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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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機關工作管理制度 中共宜都市委組織部 制 中共宜都市委基層組織“五個基本”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 目 錄 1、黨組(黨委)議事決策制度 2、民主(組織)生活會制度 3、“三會一課”制度 5、發(fā)展黨員制度 6、黨員教育培訓制度 7、黨員干部服務承諾制度 8、黨員聯(lián)系服務群眾制度 9、黨務公開制度 10、政務公開制度 11、重大決策征求意見制度 12、重要情況通報制度 13、誡勉談話制度 14、基層黨組織建設情況考核評價制度 15、黨員民主評議制度 16、機關黨組織聯(lián)系服務機關黨員和干部職工制度 17、黨內關懷幫扶制度 18、黨員掛牌上崗制度 29、黨員干部業(yè)績考評制度 20、黨費收繳管理制度 黨組(黨委)議事決策制度 為進一步貫徹民主集中制和集體領導制度,提高黨組(黨委)民主決策、科學決策的水平,以《中國共產黨黨章》、《中共中央關于加強黨的執(zhí)政能力建設的決定》、《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試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jiān)督條例(試行)》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等黨內規(guī)定為依據,特制定本議事決策制度: 一、議事決策原則 (一)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fā)展觀和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全面貫徹執(zhí)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基本方針。 (二)堅持遵守黨章和國家法律,嚴格按照黨內有關規(guī)定和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議事決策。 (三)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精神,從實際出發(fā),堅持原則,創(chuàng)造性地開展工作,努力使決策符合時代要求、符合客觀規(guī)律、符合工作實際。 (四)堅持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貫徹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凡屬黨組(黨委)職責范圍內決定的事項,必須嚴格執(zhí)行規(guī)定程序,由黨組(黨委)集體討論決定。討論決定問題時,每位黨組(黨委)成員要根據集體決定和分管工作切實履行自己的職責;要積極參與集體領導,會上討論問題暢所欲言,充分發(fā)表個人意見,在發(fā)揚民主的基礎上必須執(zhí)行少數(shù)服從多數(shù)的原則,實行正確的集中。允許保留個人意見,但必須無條件執(zhí)行會議形成的決定。如遇到新情況、新問題,確實不可能按原決定(決議)執(zhí)行時,應及時提交黨委會復議。 二、議事決策范圍 (一)討論制定貫徹落實上級黨委、政府各項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的意見和措施;討論研究完成市委、市政府下達計劃任務的措施;討論貫徹落實有關領導重要講話和批示的措施。 (二)討論制定工作規(guī)劃、年度計劃。 (三)研究機關科(室)或二級單位負責人及以下干部的任免、調動、退休、獎懲、聘用,及科級干部的推薦工作。 (四)研究確定黨組(黨委)成員工作分工、調整等。 (五)研究加強機關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點及安排意見。 (六)研究有關全局利益和干部職工切身利益等重大問題。 (七)研究決定黨組(黨委)向上級報告的重要事項。 (八)其它需要黨組(黨委)會議研究決定的事項。 三、議事決策的程序 (一)黨組(黨委)會議一般每月召開一次,議題由黨組(黨委)書記、黨組成員提出。遇緊急情況,可隨時召開。 (二)會議議題經黨組(黨委)書記審定后,提前兩天通知黨組(黨委)成員圍繞研究事項做必要準備。會議的有關材料應同時送達出席會議人員。特殊原因或不宜提前送達的,可在會場分發(fā)。 (三)黨組(黨委)書記根據議題適時主持召開黨組(黨委)會議,非緊急情況不得召開臨時會議。黨組(黨委)書記較長時間離開機關,黨組(黨委)會議由受委托的黨組(黨委)成員主持,會后向黨組(黨委)書記匯報,重大問題要及時匯報。 (四)會議議題按急緩和重要程度排列,研究的問題需要有關科(室)及二級單位參加時,該科(室)及二級單位負責人屆時列席會議。 (五)黨組(黨委)會討論重大問題,事先要充分醞釀。討論決定干部問題,會前書記要與所涉及干部的主管黨組(黨委)成員溝通。 (六)黨組會議應有超過三分之二以上的黨組(黨委)成員參加方能舉行,討論干部問題時必須全部黨組(黨委)成員到會。黨組(黨委)成員因故不能參加會議,要提前向黨組(黨委)書記請假,并可用書面形式表達意見。 (七)黨組(黨委)會議研究決定事項時,贊成者超過應到會黨組成員的半數(shù)為通過。 (八)黨組(黨委)會議討論多個事項,應逐項進行;推薦、提名干部和決定干部任免、獎懲事項,應逐個進行。 (九)對于應由黨組(黨委)會議決定的事項,因情況緊急來不及召開黨組(黨委)會時,黨組(黨委)書記可與有關黨組(黨委)成員臨時處置,事后應及時向黨組(黨委)會報告。 (十)提交黨組(黨委)會議研究的議題,有關科(室)及二級單位會前要做好準備,并經主管黨組(黨委)成員審核把關后方可提交,為黨組(黨委)決策提供真實可靠依據。 四、其他注意事項 (一)綜合科(室)(辦公室或政工人事科)負責人兼任黨組(黨委)會議秘書,承辦會務,做好記錄,根據需要及時整理紀要。會議紀要由主持人簽發(fā)。 (二)根據議題需要,可召開黨組(黨委)擴大會議,由主持人指定列席會議人員。 (三)參會人員要嚴格遵守保密紀律。 (四)會議決議要按分工和要求抓好落實。 組織(民主)生活會制度 (一)黨組織生活會包括以黨支部為單位召開的專題組織生活會和黨組織領導班子單獨召開的專題民主生活會,一般每年各召開一次。 (二)生活會的主要內容:組織黨員和黨員領導干部,對照黨章規(guī)定的黨員義務和黨員領導干部的基本條件,按照“兩個務必”和“八個堅持、八個反對”的要求,全面總結自己在思想、工作、作風和紀律等方面的情況,重點檢查存在的問題,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從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上剖析思想根源,黨員領導干部還要從堅持科學發(fā)展觀和正確政績觀方面,從權力觀、地位觀和利益觀等方面進行深入剖析。 (三)生活會的程序 1、會前認真準備。組織黨員或黨員領導干部學習黨的理論和重要精神;廣泛征求上級領導和廣大群眾的意見和建議;將收集到的意見及時向黨組織和黨員個人反饋;在對各方面意見進行反思的基礎上,廣泛開展交心談心活動;按照上級黨組織的要求,根據征求到的意見和本單位實際問題,確定生活會的主題;與會人員圍繞會議主題,準備好發(fā)言提綱;提前15天將準備情況向上級黨組織報告,請上級黨組織派人參會指導。 2、會中精心組織。堅持“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則,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每人相互提意見原則上不得少于兩條;在取得對問題一致認識的基礎上,按照實事求是的原則,抓住要害問題,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 3、會后檢查落實。在一定范圍內向黨員群眾通報生活會的情況;根據整改措施的內容,采取自我檢查、相互檢查和請群眾監(jiān)督檢查等方式,經常檢查整改效果。生活會情況總結報告和會議記錄要于會后15日內上報上級黨組織審查。 (四)黨員領導干部既要參加所在單位的黨支部、黨小組的組織生活會,又要參加黨員領導干部單獨召開的民主生活會。各地各單位黨委(黨組)在抓好本級民主生活會的同時,要加強對下級黨組織民主生活會的指導。原則上,每個黨員領導干部每年參加下級單位民主生活會不得少于兩個。 中心組學習制度 為充分發(fā)揮黨員干部帶頭學習、帶頭研究的表率作用,提高各級黨員領導干部的理論素養(yǎng)和能力水平,根據上級黨委有關規(guī)定,特制定如下中心組學習制度。 一、總體要求 全面、系統(tǒng)、準確地領會和把握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特別是“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觀點、精神實質、科學體系,并結合分工深入鉆研這些理論的相關內容;大力弘揚理論聯(lián)系實際的馬克思主義學風,著眼于馬克思主義的實踐運用,著眼于對實際問題的理性思考,不斷增強工作的原則性、系統(tǒng)性、預見性和創(chuàng)造性;緊密聯(lián)系思想實際,加強主觀世界的改造,進一步增強黨性修養(yǎng),強化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觀念;努力形成認真學習的風氣、民主討論的風氣、積極探索的風氣、求真務實的風氣。 二、學習組織 中心組成員一般由領導班子成員、科室及二級單位負責人組成,并可根據需要適當擴大參加學習的人員范圍。 中心組設組長、副組長和學習秘書、學習聯(lián)絡員。組長由黨組(黨委)書記擔任,為理論學習中心組的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中心組的學習及相關活動,審定學習計劃、學習安排和學習研討的專題,主持中心組的學習和研討并作學習總結。副組長由分管機關的成員擔任,協(xié)助組長工作,負責審閱學習計劃,督促和檢查各成員的學習情況以及指導學習秘書做好具體服務工作。學習秘書由辦公室或政工人事科負責人擔任,主要是組織草擬學習計劃,協(xié)助落實學習人員及學習安排等事項,并承擔中心組理論學習的各項具體籌備事宜。 三、學習內容 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以及黨的全國代表大會精神、中央全會精神、中央領導同志講話精神為主要內容,同時還要學習和了解哲學、經濟、科技、歷史、法律、管理等方面的知識,以及反映當代世界政治、經濟、文化發(fā)展的各種新動態(tài)、新知識。 四、學習計劃 根據上級黨委部署和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年度學習計劃,對學習目的、學習專題、閱讀書目、具體步驟、實施辦法作出具體安排,并通報各科(室)及所屬二級單位,以指導和推動本單位學習的開展。同時,要做到長計劃、短安排,結合一個時期的中心工作,制定每次學習的具體方案。每次集中學習提前一個星期發(fā)出書面《學習通知》,對中心組學習的內容、時間、重點發(fā)言、討論題目提出具體要求。中心組成員在接到《學習通知》后,要提前安排好其它工作,不得占用學習時間。 五、學習方式 學習以自學為主。同時,結合分管工作,深入基層,調查研究,形成有深度、有分量的調研報告或體會文章,在此基礎上,開展集中學習、討論。全年筆記字數(shù)不少于一萬字。全年深入基層調研的時間不少于2個月,深入研究解決一兩個實際問題,寫出1—2篇有質量的學習體會文章或調查報告,深入到自己分管的二級單位、理論學習聯(lián)系點做1-2次理論學習輔導報告。保證每個月集中學習一次(如遇特殊情況可提前或順延),全年集中學習討論時間不少于12天,每次學習參學率應在80%以上。如有重大的政治和學習任務時,要及時組織學習。集中學習采取專家輔導與討論相結合的方式,每次學習討論要有1-2名中心發(fā)言人,著重解決1-2個事關本部門改革和發(fā)展的重點、難點、熱點問題。中心發(fā)言人要根據學習內容,搞好調研,準備書面發(fā)言稿,保證學習討論的質量。由學習秘書做好學習研討記錄。 六、學習考核 嚴格學習考勤。每次集中學習要由本人簽到,除有重要公務,不得請假。如確有特殊情況,由本人提前向組長請假,并在事后自覺進行補課。每半年對考核情況通報一次。要建立中心組成員個人學習檔案,做到年初有計劃、自學有筆記、討論有記錄、學習有體會、發(fā)言有材料、調研有報告、輔導有講稿、年終有總結,并自覺接受檢查。中心組成員在班子的民主生活會上、屆中述職中、年終考評時,要把個人理論學習的情況和成效作為重要內容,進行評學、述學、考學。 中心組的學習計劃、學習考勤、中心發(fā)言、討論記錄、學習成果以及有關文字、圖片、影像等資料,由學習秘書負責收集和整理,年終歸檔。 “三會一課”制度 一、支部黨員大會 (一)支部黨員大會每季度召開一次,也可根據需要隨時召開。 (二)支部黨員大會主要內容: 1、傳達、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指示精神,并結合實際制定本支部貫徹意見。 2、聽取和審議黨支部委員會的工作報告,選舉新一屆黨支部委員會。 3、增補和撤銷支部委員,選舉出席上級黨代表大會或黨代表會議的代表。 4、討論通過發(fā)展新黨員、預備黨員轉正問題。 5、提出對黨員的獎勵表彰和處理意見。 6、討論、決定其他重大問題,安排部署工作。 (三)支部黨員大會由支部委員會召集,黨支部書記主持;支部書記不在時,由黨支部副書記或其他支委主持。 (四)支部黨員大會的議題由支部委員會根據上級黨組織的指示和本支部工作需要確定,并將會議時間、地點、議題提前通知全體黨員,讓黨員作好準備。 (五)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充分發(fā)揚黨內民主。需要做出決議的,要嚴格按照“少數(shù)服從多數(shù)”原則進行表決。 (六)參加會議黨員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黨員的半數(shù),會議有效;贊成數(shù)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黨員的半數(shù),決議有效。 (七)做好會議記錄。 二、支部委員會 (一)支委會每月召開一次,遇有緊急和特殊情況也可以隨時增加。 (二)支委會由黨支部書記召集和主持,全體委員參加,必要時也可以召開支委擴大會議,吸收黨小組長和有關黨員干部參加。 (三)召開支委會必須有2/3以上支委參加,否則不能召開支委會;不設支委會的黨支部,應將需研究決定的事項交支部黨員大會討論決定。 (四)支委會的主要內容是: 1、研究貫徹上級黨組織決議和指示精神意見,討論制定完成生產經營(工作)任務的辦法、措施。 2、分析黨員隊伍、職工隊伍思想狀況,制定加強黨員教育、管理和職工思想政治工作的措施。 3、研究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yǎng)教育,新黨員發(fā)展,預備黨員轉正,黨員表彰和處分,以及黨小組工作。 4、研究協(xié)調工會、團支部等群眾組織工作方面的問題。 (五)黨支部書記要做好會前準備,將會議內容提前通知每位支委。 (六0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充分發(fā)揚民主,集中正確意見,形成決議并經支部黨員大會討論通過后,由支委貫徹落實。 (七)做好會議記錄。 三、黨小組會 (一)黨小組(不設黨小組的支部,下同)會每月召開一次,若黨支部有特殊任務,次數(shù)可以增加。 (二)黨小組會由黨小組長主持召開,全體黨員參加。黨員因故不能參加黨小組會,應履行請假手續(xù)。 (三)會前,黨小組長應與黨支部書記或有關支委商定會議內容,并提前通知每個黨員。 (四)黨小組會主要內容: 1、組織學習政治理論和業(yè)務知識。 2、研究如何貫徹執(zhí)行支部決議的措施。 3、接受黨員匯報,檢查黨員的學習、思想和工作情況。 4、研究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yǎng)教育工作。 5、開展民主評議黨員工作。 (五)每個黨員要緊緊圍繞中心議題,深入討論,暢所欲言,充分發(fā)表自己的意見。 (六)做好會議記錄。 四、黨課 (一)黨支部每年要制定黨課教育計劃,每半年上一次黨課,也可根據情況適當增加。 (二)黨課一般由黨支部書記或支委授課,也可請上級有關部門同志授課。 (三)黨課教育內容要以《黨章》為基本教材,既包括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和基本知識教育,也可以結合本地本單位中心任務和黨員思想實際確定內容。 發(fā)展黨員制度 一、發(fā)展黨員必須堅持《黨章》規(guī)定的黨員條件,貫徹“堅持標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fā)展”為方針,堅持成熟一個,發(fā)展一個。 二、發(fā)展黨員程序 1、入黨申請人向黨組織提出書面申請,黨支部在15天內派人與申請人談話。 2、黨支部(支委會)討論確定為入黨積極分子,并進行公示,公示時間7天。 3、黨支部指定兩名正式黨員做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yǎng)人,每半年進行一次考察,并建立入黨積極分子檔案。 4、入黨積極分子經過一年以上的培養(yǎng)教育后,黨支部在聽取培養(yǎng)人和黨外群眾意見的基礎上(28歲以下的青年還需經團組織推薦),經支委會討論同意后,將其列為發(fā)展對象。 5、對發(fā)展對象進行政治審查,審查合格、并公示后方可發(fā)展入黨,公示時間7天。沒有經過政審和入黨積極分子培訓的,不能發(fā)展入黨。 6、黨支部召開支部黨員大會,討論接收預備黨員,并上報上級黨委(工委)審批,上級黨委(工委)指派專人進行談話。 三、黨支部對預備黨員進一步進行培養(yǎng)、教育、考察。每半年聽取一次預備黨員的工作思想匯報,提出考察意見并進行談話。預備黨員預備期滿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后,及時討論其轉正問題,不得拖延。 四、發(fā)展黨員要廣泛實行預報預審、民主推薦、公開公示,推行發(fā)展黨員票決制和責任追究制。 黨員教育培訓制度 一、對黨員進行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fā)展觀教育,黨的基本路線和黨的基本知識教育,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的教育;組織、引導黨員努力學習和掌握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知識、現(xiàn)代科學知識、法律知識、金融知識、歷史知識和各種業(yè)務知識,使黨員不斷增強黨性,提高素質。 二、黨員教育必須始終貫徹黨的基本路線,自覺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為改革、發(fā)展和穩(wěn)定服務。 三、黨員教育的重點是黨員領導干部,堅持理論學習中心組制度和黨員干部學習日制度,做到“五有”,即有學習安排、有學習記錄、有學習考勤、有學習檔案、有學習筆記。黨員領導干部要積極承擔黨員教育任務,每年為機關黨員干部一上次黨課或作一次理論學習輔導。 