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使用配藥用注射器產品注冊技術審查指導原則(2013年第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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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 14一次性使用配藥用注射器產品注冊技術審查指導原則本指導原則旨在指導和規(guī)范一次性使用配藥用注射器產品的技術審評工作,幫助審評人員理解和掌握該類產品原理/機理、結構、性能、預期用途等內容,把握技術審評工作基本要求和尺度,對產 品安全性、有效性作出系統(tǒng)評價。 本指導原則所確定的核心內容是在目前的科技認識水平和現(xiàn)有產品技術基礎上形成的,因此,審評人員應注意其適宜性,密切關注適用標準及相關技術的最新進展,考慮產品的更新和變化。本指導原則不作為法規(guī)強制執(zhí)行,不包括行政審批要求。但是,審評 人員需密切關注相關法規(guī)的變化,以確認申報產品是否符合法規(guī)要求。一、 適用范圍本指導原則的適用范圍為《醫(yī)療器械分類目錄》中第二類一次性使用配藥用注射器產品首次注冊和重新注冊時注冊申報資料的準備及產品技術審評的參考。本指導原則所適用的一次性使用配藥用注射器產品是指臨床用于配制藥品時所用到的普通型配藥用注射器(不包括帶有各種過濾器或直接連接粉針瓶與輸液軟袋的配藥裝置)。二、技術審查要點(一)產品名稱的要求2產品的命名參照《醫(yī)療器械分類目錄》及行業(yè)標準 YY/T 0821-2010《一次性使用配藥用注射器》制定。產品通用名稱定為“一次性使用配 藥用注射器 ”。(二)產品的結構和組成一次性使用配藥用注射器產品由配藥器配藥針組成。典型的配藥器結構為二件、三件;型式為中頭式、偏頭式;容量有 10 mL、20 mL、30 mL、50 mL、100 mL 等。一般由標尺、零刻度線、分度容量線、公稱容量刻度線、外套卷邊、錐頭、外套、活塞、芯桿、按手組成。典型的配藥針型式為側孔針、斜面針;規(guī)格有0.9、1.2、1.4、1.6、1.8、2.1、2.4 等;一般由 針座、針管、護套組成。一次性使用配藥用注射器結構如如圖 1 所示。圖11-按手; 8-活塞;2-芯桿; 9-零刻度線;3-外套卷邊; 10-錐頭;4-公稱容量刻度線; 11-針座;5-分度容量線; 12-針管;6-標尺; 13-護套。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斜面針管側孔針管37-外套;注:本示意圖僅說明配藥器的結構,并非為標準規(guī)定的唯一型式。產品圖示舉例如圖 2(三)產品的工作原理一次性使用配藥用注射器臨床使用時系借助外力推(拉)配藥器芯桿帶動活塞抽吸藥液注入輸液容器內;或先吸取稀釋劑,將稀釋劑注射進入粉針瓶中使粉針劑溶解,再將稀釋好的藥液注入輸液容器內,供患者輸液用。(四)產品的作用機理因該產品為非直接治療類醫(yī)療器械,故本指導原則不包含產品作用機理的內容。(五)產品適用的相關標準表 1 相關產品標準GB 15810-2001 《一次性使用無菌注射器》配藥器 帶針 配藥針(斜面) 配藥針(側孔)配藥針(帶空氣過濾) 配藥針(特殊型) 三件式配藥器(偏頭/中頭)4GB 15811-2001 《一次性使用無菌注射針》GB 18279-2000 《醫(yī)療器械 環(huán)氧乙烷滅菌確認和常規(guī)控制》GB/T 191-2008 《包裝儲運圖示標志》GB/T 1962.1-2001 《注射器、注射針及其他醫(yī)療器械用 6%(魯爾)圓錐接頭 第1 部分:通用要求》GB/T 2828.1-2003 《計數(shù)抽樣檢驗程序 第 1 部分:按接受質量限(AQL)檢索的逐批檢驗抽樣計劃》GB/T 2829—2002 《周期檢驗計數(shù)抽樣程序及表 C 