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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車輛管理制度
上觀 行字【 201306 】005 號
簽發(fā)人:
為合理使用車輛,完善行車管理,提高公務用車效率,降低行車費用,制
定本制度。
一、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武漢上觀中展建設有限公司所有車輛。
二、各部門審批職責
1.總經辦:負責部門用車、車輛開支費用、車輛大項修理、車輛事故處理方
案的審批。
2.行政部:負責本公司車輛的統(tǒng)一調度、維修、保養(yǎng)、年 / 季度檢測、出車費
用、違章行車和事故處理等綜合管理。
3.
2、財務部:按審批意見支付車輛開支及維修保養(yǎng)等相關費用。
4.各部門:按規(guī)定提出用車申請,并配合行政部對公司車輛的調配與管理。
三、車輛派遣原則
1.原則上不允許非公務用車;
2.客戶接送用車優(yōu)先;
3.嚴重影響經營的緊急事項用車優(yōu)先;
4.急重病患者或嚴重工傷人員救治用車優(yōu)先;
5.因事定車和一車多辦事原則;
6.出車任務基本均衡原則;
7.未攜帶重物或貴重物品外出辦公者,原則上乘坐市政公交車輛前往;
8.在車輛不緊張情況下,經理級及以上職級人員外出公務時,原則上可予以派車;但有緊急用車任務時,仍
3、以緊急任務用車為先。
四、派車程序
用車申請
是
否
部門審核
是
否
辦公室主任
非公務用
審核復核
車
是
行政部派車
是
特 批
否
不予派車
司機出車
異況反饋
調配/處理
NO
記錄歸檔
五、車輛配置原則
除總經理外,所有部門和人員不配置專車,公務車輛均服務于本公司
4、
經營業(yè)務,并統(tǒng)一歸口行政部管理與調派。
六、用車申請
1. 凡有公務用車需求的部門由本部門提前填寫《派車單》 ,注明用車事由、
人員、出車地點、出車時間和辦事預估時間等內容,經本部門主管領導進行必要性審查后發(fā)行政部辦公室主任復核,由行政部統(tǒng)一調派。
2. 可預測的用車需求,需提前 1-2 個工作日申請;非預測性的突發(fā)事件用車可臨時聯(lián)絡行政部協(xié)調派車。可預測用車事項而未提前申請的,其用車延誤和工作延誤由用車部門自行承擔責任。
七、用車審批
1.車輛由公司統(tǒng)一歸口行政部調派,除行政部直接、間接隸屬之上級主管
人員外,未經特別
5、許可,車輛由行政部全權調派,其他任何部門和人員無權調派公司車輛。
2.行政部接到各部門和人員用車需求后,根據所辦事項的輕重緩急合理安排和調度,能夠一車多辦事的,盡量一并處理。
3. 若因車輛緊張,不能滿足用車部門申請之需求時,行政部須提前回復用
車部門,要求申請部門用車改期;如遇緊急情況,因車輛外派無法調配使用,部門負責人需填寫《私車公用單》 ,由總監(jiān)及辦公室主任簽字同意,方可報銷此次油費,如未批準私車公用者,費用自理。
4.非公務用車需求的,由用車人向總經辦申請,獲得批準后方可用車,未經批準,非公務用車不得派遣。
5. 行政部應根據《派車單》
6、及實際派車情況建立《派車單》 ,標明外出車輛去向、使用部門和人員、主要用途、出車司機、出車時間、估計回程時間等,以便于派車參考和管理監(jiān)控。
6. 行政部前臺文員收集提前審批后《派車單》 ,登記于《出車登記表》上,便于其他部門用車前,車輛行程安排查詢。
八、出車規(guī)定
1.司機按行政部指派任務出車, 沒有經行政部簽核 《派車單》的不得出車。
2.司機接到《派車單》后,須積極出車,并檢查所有出車證件,齊備后方可出車。出車時要謹慎、文明駕駛,嚴守交通規(guī)則,嚴禁超速,超載,不系安全帶,闖紅燈、行車抽煙、聽耳機音樂、非免提接拔電話和酒后或困頓駕車等違章出車。
7、
3. 司機須嚴格依《派車單》指定之地點和路線出車,未經行政部指派,不
得隨意更改派車用途、路線和目的地。
4. 出車辦事力求務實、 高效,力爭在簽核的時間內返回, 因故不能按時回
公司者,司機要主動聯(lián)絡行政部知悉和調配。針對他人非公務原因改變原派車用途的,要婉言謝絕,公務原因改變原派車用途的,要及時請示行政部同意后方可。出車中途有事項安排調整的,按行政部調度為準。
5. 司機出車須認真填寫 《出車登記表》,準確記錄相關數據訊息。《派車單》應于出車任務完成后及時上交至行政部,以便查核。填寫不完整、不準
確和拒絕填寫的,按違紀予以處理。
8、
6. 司機出車時要穿戴整潔,熱情、文明、禮貌。司機不得以任何理由故意
刁難用車人。車內客人 / 來賓講話時,除客人 / 來賓主動問話或搭話,不準隨便插嘴。
7. 司機要嚴守機密,對于涉及公司秘密及相關管理人員間的談話要做到不泄露、不傳播,客人 / 來賓主動問及的要婉言告之自己不清楚。
8.車輛發(fā)生意外事故時,司機須及時報告行政部,由行政部逐級上報公司領導。必要時立即報警, 依國家職能機構處理結果和公司的相關規(guī)定處理,嚴禁逃逸。