四、充分發(fā)揮機關黨員活動室在黨員教育中的主陣地作用,不斷拓展學習教育形式,充實學習教育內容,改進學習教育方法,提高學習教育質量。 五、堅持黨要管黨和從嚴治黨的方針,健全黨內生活制度,嚴格黨的組織生活:一般情況下,黨小組生活會應每月召開一次,匯報思想、學習文件、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支部大會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總結和報告工作、聽取黨員意見、討論決定支部工作中的重要問題;要按時召開每年一次的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堅持好“三會一課”制度。黨的組織生活要在增強政治性、思想性、原則性、講求實效和吸引力上下功夫。要密切聯(lián)系本部門工作和機關黨的自身建設的實際,廣泛開展內容生動、形式新穎、感染力強、有影響、有特色的黨建活動,豐富組織生活的內容。要發(fā)揚黨內民主,尊重黨員權利,調動黨員的積極性。 六、加強對流動黨員的管理。黨員短期外出(6個月以內)或長期外出但暫時無法轉移組織關系的,要按規(guī)定領取《流動黨員活動證》,參加外出所在地或單位黨組織的組織生活,但不享受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接收外來流動黨員時,在查證其黨員身分后,及時將其編入黨支部、黨小組,嚴格管理,嚴格要求,組織他們參加黨的組織生活和其他黨內活動,按規(guī)定收繳黨費。 七、認真開展民主評議黨員工作。對優(yōu)秀黨員要進行大力表彰;對評議為不合格的黨員,要嚴格掌握政策界限,區(qū)別不同情況,妥善慎重地進出處理意見。對違反黨的紀律的黨員,應按有關紀律處分的規(guī)定和審批權限、程序處理;對無明顯違反黨紀行為、模范作用不強的黨員,要加強教育,責令改正。 黨員干部服務承諾制度 一、服務承諾基本原則:要結合本單位工作和黨員自身實際,針對機關黨組織和黨員存在的突出問題,針對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體現(xiàn)群眾愿望,滿足群眾需要,增強承諾制度的實際成效;要堅持實事求是,量力而行,不提過高的口號,承諾的事項要符合實際,具體實在,切實可行;要立足本部門特點,區(qū)分有職黨員和無職黨員、年輕黨員和年老黨員等不同特點,防止千篇一律。 二、服務承諾主要內容 機關黨員要把為群眾辦實事、做好事、解難事作為承諾的主要內容。有能力的黨員,要向群眾承諾做幾件實事;沒有能力的黨員,要在廉潔自律、為群眾作表率方面做出承諾。 機關黨員的承諾事項應當符合黨員的崗位責任,要把承諾制度與“黨員先鋒崗”等活動結合起來,從思想、工作、作風等方面提出具體目標,把愛崗敬業(yè)的意識轉化為落實承諾的具體行動。 三、服務承諾基本程序 (一)選準承諾內容。機關黨組織要積極引導黨員根據自身專長,提出1-2件承諾事項,也可召開黨員、群眾會議討論或在黨員同群眾“一對一”、“一對多”充分醞釀協(xié)商的基礎上提出,力求把承諾事項選準、選實。 (二)嚴格審查把關。機關黨組織要召開黨員群眾代表會議,對黨員提出的承諾事項逐人逐條進行審查把關,重點審查承諾事項是否符合黨員自身實際,是否能夠真正做到。不符合要求的,黨組織要提出改進意見,黨員本人要重新確定承諾事項。 (三)公開承諾事項。承諾內容確定后,機關黨組織和黨員要簽訂承諾書,召開承諾大會,舉行承諾儀式,向群眾公開作出承諾。承諾事項還要通過公開欄等形式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監(jiān)督。 (四)落實承諾事項。機關黨員對確定的承諾事項要制定措施、落實責任,明確時限、抓好落實,以實際行動履行承諾。 黨員聯(lián)系服務群眾制度 為加強黨員與群眾的聯(lián)系,切實提升黨員在群眾中的影響力,推行黨員聯(lián)系服務群眾工作制度。 1、 黨員聯(lián)系服務群眾工作的任務 1.積極向群眾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經常聽取群眾的意見和要求,掌握群眾的思想動態(tài),做好有針對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幫助他們解決生活中的實際困難; 3.做群眾的知心人,密切黨群關系; 4.及時向黨支部反饋群眾的意見和要求。 2、 黨員聯(lián)系服務群眾工作的方式 1.結對幫扶困難群眾; 2.參加黨組織開展的以服務群眾為主要內容的主題實踐活動; 3.積極參加設崗定責活動并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4.踴躍參加社會公益活動; 5.堅持民主決策,維護群眾利益。 三、黨員聯(lián)系服務群眾工作的要求 黨員每年向黨支部匯報一次聯(lián)系服務群眾的情況,支部每年進行一次檢查,并作為干部職工年度考核的重要內容。 黨務公開制度 一、凡屬《中國共產黨黨內監(jiān)督條例(試行)》和其他黨內法規(guī)要求公開的內容,凡是本單位黨員和群眾關注的重要事項和熱點問題,只要不涉及黨內秘密,都應當公開。 二、公開時,可采取會議公開、公開欄公開、文件簡報公開、網絡公開等多種公開方式。特別要注意發(fā)揮現(xiàn)代科學技術設備在黨務公開中的作用。 三、公開內容 1、全局和中心工作。主要包括黨組織關于經濟建設和社會發(fā)展的重大決策、決定、決議,黨組織任期目標和階段工作重點,涉及群眾利益的重要政策措施等。 2、思想政治建設。主要包括黨組織中心學習組學習計劃及落實情況,黨員領導干部學習情況,年度黨建主題活動安排,群眾性精神文明創(chuàng)建活動實施計劃等。 3、組織建設。主要包括領導班子成員工作分工、工作職責,民主生活會和整改情況,黨組織選舉情況,黨費收繳、使用、管理情況,干部民主測評、推薦、選拔、使用情況,發(fā)展黨員情況,黨員隊伍建設情況等。 4、作風建設。主要包括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執(zhí)行"四大紀律、八項要求"情況,領導干部述職述廉情況,領導干部執(zhí)行廉潔自律規(guī)定和重大事項報告的情況,維護群眾利益情況,黨員領導干部違紀違法案件查處情況等。 5、制度建設。主要包括黨內制度規(guī)定的各項辦事程序和工作要求,改革和完善黨內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監(jiān)督、民主管理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情況等。 