適用于對過程穩(wěn)定性的檢驗》GB/T 14233.1-2008 《醫(yī)用輸液、輸血、注射器具檢驗方法 第 1 部分:化學分析方法》GB/T 14233.2-2005 《醫(yī)用輸液、輸血、注射器具檢驗方法 第 2 部分:生物學試驗方法》GB/T 16886.1-2011 《醫(yī)療器械生物學評價 第 1 部分:風險管理過程中的評價與試驗》GB/T 16886.5-2003 《醫(yī)療器械生物學評價 第 5 部分:體外細胞毒性試驗》GB/T 16886.10-2005 《醫(yī)療器械生物學評價 第 10 部分:刺激與遲發(fā)型超敏反應試驗GB/T 16886.11-2011 《醫(yī)療器械生物學評價 第 11 部分:全身毒性試驗》GB/T 18457—2001 《制造醫(yī)療器械用不銹鋼針管》GB/T 19633-2005 《最終滅菌醫(yī)療器械的包裝》YY/T 0114—2008 《醫(yī)療輸液輸血注射器用聚乙烯專用料》YY/T 0242—2007 《醫(yī)療輸液輸血注射器用聚丙烯專用料》YY/T 0243—2003 《一次性使用無菌注射器用活塞》YY/T 0296—1997 《一次性使用注射針識別色標》YY/T 0313-1998 《醫(yī)用高分子制品包裝、標志、運 輸和貯存》YY/T 0316-2008 《醫(yī)療器械 風險管理對醫(yī)療器械的應用》YY/T 0466.1-2009 《醫(yī)療器械 用于醫(yī)療器械標簽、 標記和提供信息的符號 第1 部分:通用要求》YY/T 0821-2010 《一次性使用配藥用注射器》上述標準包括了注冊產品標準中經常涉及到的標準。有的企5業(yè)還會根據(jù)產品的特點引用一些行業(yè)外的標準和一些較為特殊的標準。產品適用及引用標準的審查可以分兩步來進行。首先對引用標準的齊全性和適宜性進行審查,也就是在編寫注冊產品標準時是否引用與產品相關的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以及引用是否準確??梢酝ㄟ^對注冊產品標準中“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是否引用了相關標準,以及所引用的標準是否適宜來進行審查。此時,應注意標準編號、 標準名稱是否完整規(guī)范,年代號是否有效。其次對引用標準的采納情況進行審查。即所引用的標準中的條款要求,是否在注冊產品標準中進行了實質性的條款引用。這種引用通常采用兩種方式,文字表述繁多內容復雜的可以直接引用標準及條文號,比較簡單的也可以直接引述具體要求。注意“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和編制說明的區(qū)別 ,通常不宜直接引用或全面引用的標準不納入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而僅僅以參考文件在編制說明中出現(xiàn)。如有新版強制性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發(fā)布實施,產品性能指標等要求應執(zhí)行最新版本的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六)產品的預期用途產品供臨床抽取、溶解、配制藥液使用。(七)產品的主要風險1.風險分析方法(1)在對風險的判定及分析中,要考慮合理的可預見的情況,包括:正常使用條件下和非正常使用條件下。(2)風險判定及分析應包括:對于患者的危害、對于操作者的危害、對于環(huán)境的危害。(3)風險形成的初始原因應包括:人為因素包括不合理的操6作,產品結構的危害,原材料危害,綜合危害,環(huán)境條件。(4)風險判定及分析考慮的問題包括:產品原材料生物學危害;產品質量是否會導致使用中出現(xiàn)不正常結果;操作信息,包括警示性語言、注意事項以及使用方法的準確性;留置使用可能存在的危害等。2.