9. 司機參與職能部門考勤制度管理,上下班打卡記錄考勤,上班時間如不出車,司機必須在辦公室待命,不得隨意離崗和出車,車輛停放
9、到指定
的停車區(qū)域。責任司機進行必要的車輛日常保養(yǎng)與保潔工作。
九、車輛的保養(yǎng)與維修
1.車輛修理的操作流程:
送修保養(yǎng)申請
否 是
行政審核
是
否
總經辦復核 緊急申請
是
維修保養(yǎng)
是
將票據提交財務
2.行政部須建立《車輛檔案表》,對公司車輛各類強制檢查和繳費實施動
態(tài)監(jiān)控,防止因誤期而導致罰款,人為導致延期而罰款的,由司機承
擔責任。
3.車輛規(guī)定的各類例行檢查和繳費由行政經理提前安排和及時處
10、理,安
排有困難的,要及時上報處理。
4.駕車司機負責本車輛的日常維護與保養(yǎng),保持車況良好,發(fā)現(xiàn)異況,
及時上報行政助理申請維修,嚴禁車輛帶病上路。
5.除政府職能機關指定具資質維修或檢測機構的 ,公司車輛外送維修的,
實行定點維修 / 保養(yǎng),除車輛長途出差在外不能送修外, 均由行政部統(tǒng)
一安排到定點單位維修 / 保養(yǎng),司機填報《車輛維修 / 保養(yǎng)審批單》,注
明事由、維修 / 保養(yǎng)項目、時間等,逐級報經公司領導同意后送修。
6.公司車輛外送定點維修 / 保養(yǎng)的,由行政部、財務部組織考評,實行就
近
11、原則,選擇二至三家并簽定相關合作協(xié)議,確定雙方的權責利,報送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后按協(xié)議執(zhí)行。
7.車輛維修費用,由行政部每月底負責與維修廠對賬,安排費用請款經行政部與相關領導批示后,交財務部予以結算。司機不得自行與修理廠進行維修現(xiàn)金結算。原則上由財務部負責和修理廠維修費用結算工作。
8. 責任司機每天早上車輛常規(guī)清潔,出車前安全檢查,每次出車長途回來沖洗車輛。原則上每兩個星期大洗一次。
十、車輛加油
1.公司建立固定合作加油機構由行政部、財務部聯(lián)合選擇,簽定相關協(xié)議,確定雙方的責權利,報經公司總經辦批準后實施。行政部每月根據油耗使用情況,定期定額加
12、油卡充值,下次充值前提交上次充值金額對等發(fā)票,特殊情況無法使用加油卡,需營運總監(jiān)及辦公室主任同
意簽字現(xiàn)金加油, 報銷單及發(fā)票需有加油隨車證明人簽字, 方可報銷。
2.公司車輛實行就近加油,加油后,打印發(fā)票,行政部前臺文員統(tǒng)計加油地點等相關信息與《出車登記表》核對。行政部建立《車輛加油記錄表》,記錄、監(jiān)控和統(tǒng)計車輛加油狀況。
3.車輛回公司后,司機須檢查車輛油表是否高于中線,否則應通知加油
員適量加油,嚴禁車輛油被用干后交車。
4.長途出差派車的情況,車輛加油由司機負責加油,執(zhí)行差旅費用報銷程序。
十一、車輛責任定崗
1.公
13、司車輛實行車輛與司機定崗責任制,原則上車輛由其責任司機負責
駕駛、送修和保養(yǎng)。行政部在車輛派遣時, 原則上安排司機駕駛車輛。但當因臨時工作需要時,行政部也可做相應調度和調配。出車司機以簽核的《派車單》及相關工作指派為準。
2.每次出車前和出車結束后,司機須檢查一下車輛有無損壞,發(fā)現(xiàn)異況及時報告行政部進行處理。否則,相關責任由司機負責。
十二、車輛綜合管理
1.行政部負責為公司車輛建立檔案,記錄車輛的維修、保養(yǎng)、年檢及其它基本資訊,以便綜合管理。
2.公司車輛公務派遣出車的所有過路費、過橋費、加油費、停車費等例
行開支均由公務車使用人司
14、機憑有效的發(fā)票按報銷程序實報實銷。
3.車輛非人為原因損壞而進行的例行保養(yǎng)與維修費用均由公司支付,但
因個人操作和管理不當造成的損失,由司機自行承擔。
4.經批準的非公務用車,除經公司總經理特批外,出車費用均由用車人承擔。
十三、記錄管理
相關車輛管理的原始資料和記錄由行政部負責歸檔保管。
十四、車輛違章處理
1.行政部前臺文員需每月 5 號前查詢公司旗下車輛電子違章記錄, 整理后
提交行政主管,告之司機當月違章情況,司機應在每月工資發(fā)放前處理電子眼及各項違章記錄處罰,如未處理者,公司有權按違章罰款及扣分相對金
15、額,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2.司機應熟知交通停車相關規(guī)定,將車輛停放在允許停車的地方。屬于司
機出于個人利益而發(fā)生的亂停車罰款, 公司不予報銷。 該類罰款在報銷時
應特別注意審核。
3. 凡因證件不全、違章駕駛及因駕駛不當所引發(fā)的罰款和造成的損失,全部由司機自己負責。
十五、本制度 2013 年 6 月 1 日起生效實施。
武漢上觀中展建設有限公司
2013 年06月09 日
主題詞: 車輛管理制度
報送: 總經理 /營運總監(jiān)
發(fā)送:公司各部門
抄送:行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