6、本單位根據實際情況或黨員、群眾認為有必要公開的不涉及黨內秘密的黨內其他事項 四、黨務公開要按照“提出----擬稿----審批----公開”的程序進行。對于黨內重要決策、干部任免和涉及黨員、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等,要根據有關規(guī)定,采取黨內公開或先黨內、后黨外的順序進行。 五、公開時間要與公開內容相適應。常規(guī)性工作定期公開,階段性工作逐段公開,臨時性工作及時公開。對于重大或復雜問題,根據公開后反饋的意見進一步完善,必要時再次公開。 政務公開制度 一、公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年度計劃以及中長期規(guī)劃; 二、公開機關工作人員崗位職責和辦事程序、審批流程和服務承諾; 三、公開機關財產、財務管理辦法和監(jiān)督辦法; 四、公開、公正選拔任用干部,對評先表模、選拔任用對象一律實行公示; 五、公開機關干部職工年度考核、民主評議結果; 六、其他應該公開的事項。 重大決策征求意見制度 為發(fā)揚黨內民主,密切聯(lián)系群眾,加強黨外監(jiān)督,充分發(fā)揮干部職工的工作積極性,現(xiàn)對重大決策征求意見制度規(guī)定如下: 一、征求意見的事項 凡是涉及“三重一大”即:重要問題決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項目安排、大額度資金審批的事項在研究決定之前,要廣泛征求群眾意見。具體征求意見的事項主要包括: 1、單位事業(yè)發(fā)展規(guī)劃; 2、各項規(guī)章制度; 3、黨政群團工作計劃; 4、精神文明創(chuàng)建工作; 5、有關人事調動、調整,干部的推薦、培養(yǎng)、使用和管理監(jiān)督,干部培訓、考核、任命、免職; 6、干部職工的津貼、晉級晉職、評優(yōu)選先; 7、單位重大的經費開支、財務預決算、基建項目; 8、黨務政務公開工作; 9、單位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工作; 10、其他需要征求意見的問題。 二、征求意見的形式 堅持貫徹全心全意依靠干部職工干事業(yè)的思想,讓干部職工參與本單位事業(yè)的發(fā)展規(guī)劃、工作計劃的制定,參與決策,實現(xiàn)由被動接受管理向主動參與管理的轉化。 1、溝通信息渠道,采取設立信箱、建立信息員隊伍、個別座談、召開征求意見會等形式,聽取干部職工對單位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尤其是在重大決定形成之前,要廣泛聽取各方意見,充分采納合理化建議,使決策更具有科學性。 2、定期召開離退休干部職工代表座談會,走訪為本單位事業(yè)發(fā)展作出過重大貢獻的老領導,使他們的建議和經驗得到借鑒和發(fā)揚。 3、大力推行政務公開制度,通過召開各種會議、設立政務公開專欄,及時公布政務、財務活動中的重要事項。 三、對群眾意見的處理 1、及時召開專題會議研究收集到的群眾意見,對其中合理合法的意見要積極采納,對其中不合法、不合理或暫時不能實現(xiàn)的意見和建議,要落實專人向群眾做好解釋工作,以求得群眾的理解和支持。 2、重大問題研究決策后,要進行公示,在公示期間再次征求群眾意見;如果群眾有不同意見,則還要召開專題會議研究,如果群眾沒有不同意見,待公示期滿后才能實施。 3、在實施過程中,要自覺接受群眾監(jiān)督,對違規(guī)違紀者要及時查處。 重要情況通報制度 為及時、準確地報告本單位發(fā)生的各類緊急重要情況和突發(fā)事件,特制定本制度。 一、緊急重要情況報告程序 本單位發(fā)生重要突發(fā)性事件時,必須及時上報辦公室。辦公室工作人員及值班人員獲悉情況后必須在第一時間向主要領導匯報。必要時,還要向市委、市政府報告。工作人員及值班人員要跟蹤掌握事態(tài)進展的處理情況隨時續(xù)報,直至事情處理完畢,不得有漏報、遲報、瞞報和越級上報的現(xiàn)象。 二、緊急重要情況報告責任制 緊急重要情況報告用電話、傳真或書面報告,特別重要的緊急情況要邊處置邊報告。要先用電話報告的形式上報,然后再用文字形式進行補報和續(xù)報;報告的內容要準確,要將事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當事人、事情經過、結果及發(fā)生原因調查清楚,一時難以查清的可事后續(xù)報。凡發(fā)生重要緊急情況,都應及時、準確地按時報告,要保證緊急重要情況報告渠道的暢通。由于瞞報、遲報、漏報和越級上報影響及時妥善處置緊急重要情況和事件造成后果的,要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三、緊急重要情況值班報告制度 堅決落實每日24小時值班制度。值班人員要政治敏銳,責任心強,熟悉業(yè)務,具有綜合協(xié)調能力,能妥善處理各種問題。值班人員要恪盡職守,履行職責,嚴格遵守值班制度,遇有緊急重要事件要及時報告主要領導并妥善處理。在發(fā)生或接到緊急重要情況報告后,按下列工作制度承辦: (一)要迅速將情況報告帶班領導,必要時先向主要領導直接報告。需要上報市委、市政府的,一般在事件發(fā)生后30分鐘內核實情況,由主要領導簽批后報市委辦公室和市政府辦公室。 (二)值班人員及有關人員要嚴格按領導或帶班領導的意見迅速辦理有關事項。 (三)對于直接呈報的重要緊急情況,由領導做出處置決定,及時將處置意見傳達下一級。 (四)值班期間,值班人員要認真填寫《值班記錄》,做到內容準確明了,對緊急重要事情要報送及時、不得漏報、延誤,未經請示,不得隨意處置。 (五)涉及保密事項,要嚴防泄密,不準隨意向無關人員泄露。 (六)對值班人員擅離職守或漏報、瞞報、遲報重大緊急情況,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值班人員的責任。 (七)對各種緊急、重要情況的上報,實行逐級上報的原則,經主要領導同意后向上級報告。 黨員干部述職述廉制度 為加強對領導班子和黨員干部的管理和監(jiān)督,促進領導班子和黨員干部勤政廉政,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市委工作要求的貫徹執(zhí)行。根據《中國共產黨黨內監(jiān)督條例(試行)》和中共中央《關于加強和改進黨的作風建設的決定》,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一、述職述廉的對象 領導班子成員、二級單位負責人,以及需要進行述職述廉潔的黨員干部。 