風險分析清單一次性使用配藥用注射器產品的風險管理報告應符合 YY/T 0316-2008《醫(yī)療器械 風險管理對醫(yī)療器械的應用》的有關要求,審查要點包括:(1)產品安全性特征判定是否準確(依據(jù) YY/T 0316-2008 附錄 C);(2)危害分析是否全面(依據(jù) YY/T 0316-2008 附錄 E);(3)風險可接收準則,降低風險的措施及采取措施后風險的可接收程度,是否有新的風險產生。根據(jù) YY/T 0316-2008《醫(yī)療器械 風險管理對醫(yī)療器械的應用》附錄 E 對“ 一次性使用配藥用注射器”已知或可預見的風險進行判定,產品在進行風險分析時至少應包括以下的主要危害,企業(yè)還應根據(jù)自身產品特點確定其他危害。針對產品的各項風險,企業(yè)應采取應對措施,確保風險降到可接受的程度。表 2 產品主要危害危害的分類 可預見的事件序列 損害生物學危害生物污染 生產環(huán)境控制不好無菌操作不規(guī)范包裝破損產品帶菌,引起患者用藥感染、細菌栓塞7危害的分 類 可預見的事件序列 損害生物不相容性 原、輔料不符合要求PE 或 PP:抗氧 劑、化學助劑量過大;硅(橡)膠:硫化劑分解不完全,加工助劑殘留量大導致患者感染產生毒性或刺激、溶血、紫外吸光超標或引起不良反應不正確的配方(化學成分)未按照工藝要求配料添加劑或助劑使用比例不正確有可能引起小分子物質殘留量過大,造成毒性危害毒性 不正確的配方、不合格的原材料加工工藝控制不嚴格生物相容性不符合要求再感染和/或交叉感染使用不當、標識不清、被二次甚至多次使用引起感染、交叉感染儲存或運行偏離預訂的環(huán)境條件儲運條件(如溫度、濕度)不符合要求包裝不能保證產品質量產品老化無法使用或者危害患者健康產品有效期縮短意外的機械破壞 儲運、使用過程中發(fā)生意外的機械性破壞產品使用性能無法得到保證環(huán)境危害由于廢物和(或)醫(yī)療器械處置的污染使用后的產品隨意丟棄,沒有按照要求集中銷毀造成環(huán)境污染或者細菌的交叉感染意外使用、或扎傷他人化學成分毒性產品中的環(huán)氧乙烷殘留量不符合要求環(huán)氧乙烷進入患者體內,累積效應導致病變 病人致癌不適當?shù)臉擞?標記不清晰、錯誤沒有按照要求進行標記產品辨別錯誤導致誤用不適當?shù)牟僮髡f明如:(1)和醫(yī)療器械一起使用的附件規(guī)范不適當(2)預先檢查規(guī) 范不適當(3)操作說明書過于復雜允許使用的藥品及與藥品同時保存的時間包裝破損無法識別 操作要點不突出不良事件的發(fā)生導致誤用導致操作失誤與醫(yī)療器械使用有關的危害合理可預見的誤用規(guī)格型號選用錯誤 無法達到滿意的使用效果或資源的浪費8危害的分 類 可預見的事件序列 損害對副作用的警告不充分對操作人員警示不足將配藥用注射器 帶針用于人體注射重復使用二次滅菌未明示易吸附的藥物種類,導致藥物濃度達不到要求不良事件的發(fā)生患者的不適患者感染患者用藥不合理對一次性使用醫(yī)療器械很可能再次使用的危害警告不適當造成重復使用 患者感染患者用藥不當工藝控制不嚴 外套、活塞不光滑;活塞、芯桿脆弱易斷裂;接觸部位不緊密針尖不符合要求損傷操作者藥液被污染、藥液外漏導致患者用藥量不準或污染產生落屑對醫(yī)療器械壽命終止缺少適當?shù)臎Q定沒有標識產品有效期 產品超期使用造成細菌感染或因材料老化而導致產品性能不符合要求不適當?shù)陌b(醫(yī)療器械的污染和/或變質)沒有進行包裝確認 不能確保產品無菌,從而導致出現(xiàn)細菌感染功能性失效、維修和老化引起的危害再次使用和/或不適當?shù)脑俅问褂卯a品標識沒有明確 導致藥物不良反應出現(xiàn)細菌感染等產品說明書信息內容不完整 造成操作或處理錯誤不合格產品被誤用重復使用,危害患者健康。說明書注意事項、禁忌描述不完整 影響正常使用,甚至危及患者健康產品被用于正確使用范圍之外,如用于人體注射產生交叉感染或影響使用造成患者疼痛信息危害標尺印刷不清晰 無法判斷藥液劑量 影響治療效果(八)產品的主要技術指標本條款給出一次性使用配藥用注射器產品的基本技術性能指標,但并未給出定量要求,企業(yè)可參考相應的國家標準、行業(yè)9標準,根據(jù)企業(yè)自身產品的技術特點制定相應的標準。