫養(yǎng)子女時的過度保護 溺愛和嬌縱 父母的 一言堂 作風及對孩子的專制管教 家務勞動的分配不公 閑暇時間的強制占有 以及對個人隱私的不尊重等 三 家庭對個人的意義家庭可以滿足個人成長和發(fā)展的諸多需求 既有物質(zhì)層面的 也有精神層面的 家庭成員依靠家庭得到保障 支持和動力 家庭是個人社會化的起點 是個人獲取精神慰藉的源泉 是個人得以閑暇和放松的基地 四 家庭對社會的意義家庭與社會是同步發(fā)展的 家庭是宏觀社會在微觀層面的真實寫照 透過家庭 可以看到社會的經(jīng)濟 政治 文化等方面 家庭是社會的縮影家庭將個人和社會聯(lián)系了起來 社會的需要都通過家庭向個人傳遞 個人對社會的貢獻首先體現(xiàn)為個人對家庭的貢獻 社會是通過家庭來獲取個人對社會的貢獻 第四節(jié)社會變遷與我國家庭一 中國傳統(tǒng)文化對家庭的影響1 父權制 權力高度集中2 孝文化 孝順恭敬長輩3 家本位 個人服從家庭二 社會變遷中的家庭變化1 家庭結構的小型化與核心化2 家庭功能的轉移與拓展3 家庭關系的民主化與情感化 三 社會變遷中的家庭問題 一 婚姻問題1 夫妻溝通問題2 夫妻責任 權力3 經(jīng)濟糾紛4 婚外戀 二 家庭關系問題1 婆媳 翁婿關系問題相處難的原因 社會文化因素 心理因素 現(xiàn)實生活因素 關系的特殊性因素2 親子關系問題不良親子關系 養(yǎng)育型 財產(chǎn)擁有型 反向型 沖突型 溺愛型3 親屬關系問題因配偶 血親 姻親而發(fā)生 三 家庭暴力問題1 家庭暴力的特點形式多樣 隱蔽性強 再發(fā)率高 危害性嚴重2 家庭暴力的原因傳統(tǒng)男權文化影響 社會與家庭壓力 社會干預和控制機制不全 施暴者個人缺陷 四 家庭教育問題1 存在的一般問題重智力培養(yǎng) 輕品德培育 重物質(zhì)需求 輕精神需求 缺乏溝通 嬌慣溺愛 包辦代替 粗暴對待孩子2 獨生子女的家庭教育問題溺愛過度 期望過高 隔代撫養(yǎng) 五 特殊家庭問題1 單親家庭經(jīng)濟貧困 子女教育 社會支持2 重組家庭婚姻關系調(diào)適 親子關系3 同居家庭婚姻問題 社會壓力 法律問題4 貧困家庭5 殘疾 殘障人士家庭- 配套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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