二、述職內容 (一)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述職的內容是: 1、貫徹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上級黨政組織的決議、決定及工作部署的情況; 2、抓領導班子自身建設的情況; 3、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按照議事規(guī)則、工作程序辦事方面的情況; 4、履行崗位職責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差距,今后的改進措施。 (二)其他黨員干部述職的內容是: 1、主管或分管工作任務完成情況; 2、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及工作作風方面的情況; 3、履行崗位職責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差距,今后的改進措施。 三、述廉內容 (一)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述廉的內容是: 1、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和黨風廉政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包括:組織學習黨風廉政建設有關文件、規(guī)定情況;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與經濟、業(yè)務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的情況;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帶頭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情況; 2、本人執(zhí)行《廉政準則》、《領導干部不準接受和贈送現(xiàn)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規(guī)定》、《黨員干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的情況;其他廉潔自律規(guī)定的情況包括:個人重大事項情況;“八小時以外”活動情況;其他需要說明和報告的情況。 (二)其他黨員干部述廉的內容是: 1、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包括:配合單位、部門主要領導貫徹落實責任制情況;對分管工作范圍內黨風廉政建設抓落實情況;具體承擔的黨風廉政建設目標任務完成情況; 2、本人執(zhí)行《廉政準則》、《領導干部不準接受和贈送現(xiàn)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規(guī)定》、《黨員干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的情況;其他廉潔自律規(guī)定的情況包括:個人重大事項情況;“八小時以外”活動情況;其他需要說明和報告的情況。 四、述職述廉的組織形式 黨員干部的述職述廉,原則上每年不少于1次,由本單位紀檢組和辦公室組織實施。年終的述職述廉工作與年終考核一并進行。 五、述職述廉的程序及有關要求 1、述職述廉對象在述職述廉前一周完成述職述廉報告,報告必須由本人撰寫,內容實事求是,一分為二,突出重點,文字簡練,時間控制在5分鐘以內。 2、述職述廉后,由參加聽取述職述廉的人員對述職述廉對象進行民主評議,紀檢組、辦公室負責匯總整理對述職述廉對象的民主評議情況和意見,并反饋給述職述廉對象。 3、述職述廉對象應根據民主評議意見,認真制定改整措施,并在一個月內將書面材料報送紀檢組、辦公室,紀檢組將對整改情況進行跟蹤督查。 4、個人述職述廉及民主評議的內容將存入個人廉政檔案,并作為黨員干部任用、獎懲和年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的依據。 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 一、人員范圍 本單位科級以上領導干部(含非領導職務)、科(室)及所屬二級單位負責人。 二、報告內容 (一)須報告審批的內容。 1、本人領取住房補貼情況。 2、本人因公出國(境)情況。 3、配偶、子女工作安排(含大中專畢業(yè)生就業(yè))、調動情況。 4、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營建、買賣、出租私房(包括購買營業(yè)用房經營或出租)和參加集資建房,以及購買小汽車的情況。 (二)須報告?zhèn)浒傅膬热荨? 1、本人及配偶、子女因私出國(境)和在國(境)外活動的情況。 2、本人參與操辦的本人及近親屬(即夫、妻、父、母、子、女等)婚喪喜慶事宜的辦理情況(不含僅在近親屬范圍內辦理的上述事宜)。 3、本人及配偶、子女用公費接受學歷教育的情況。 4、配偶、子女在本地經商(含參股辦企業(yè))、從事有償中介活動等情況。 5、本人發(fā)生重大意外事故的情況。 6、個人或家庭一次性收入在萬元以上的(包括接受國內外親屬贈予的),或者少于本款規(guī)定數(shù)額,個人認為需要報告的情況。 7、配偶、子女因違法亂紀受到處分或判刑的情況。 8、其他需要向組織報告的本人及家庭成員的重大事項。 三、報告方式 報告?zhèn)€人重大事項采用書面形式,由干部本人填寫《黨員領導干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表》。在報告事項內容欄,須認真填寫事項發(fā)生時間、地點、簡要過程、涉及的主要人員、財物情況及本人態(tài)度等內容。須報告審批的事項除填寫《黨員領導干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表》外,還需填報相關事項的申報審批表。單位辦公室或政工人事科要同步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記錄簿》做好相應記錄。 四、報告時限 凡屬可以預見的報告內容,報告人應在事前10天報告;不可預見的,須在事后一周內履行補報手續(xù)。 五、工作要求 (一)要以身作則。