以下如有不適用條款(包括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要求),企業(yè)在標準的編制說明中必須說明理由。1.物理性能:配藥器執(zhí)行 YY/T 0821-2010 規(guī)定,具體項目包括:外觀、標尺、標 尺的數(shù)字、公稱容量線的標尺總長、標尺位置、外套、按手間距、活塞、錐頭、器身密合性、容量允差、殘留容量。配藥針執(zhí)行 YY/T 0821-2010 的規(guī)定。具體項目包括:材料、外觀、尺寸、 側孔針管的暢通性、微粒污染、穿刺落屑、連接牢固度、耐腐蝕性、針座。2.化學性能:一次性使用配藥用注射器參考執(zhí)行 YY/T 0821-2010 的相關要求,具體項目包括:可萃取金屬含量、酸堿度、易氧化物;而根據(jù)不同材料特性,由企業(yè)決定是否對化學性能提出其他特別要求。用環(huán)氧乙烷滅菌的產品應規(guī)定環(huán)氧乙烷殘留量的要求。3.生物性能:一次性使用配藥用注射器產品參照執(zhí)行 YY/T 0821-2010,進行無菌、熱原(包括細菌內毒素法和熱原仲裁法)檢查;還應依據(jù) GB/T 16886.1-2011《醫(yī)療器械生物學評價 第 1 部分:評價與試驗》進行生物學評價,具體項目包括細胞毒性、致敏、刺激、溶血、急性全身毒性試驗等生物學評價,或按《關于印發(fā)醫(yī)療器械生物學評價和審查指南的通知》(國食藥監(jiān)械〔2007〕345 號)文件的規(guī)定提交相關的證明文件。(九)產品的檢測要求1.產品的檢測包括出廠檢驗和型式檢驗。出廠檢驗應根據(jù)產10品特點要求,至少包括物理性能、環(huán)氧乙烷殘留量(如有)、無菌、熱原等。型式檢驗應為產品標準全性能檢驗。2.型式試驗典型樣品的選擇所檢測型號產品應當是本注冊單元內能夠代表申報的其他型號產品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典型產品。檢測報告應能覆蓋所有不同材料、結構的產品性能。如:相同材料一次性使用配藥用注射器,配藥器選擇最大、最小規(guī)格產品,一個規(guī)格產品為全部性能檢測,另一規(guī)格進行物理性能檢測。配藥針選擇斜面針全檢,側孔針進行穿刺落屑及微粒污染的檢測。不同材料的應進行全項目檢測。(十)產品的臨床要求一次性使用配藥用注射器產品已經列入原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 2011 年 11 月 24 日發(fā)布的《豁免提交臨床試驗資料的第二類醫(yī)療器械目錄(試行)》(國食藥監(jiān)械[2011]475 號)中,應按該文件要求提交臨床豁免的書面申請及所申報產品與已上市同類產品的對比說明。(十一)產品的不良事件歷史記錄暫未見相關報道。(十二)產品說明書、標簽和包裝標識產品說明書、標簽和包裝標識的編寫要求應符合《醫(yī)療器械說明書、 標簽和包裝標識管理規(guī)定》和《醫(yī)療器械 用于醫(yī)療器械標簽、 標記和提供信息的符號 第 1 部分:通用要求》(YY/T 0466.1-2009)的要求。同 時應注意以下要求:1.產品型號規(guī)格、適用范圍應與注冊申請表、標準保持一致。112.有“使用前請閱讀使用說明書” 的文字說 明。3.應明確產品滅菌方式及產品有效期;產品無菌、無熱原的文字說明或圖示。4.提示對產品材料過敏者禁用。5.包裝破損、包裝內有異物、保護套脫落嚴禁使用。6.針對產品特點的特殊注意事項與警示說明(1)嚴禁用于人體注射。(2)即配即用,不得留置,用后銷毀。(3)操作時禁止用手或未消毒物品接觸藥液或配藥針管。(4)側孔針使用時應多次抽吸稀釋劑以保證藥液全部用于患者,配制微量藥品時建議使用斜面針。(5)提示產品適合的藥物范圍。7.其他內容,如醫(yī)療器械注冊證書編號、產品標準編號、生產企業(yè)、注冊地址、生產地址、售后服務單位。