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高考政治一輪總復習配套題庫 專題5 家庭與婚姻 新人教版選修5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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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高考政治一輪總復習配套題庫 專題5 家庭與婚姻 新人教版選修5 1.辨析:非婚生子女不享有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 解析 該題是一道全誤型辨析題,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權利。 答案 (1)婚姻法規(guī)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 (2)不直接撫養(yǎng)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 (3)所以,上述說法是錯誤的。 2.辛某與孫某在家中舉行了訂婚儀式,未領取結婚證,就舉辦了婚禮?;楹螅聊惩獬龅矫旱V打工,一年后因礦井事故身亡。分遺產時,孫某與辛某的家人發(fā)生了爭議。孫某認為,雖未領取結婚證,但與辛某已構成事實婚姻,應有繼承權。而辛某的父母認為,辛某與孫某未領結婚證,構不成夫妻關系,沒有繼承權。 據(jù)此分析: (1)如何看待辛某與孫某的結婚行為? (2)對辛某的遺產應如何分配? 答案 (1)在有些人的觀念中,領取結婚證不算結婚,而舉辦婚禮才算結婚,這是一種誤解。依我國婚姻法規(guī)定,結婚必須具備法定條件,必須進行結婚登記,否則即為非法同居。辛某與孫某雖舉行了婚禮,但未到法定機關辦理登記手續(xù),故其婚姻不受法律保護,構不成夫妻關系。 (2)辛某的遺產應歸其父母繼承,孫某無繼承權。因我國繼承法規(guī)定,父母子女間、夫妻間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辛某與孫某僅是同居關系,不是夫妻關系。 3.張老先生于10多年前喪偶,一直未再婚,自己既當?shù)之攱?,把兒子撫養(yǎng)成人。兒子大學畢業(yè)后成家立業(yè),張老先生獨居日久,深感孤獨寂寞。在一次社區(qū)老人聚會中,張老先生偶遇離異的沈老太太。相似的人生經歷、共同的興趣愛好,令兩人頗感慰藉,他們遂決定共同生活。雙方兒女得知后均表示反對。張老先生的兒子稱,如果父親再婚,就斷絕父子關系,不再贍養(yǎng)老人。沈老太太的女兒覺得母親這么大年紀還要再婚,自己很沒面子,便對母親說,如果再婚,寧可放棄繼承權,也不會再管她的任何事。 (1)子女是否有權利干涉父母的再婚?為什么? (2)張子、沈女能否以斷絕父子關系,放棄繼承權為由拒絕贍養(yǎng)父母?請簡要說明理由。 解析 細讀案例,根據(jù)家庭婚姻的知識分析,要先明確案情中事實之間的關系,最后確定適用的法律,有理有據(jù)地組織答案。 答案 (1)子女無權干涉父母再婚。理由:我國婚姻法規(guī)定婚姻自由,這一自由包括締結婚姻和解除婚姻的自由,而締結婚姻包括初次結婚和再婚。根據(jù)這一原則,結婚的法定條件之一是男女雙方自愿,禁止任何第三方對結婚(包括再婚)男女的干涉,是否締結婚姻完全由當事人雙方自主決定。 (2)張子不能以與父親斷絕關系為由拒絕贍養(yǎng)父親,沈女也不能以放棄繼承權為由拒絕贍養(yǎng)母親。理由:父母子女關系不僅是血緣和親情關系,而且是法律上家庭成員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這種關系不能因雙方之間的感情或利益沖突而解除或斷絕。在家庭成員的權利義務關系中,盡管子女可以放棄繼承權,但是贍養(yǎng)父母是子女的法定義務,必須履行。- 配套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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