各級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要帶頭執(zhí)行本制度,按時、如實地報告?zhèn)€人重大事項,并把執(zhí)行本制度的情況作為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自查和干部考察、民主評議時個人述職述廉的重要內容,如實匯報,自覺接受黨組織和干部、群眾的監(jiān)督。 (二)要嚴明紀律。領導干部不按規(guī)定報告或不如實報告?zhèn)€人重大事項的,負責受理報告的組織在查明情況后,應視情節(jié)輕重,責令其作出檢查、限期改正,必要時可在一定范圍內通報批評,涉及違紀的,應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按照有關規(guī)定需要事先請示批準的事項,報告人應按組織答復的意見辦理,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 (三)要實行公示。為對黨員領導干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行為提前介入監(jiān)管,做到事先防范,報告人報告的內容應予全部公示(婚喪喜慶事宜的辦理情況可事后公示),自覺接受廣大干部、群眾的監(jiān)督。公示表要張貼于本單位的醒目位置,公示時間一般不得少于5天。 誡勉談話制度 一、為進一步加強黨員隊伍思想作風建設,增強廣大黨員自重、自省、自警、自勵意識和自我約束能力,使出現(xiàn)的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tài),根據上級有關精神,制定本制度。 二、談話誡勉是對黨員在工作、思想、生活、作風等方面存在明顯問題,但構不成黨紀政紀最低處分標準的,由黨組織直接找本人談話,指導問題,告誡勸勉,進行批評教育,促其在一定時期內改正錯誤的一種教育管理制度。本著從嚴治黨、有錯必糾、以正面教育為主、超前預防的原則,通過談話誡勉達到提高黨員自我約束意識,防止和減少黨員犯錯誤,避免小錯釀成大錯,保證黨員廉潔自律。 三、凡具有下列問題之一者,均作為談話誡勉對象,對其進行談話教育,幫助其及時改正。 (一)不能以黨員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缺乏事業(yè)心和進取精神;官僚主義嚴重,不深入實際,不認真解決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群眾反映強烈;生活作風不檢點,不嚴格執(zhí)行中央、省、市廉潔自律有關規(guī)定,造成不良影響,但夠不上執(zhí)紀執(zhí)法部門立案查處或紀律處分的。 (二)經考察和民主評議,基本滿意和不滿意票較高,群眾意見較大,反映問題較多的。 (三)年終政績考核較差的。 (四)黨組織內部鬧不團結或黨員之間鬧矛盾應承擔主要責任的。 (五)因工作失職或決策失誤,造成較大損失的。 (六)因其他問題組織認為需要談話誡勉的。 四、對黨員實施談話,按照黨員組織關系和干部管理權限,分別由市委領導、紀檢部門、組織部門或單位黨組(黨委)主要負責同志采取個別談話的形式進行。對談話對象進行談話時,要指出存在的問題,提出誡勉的具體要求,并進行幫助教育。 五、被談話誡勉的黨員要在一周內,向黨組織寫出對存在問題的認識及改進措施的書面報告。誡勉期一般為半年。誡勉期內,黨組織要定期了解被誡勉黨員的情況,認真做好幫助、教育和管理工作。誡勉期滿后,被誡勉黨員要寫出思想和工作情況總結報告,報所在黨組織。 六、黨員在誡勉期間改正和表現(xiàn)好的,解除誡勉;對仍不能改正錯誤,思想、工作表現(xiàn)沒有好轉的,視情況延長誡勉期限,延長誡勉期限一般為三個月;對仍無明顯改進或又出現(xiàn)新的問題的,經研究給予降免除黨員職務處理或建議紀檢(監(jiān)察)機關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七、黨員要自覺接受組織監(jiān)督和談話;被談話誡勉的黨員要在黨組織專題民主生活會或組織生活會上,認真檢查自己存在的問題,嚴肅開展自我批評。所在單位黨組織也要認真負責地對其進行教育和幫助。 八、談話誡勉對象要正確對待組織談話,認真總結經驗教訓,端正態(tài)度,認真反思,積極改正錯誤,及時向所在黨支部和單位黨組(黨委)匯報思想和工作情況,振奮精神,努力工作。黨員領導干部在受誡勉期間,一律不得評先和提拔使用。 基層黨組織建設情況考核評價制度 一、各機關黨組織組建基層黨組織考評小組,由機關黨組織書記任組長,組織委員任副組長,機關辦公室或政工人事科負責黨建日常工作的工作人員為成員,負責每年年終對所屬基層黨組織進行考核。 二、考核領導小組成員堅持每年年終對所屬單位黨組織進行考核一次,分類區(qū)別對待,按照機關基層黨組織“五個基本”建設工作考評細則進行,采取聽、查、看、訪、議的方式實行百分制考核,考核結果與單位每年“‘五好’基層黨組織”、“文明單位”的申報和綜合目標考核結果掛鉤,實行獎懲兌現(xiàn)。 三、真實、準確地做好考核記載,收集考核的相關資料,及時整理存檔。 黨員民主評議制度 一、黨支部要結合每年一次的專題組織生活會,開展民主評議黨員工作。 二、民主評議黨員的目的:按照黨章規(guī)定的黨員標準和新時期保持黨員先進性的基本要求,通過對全體黨員進行正面教育、自我教育和黨內外群眾的評議,對每名黨員在各項工作中的表現(xiàn)和作用作出客觀評價,表彰優(yōu)秀黨員,處置不合格黨員,提高黨員素質,增強基層黨組織的創(chuàng)造力、凝聚力和戰(zhàn)斗力。 三、民主評議黨員的基本內容:(1)是否具有堅定的理想信念;(2)是否認真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學習科學、文化和業(yè)務知識,努力提高為人民服務的本領;(3)是否堅決貫徹執(zhí)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嚴格遵守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做到令行禁止;(4)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維護改革發(fā)展穩(wěn)定的大局;(5)是否維護黨的團結統(tǒng)一,對黨忠誠老實,敢于同消極腐敗現(xiàn)象作斗爭;(6)是否努力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密切聯(lián)系群眾。 四、民主評議的步驟:(1)學習教育;(2)黨員自評;(3)民主評議;(4)公示評議結果;(5)組織評定;(6)表彰優(yōu)秀黨員、處置不合格黨員。 五、民主評議的等次:優(yōu)秀、合格、不合格。 