(十三) 注冊 單元劃分的原 則和實例按 照 《醫(yī) 療 器 械 注 冊 管 理 辦 法 》第 二 十 七 條 要 求 ,“醫(yī) 療 器 械 產品 注 冊 單 元 原 則 上 以 技 術 結 構 、性 能 指 標 和 預 期 用 途 為 劃 分 依 據(jù) ”。如 產 品 結 構 、功 能 特 殊 (如 帶 過 濾 裝 置 )應 另 行 劃 分 注 冊 單 元 。(十四) 同一注冊 單元中典型 產品的確定原則和實例1.同一注冊單元中的典型產品是指能夠代表本注冊單元內其他產品安全性和有效性的產品。其功能最齊全、結構最復雜、風險最高。2.典型產品的確定可以通過比較同一注冊單元內所有產品的技術結構、性能指標和預期用途等相應資料,說明其能夠代表12本注冊單元內其他產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3.例如申報產品(同種材料的情況下)配藥器結構為二件、三件;型式為中頭式、偏頭式;容量有 10 mL、20 mL、30 mL、50 mL、100 mL 等。配藥針型式為側 孔針、斜面針;規(guī)格有φ1.2、φ1.4、φ1.6、φ1.8、φ2.1、φ2.4??蛇x擇 :三件中頭式 10 mL 配藥器、 φ1.2 斜面配藥針及二件偏頭式 100 mL 配藥器、φ2.4 側孔配藥針為典型產品。(十五)原材料控制及生產工藝產品所用原材料包括聚丙烯、聚乙烯、天然橡膠或合成橡膠、不銹鋼針管及潤滑劑、粘結劑等。聚丙烯應符合 YY/T 0242-2007,聚乙烯應符合 YY 0114-2008,活塞如果采用天然橡膠或合成橡膠應符合 YY/T 0243-2003,不銹鋼針管材料應符合 GB 18457-2001 要求等并提供進貨檢驗報告。企業(yè)應對原材料進行質量控制。提交各組件全部組成材料(包括主材及其所有輔材)的化學名稱、化學結構式/分子式、商品名/材料代號、組成比例、供 應商名稱等基本信息。說明原材料的選擇依據(jù)及其來源。原材料應具有穩(wěn)定的供貨渠道以保證產品質量。包裝材料應符合 GB/T 19633-2005 的要求,單包裝應采用一面是透析紙,另一面是塑料膜的復合包裝袋。詳細說明產品生產工藝過程及其確定的依據(jù)、質量控制標準及其可靠性論證;確認關鍵工藝點并闡明其對產品物理性能、化學性能、機械性能、生物性能的影響;確認生產工藝的穩(wěn)定性。三、審查關注點(一)一次性使用配藥用注射器產品注冊標準編寫的規(guī)范性,引用標準的適用性、準確性,內容是否符合 YY/T 0821-2010《一13次性使用配藥用注射器》及有關標準的要求,是否齊全,是否為現(xiàn)行有效版本。(二)產品技術報告應按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對境內第二類醫(yī)療器械注冊審批的要求編寫。重點關注材料、工藝及與所配制藥物的相容性研究報告。(三)安全風險管理報告要審查產品的主要風險是否已經列舉,控制措施是否有效,風險是否降到可接受的程度之內。(四)產品性能自檢報告、型式檢驗報告的完整性,應檢項目不得缺項,檢驗結論及意見等。(五)關注注冊檢測報告應能覆蓋所有不同材料、結構的產品所有性能檢驗。所檢測型號產品應當是本注冊單元內能夠代表申報的其他型號產品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典型產品。(六)產品預期用途,從醫(yī)療器械注冊申請表、技術報告、安全風險管理報告、產品使用說明書等方面敘述的是否一致。(七)對特殊結構、功能產品(如過濾功能)應制定相應的技術要求保證產品具有聲稱的功能,如產品允許藥液留置或使用了特殊材料,應提供相關驗證資料保證能安全使用。14一次性使用配藥用注射器產品注冊技術審查指導原則編制說明一、指導原則編寫的原則(一)本指導原則編寫的目的是用于指導和規(guī)范第二類一次性使用配藥用注射器產品注冊申報過程中審查人員對注冊材料的技術審評。