六、經評議確定為不合格的黨員,支委會區(qū)別不同情況,提出妥善處置的意見,分別給予限期改正、勸其退黨、除名、取消預備黨員資格的處置。要把教育和處置結合起來,對“限期改正”的,黨支部要指定專人負責幫助教育,盡快使他們達到合格黨員的條件;對勸退、除名、取消預備黨員資格的不合格黨員,黨支部也要做好思想工作,要關心和團結他們,鼓勵他們做一名好公民。 機關黨組織聯(lián)系服務機關黨員和干部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機關黨組織聯(lián)系服務機關黨員和干部工作,提高黨員干部能力素質,激發(fā)黨員干部隊伍活力,努力促進黨內和諧建設,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關愛服務機制,通過在政治上關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關愛機關黨員和干部,激發(fā)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為民服務的工作熱情,增強為民服務的責任感,提升為民服務的工作水平。 二、開展交心談心活動。機關黨組織負責人要經常與黨員進行談心交心,特別是在黨員獲得容易獎勵、出現(xiàn)失誤錯誤、產生思想“疙瘩”、遇到各類困難及受到紀律處分時,必須對其進行談心。做到“六必談”,即:工作變動時必談;受到批評時必談;情緒反常時必談;遇到困難時必談;獲得榮譽時必談;不安心工作時必談。 三、開展走訪慰問活動。機關黨組織在黨員生病住院或亡故時、黨員家庭受災或發(fā)生意外時、黨員在生產生活中遇到重大困難時、黨員無故不參加組織生活時進行走訪。對生病住院、逝世、受災或發(fā)生意外的困難黨員,所在黨組織要派人前往探視,并給予一定的慰問金。 四、開展結對幫扶活動。機關黨組織要對工作、生活有困難的黨員的基本情況定期進行摸底調查,采取組織結對、干部結對、黨員互結等形式,給予黨員物質上的支持和幫助。對于困難黨員和干部,機關黨組織要指派一名黨員干部結對幫扶。 五、建立聯(lián)系服務檔案。機關黨組織要收集聯(lián)系服務機關黨員和干部的各種文件資料,整理歸檔,以備檢查。 黨內關懷幫扶制度 一、黨組(黨委)書記是黨內關懷幫扶工作的第一責任人,黨支部書記是直接責任人,黨組織要將生活困難黨員關懷幫扶工作納入全年工作計劃,認真落實到位。 二、進行調查摸底,建立困難黨員臺賬。及時掌握困難黨員的基本情況,做到心中有數(shù)。 三、定期走訪慰問,幫助困難黨員解決工作和生活中存在的問題。 (一)堅持慰問活動。每年元旦、春節(jié)、“七一”等重大節(jié)日,各級黨組織要對本單位的優(yōu)秀黨員、老黨員、困難黨員進行慰問。 (二)堅持走訪活動。在黨員患病住院、家庭成員去世、家庭受災或發(fā)生意外、生活遇到特殊困難、有較大思想波動時,所在黨組織負責同志要對這些黨員家庭走訪。黨員亡故時,在尊重黨員遺愿和親屬意愿的前提下,由所在黨支部為其舉行一定形式的吊唁活動,上級黨組織派人參加,有條件的可給予適當?shù)奈繂柦稹? (三)堅持談心活動。基層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和班子成員中的黨員每月至少談一次心,黨支部書記每半年與本支部的每一名黨員至少談一次心。通過開展談心活動了解談心對象的所思所想、生產生活困難,征求對黨組織的意見,幫助黨員解放思想,增強黨性,協(xié)調解決困難問題,增強發(fā)揮先進性作用意識。 (四)堅持定期體檢。各機關黨組織定期組織全體黨員體檢,建立老黨員健康檔案,每年組織本單位老黨員進行一次免費體檢,并定期開展送醫(yī)上門活動。 (五)堅持豐富黨員的精神文化生活。各級黨組織要不斷完善黨員活動陣地的功能,配備必要的電化教育、體育健身、圖書閱覽等設施,組織黨員定期開展健康有益、豐富多彩的文化活動。 黨員掛牌上崗制度 一、本單位在職黨員干部按照崗位職責掛牌上崗。 二、建立掛牌檔案,統(tǒng)一印制掛牌,統(tǒng)一發(fā)放管理。在職黨員干部職工因退休、退養(yǎng)、重病(連續(xù)請假達半年以上)或調動時,要主動向所在黨組織交接掛牌,并登記備案。 三、掛牌內容主要包括黨員干部的姓名、性別、職務、工作崗位、照片、監(jiān)督電話及所在單位。 四、掛牌上崗黨員干部日常工作情況作為年底評選優(yōu)秀黨員的重要依據。 黨員干部業(yè)績考評制度 一、每個黨員干部根據所在科(室)工作職能和個人崗位職責,認真填寫《工作年度考核表》。 二、年底結合年度工作總結會,集中對每名干部填報的《工作年度考核表》進行評議,提出“好、較好、一般、較差”四個等次的評議意見,經局黨組討論評出年度業(yè)績優(yōu)秀工作人員。 三、加強業(yè)績考評結果的運用。政工人事科建立黨員干部業(yè)績檔案,考評結果與選拔任用干部掛鉤,對連續(xù)三年工作業(yè)績評定為優(yōu)秀等次的干部,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提拔或重用;與評先表彰掛鉤,機關評選或推薦到上級機關表彰的“優(yōu)秀公務員”、“先進個人”和“優(yōu)秀共產黨員”,原則上從評定為優(yōu)秀等次的人員中產生。 黨費收繳管理制度 一、每名共產黨員都應按照《黨章》規(guī)定自覺交納黨費。 二、黨費由黨支部組織負責收取,收取時填寫登記,每季度向上級黨委上繳一次。 三、機關黨員黨費每月以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和津貼補貼為計算基數(shù),事業(yè)單位黨員黨費每月以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績效工資、津貼補貼為計算基數(shù)。 四、機關、事業(yè)單位黨員交納黨費的比例為:每月工資收入(稅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納月工資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納1%。 五、對連續(xù)三個月無故不繳納黨費的,黨支部對其提出批評,對連續(xù)六個月無故不繳納黨費的,按《黨章》規(guī)定處理。 六、黨費收繳情況要分年度在公開欄向全體黨員公開。 THANKS !!! 致力為企業(yè)和個人提供合同協(xié)議,策劃案計劃書,學習課件等等 打造全網一站式需求 歡迎您的下載,資料僅供參考 -可編輯修改-- 配套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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