(二)本指導原則旨在讓初次接觸該類產品的注冊審查人員對產品機理、結構、主要性能、預期用途等各個方面有個基本了解,同時讓技術審查人員在產品注冊技術審評時把握基本的尺度,對產品安全性、有效性作出系統(tǒng)評價。二、指導原則編寫的依據(jù)(一)《醫(yī)療器械監(jiān)督管理條例》(二)《醫(yī)療器械注冊管理辦法》(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令第 16 號)(三)《豁免提交臨床試驗資料的第二類醫(yī)療器械目錄(試行)》(國食藥監(jiān)械〔2011〕475 號)(四)《醫(yī)療器械說明書、標簽和包裝標識管理規(guī)定》(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令第 10 號)(五)《醫(yī)療器械標準管理辦法》(國家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令第31 號)(六)關于印發(fā)《境內第一類醫(yī)療器械注冊審批操作規(guī)范(試行)》和《境內第二類醫(yī)療器械注冊審批操作規(guī)范(試行)》的通知(國食藥監(jiān)械〔2005〕73 號)(七)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發(fā)布的其他規(guī)范性文件15三、指導原則中部分具體內容的編寫考慮(一)產品的主要技術指標及工作原理的制定主要參考YY/T0821-2011《一次性使用配 藥用注射器 》標準。(二)產品應適用的相關標準中給出了現(xiàn)行的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包括產品標準、基礎標準)。(三)產品的預期用途根據(jù)行業(yè)標準 YY/T 0821-2011《一次性使用配藥用注射器》制定,并聽取了臨床專家的意見。(四)產品的主要風險參照 YY/T 0316-2008 進行分析。(五)由于本產品與一次性使用注射器 帶針性能結構組成類似,故參考一次性使用輸注器具產品注冊審查指導原則,在技術審查要點中增加了“參考原材料及工 藝控制 ”部分。(六)如產品示例圖所示,臨床上尚有帶過濾器或直接連接粉針瓶與輸液軟袋的配藥裝置,鑒于其特殊結構及用途,應依據(jù)其材料、工藝、結構及用途制定相關技術要求,故本指導原則未將其納入。(七)針管剛性、韌性與產品的使用性能密切相關,但 YY/T 0821-2011《一次性使用配藥用注射器》無相關技術要求。因而指導原則中的技術審查要點的十五條中增加了針管材料的要求,以保證臨床使用的安全性、有效性。四、指導原則編寫人員本指導原則的編寫成員由江西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行政審批人員、二類醫(yī)療器械產品注冊技術審評人員、江西省醫(yī)療器械檢測中心專家、臨床專家、專業(yè)廠家代表共同組成,以充分利用各方面的信息和資源,綜合考慮指導原則中各個方面的內容,盡量保證指導原則正確、全面、實用。- 配套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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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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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 鍵 詞:
- 一次性 使用 配藥 注射器 產品 注冊 技術 審查 指導 原則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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